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文科之王>104 再相见时难别亦难

(早上好!小白首先道个歉,昨晚说3更的结果写着写着就趴过去睡着了,醒来已经到了4点多,醒了接着码,刚刚出来的一更。)

小时候听一首歌。

歌词里有一句话。

“月朦胧鸟朦胧,秋虫在呢哝。”

呢哝之音,总是带着几分暧昧,几分肆意,甚至几分耍流氓的意味。

如果不是在青春里耍流氓,就是在流氓里卖弄青春。

“林涛~~”

林涛并不知道河东狮吼的威力如何。

但是应该是比不上唐洁这一嗓子的。

除了落荒而逃然后举着双手在楼梯的拐角处抱成一团任由唐洁打个痛快以外,貌似他没有更多的选择。

女人最可悲的是即使伤害也要爱得死去活来,飞蛾扑火一般。

而更可悲的是男人一生的时间里有四分之一在吃饭,四分之一在工作,四分之一走在路上,剩下的四分之一都在用下半身思考。

唐洁细软白嫩的小手打在身上的时候,林涛尽量不去用一个成年人世俗的思想去勾勒某些恶俗的画面。

但是唐洁却并不能体会到,在一个经历过世事的男人面前露出小女儿的心态对林涛有着怎样致命的吸引力。

所以饶燕下楼的时候。

捂嘴看到的是眼前显得并不怎么和谐的一幕。

一直到唐洁面带粉色地落荒而逃时,林涛才极为厚脸皮地凑上去跟饶燕和胡美芳打了个招呼。

“哟,林帅哥你是在脑哪一出呢。”

尽管早就习惯了胡美芳这种冷嘲热讽的语气,但是听到耳中总是觉得有些刺耳。

心底那一丝自责瞬间就消失殆尽。

一直到林涛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的楼梯时,胡美芳仍然把眼睛瞪得老大。

“哼,男生真是没一个好东西,幸好你当初没跟他一起,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气人呢。”

饶燕抿着嘴没有说话。

尽管懵懂。

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初恋总是刻骨铭心的。

操场上。

叶飞显得有些沉默寡言。

尤其是看到林涛背后的胡美芳和饶燕时,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是却多了一丝说不清楚的味道。

显然,对他而言初恋的味道多半是苦涩的。

林涛并不知道有几个人能够从中学时代一路走到最后的那一程。

但是分离合聚总会让人成长得更快。

当一个男人还只是男孩的时候,他会单纯得甚至以为这就是全世界,就是整个人生。

但是当这个世界破碎这个人生被扭曲的时候,他才会发现,那只是一个汪洋里的一朵浪花而已。

越过了。

就是更加广阔的天空。

“怎么?不上场踢一会?”

自从上一次跟洪中的那一次比赛之后,蔡哲华跟林涛的关系已经呈现出一种直线上升的苗头。

林涛并不讨厌这个单纯得甚至有些类似于傻大个的男孩子。

或许在久经世事后总会发现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容易走到最后。

跟蔡哲华相比。

他无疑多了些世俗的味道。

只是被冠以成熟之名的世俗。

总是让这个年纪的少年痴迷得厉害。

例如蔡哲华。

“1班跟3班?”

“嗯。”

蔡哲华点了点头,兴致显得很高,大冷天的恐怕也只有他这种真的热爱的人才会冒着零下的低温轻装简从地上场。

球场上的人不多。

即使加上一脸死了男人寡妇样的叶飞也就八九个人,但是跑起来还是有一股子气势的,尤其是四周的学生都裹着厚厚的羽绒衫或者外套的时候。

七八双大白腿就变得异常醒目了。

林涛点头的反应多半有些超乎蔡哲华的意料。

可能是因为心情上佳。

林涛连入两球让蔡哲华不得不心服口服,即使是在半场内的小范围拼杀,也多半让他有种难以企及的无奈。

“草,你怎么做到的,这都能进。”

蔡哲华抱着皮球过来,林涛只好演示了几次,这个动作是前世他在大学踢球的时候从本校体育学院一个教练那里学来的。

当初为了练这几个动作差不多是日夜苦练,早就已经浸入了根骨子里,只是如今想来,那时候的自己多半是跟蔡哲华现如今的心情没有区别的。

陡然转换了时空。

现如今早就已经不再有那种热情了。

对于一场球赛而言。

两节课并不长,白驹过隙未免有夸大之嫌,却大抵上就是这样的飞快。

第一节课下课第二节课上课之间。

黑色的小车缓缓停在6中教学楼楼下的时候。

林涛并没有看到那道略有些熟悉的身影。

雷军拉开车门正准备上楼的时候看到操场上的林涛,以及落入耳中飞扬的声音,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小混蛋倒是挺淡定的。”

他的确已经久违了这样的笑声,尤其是在跟林国华亲近的人身上。

自从林市长被隔离审查之后,似乎整个林家的天空都变得阴霾起来,少有这样洒脱的人。

雷军断然不会认为林涛是无情之人,梅园因为这一次的事件所受到的牵连断然不会在少数。

尽管人不在松平,但是他也已经听到了一些传闻,只是林家的处理方式多半有些令人吃惊罢了,连空城计都唱得出来就看得出林家也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

只是这混蛋小子还真是有了一丝大将之风,按照林市长的原话,空城计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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