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我的春秋不可能这么萌>关于会出场的巫臣和夏姬的女儿

申公巫臣和夏姬是于楚庄王逝世,楚共王继位后一年多的时候逃到晋国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589年。

逃到晋国之后,申公巫臣被册封到了晋国的温县,嗯……也就是温城,但在作者的大宇宙意志之下,温城归苏国(其实本来就归苏国的,最早就是苏国的首都),这一年是鲁成公二年,左传记载。

顺便一提,星蕴城是我杜撰出来的一个城池,现实中没有星蕴城这么唯美的一个城池名,整部小说里只有这个城池是我杜撰的,其余的都是现实地名。

申公巫臣和夏姬的女儿,按照记载来看,两个人的确是有一个女儿的,如果正常的话,这个也应该是在逃到晋国之后生下来的一个女儿。

不过该怎么说呢……这个设定的相当诡异,查了许久,真正记载巫臣和夏姬的女儿的记载是《左传·鲁昭公二十八年》提及,羊舌肸想娶夏姬的女儿,而夏姬的女儿的美貌也确实惊人,尤物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吧……我跟大家讲,昭公二十八年是公元前514年。

是的,你真的没有看错……申公巫臣和夏姬在公元前589年逃到晋国,公元前514年的时候,他们的女儿才开始谈婚论嫁,中间隔了七十五年。

楚庄王打下陈国抢走夏姬的时候,夏姬已经四十来岁了,巫臣准备了十几年抢走夏姬,所以公元前589年这个时候,夏姬应该已经五十多岁了。

女性到这个时候不是没有生育能力了吗!女性最晚生育年龄就是五十岁啊!为什么隔了四分之三个世纪之后他们的女儿才谈婚论嫁啊!夏姬明明是公元前640年出生的啊!到公元前589年的时候都五十一岁了啊!再往后延还怎么生孩子啊!

对了,还没有什么记载提及夏姬死时的准确时间,所以没准真的是个妖精呢?

是啊,除非夏姬真的是个妖精,五六十岁还能生孩子,巫臣还活得够久,器大活好,或者他们的女儿七十来岁还保留美丽的容貌,否则他们的女儿在四分之三个世纪之后才开始谈婚论嫁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真是细思极恐,我说两个超过生育年龄的人聚在一块儿,七十五年后他们的女儿恰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这些你们信吗?

我是不太敢相信的,除非我看的是《魔戒》……说起来,仔细想想,七十五岁正好是精灵族女孩的少女时期啊,真是细思极恐啊,果然春秋历史就是一本玄幻小说。

所以这一点我就不再遵从《左传》的记载了,按正常思维走,巫臣589年带着夏姬逃到温国算,过几年培养感情,然后生下女儿,到苏重城公元前569年开始行动时,按常理而言,巫臣与夏姬的女儿年龄应和苏重城年龄相仿。

而巫臣原本在晋国的封地在温城,所以现如今的封地应距离温城也不远,于是出现夏姬的女儿是很正常的事情。

另外一说,羊舍肸娶了夏姬的女儿之后,他的母亲羊舌叔姬说这是不祥的,他也不想娶了,但是被平王逼着娶了。接着……生下了羊舍食我,羊舍叔姬说这个夏姬的女儿剩下来的孩子很不祥,日后定灭羊舍氏。

羊舍氏是仅次于六卿的大氏,然后……正如羊舍叔姬所说,几十年后羊舍氏覆灭。

以下是巫臣叛逃晋国的记载,选自《左传·成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589年;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对曰:其信!知荦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甚爱此子。其必因郑而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至,以臣于晋。晋人使为邢大夫。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若无益于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

以下是叔向想娶夏姬女儿的原文,选自《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

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党。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矣。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昔有仍氏生女,鬒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


状态提示:关于会出场的巫臣和夏姬的女儿--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