爱薇小说>军事历史>鱼肉三国>第二二六章:雪中送炭

孙子兵法有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孙子兵法还曰: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阎师君,荆州的战争一旦打响,我们怕是要举全国之力,耗费大量钱粮,经济必将衰退,所以还要提前做好准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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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于禁

大多时候为你挡箭的不是你的盾,而是倒在你眼前的尸体。地上的尸体堆积的我都没有了立脚之地,可我却不能后退,主公睡了张绣的婶婶,张绣相当恼火。主公刚死了儿子稍微也会有一点悲伤,若我不战而退,主公会很悲愤,主公一旦悲剧我便会很悲惨,因此我必须化作一面盾挡在他们之间。最终张绣撤兵了,我知道不是我这面盾坚不可摧,而是张绣的矛生锈了。

乐进是个沉默的男人,这个沉默的男人每次冲锋都冲在最前面,他每次下战场都会请我们吃饭,饭桌上总会有一道菜:小葱拌豆腐。李典是个很有想法的男人,他每次聚会的时候都会带上两壶不同的好酒,而且他每次都不会喝醉。后来徐晃来了,徐晃这厮每次来都只带一张嘴。

主公最信任的武将只有曹家和夏侯两家的亲族,而我们这些二线将领就像主公披在身上的外衣,外衣虽能保暖遮挡一些风尘但却没有内衣贴心。

在主公决定迎战袁绍的时候,我们又一次聚会了,这一次李典带来了四大壶竹叶青,乐进端上了四盘小葱拌豆腐,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怕以后吃不着了。连一向都只带嘴的徐晃也带了十斤马肉,当我问起徐晃为什么会带马肉来的时候,徐晃说这是为了让我们马到成功。一向寡言的越紧可惜你带来的是死马的肉,徐晃脸黑了。我将多年来收集的三把剑带来了送给他们三人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的利用手中的宝剑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更重要的是我希望他们能够活着。

大家看到宝剑都很激动,没有将军是不爱剑的,他们甚至拔了出来观赏,乐进和徐晃两人竟然手持着剑比划了起来。就在这时郭嘉那厮又来混酒吃了,那厮拉开大帐,看到乐进和徐晃正斗剑,顿时愣住了,半晌后才悠悠地说:“发酒疯就发酒疯还拿剑砍人,以后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喝酒了。要真是打起架来,我怎么会是你们的对手。”

军营里流传着一句话:莫让郭嘉脱鞋子,莫和郭嘉斗酒。但郭嘉每次喝酒都喜欢拖了鞋子喝,每次都喜欢找人斗酒,而徐晃不太会拒绝人,然后……

主公打赢了袁绍,最重要的原因是许攸和张郃高览的投降,张郃是个万金油,他很快就融入了我们的小团体,张郃每次来聚会都会带一笼小笼包和一盘小鸡炖蘑菇。而张辽却始终融不进我们的团体,看着他的眼睛我便知道他是一个孤单的人。

时间在我们的脸上刻下了一道有一道的伤疤,我们之间最能喝酒的郭嘉、最沉默的乐进、最儒雅的李典早已经离开人世,张郃跟着夏侯渊去镇守汉中已经好多年没有回来了。我和徐晃在一起喝酒的时候总是沉默着,我会事先准备好两盘菜,小葱拌豆腐和小鸡炖蘑菇,徐晃会带两壶好酒。

我率领大军前去樊城的前一天收到了远在外地的徐晃送来的一匹枣红马和一封信,信上有四个字:马到成功。

徐晃这次送的是活马。

合理的唠叨:张郃

合理的唠叨——张郃

我的人生是一个包子,里面装满了鲜血。(我此刻正在吃包子)

在韩馥手下做事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馒头,虽然看起来色香味都不咋地,但确能填饱肚子。可是韩馥却是一只兔子,他只知道吃草。后来吃肉的袁绍来了,他吃了兔子,还领着一大堆肉包子。

那些肉包子看上去都比我充实、美味。可是他们却瞒不住我的眼睛,因为他们都不是一个真正的包子,颜良文丑外强内干,没有肉馅;郭图逢纪和田丰审配只是皮多肉少的半吊子;许攸是不同的,他是皮薄肉多的饺子,耐不起煮,后来证实了我的猜测,他确实是一个饺子。沮授是我最早认识的人,在韩馥手下做事的时候我便认识了他,可是他却是我最不了解的人。以我这合情合理的智商,在这世界上有两种人我是最不了解的,一种是天才,另一种是傻子,沮授明显不属于后者。

让一群半吊子的肉包子做军师,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这些半吊子还互相攀比。袁绍和曹操开战的时候,我合情合理的献上了两条计策,袁绍竟然不接受。虽然我很悲伤,但是我认为那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袁绍认为我是一个馒头,馒头哪有包子好吃,这是不明智的,我虽然长了馒头脸,可我确是包子心啊。

袁绍这是**裸的歧视啊,于是我决定要改变,要变成一个包子,所以我引兵投降了曹操,这应该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曹操一眼就看出了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包子,这让我很感动。只是,曹操只信任自己的人,像我们这种半路来投的人是不被信任的。夏侯渊打架打不过我,智商也没我高,带兵也不如我,我却做他的副将,这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当然曹操看上去合理,他自己家族的子弟都身居高位,而我们这种外人都处在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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