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丁西城的话,娜娜倒是一点都没生气,她捂着嘴巴吃吃的笑了两声,那表情竟然还有几分少女感:“好,你随便怎么说好了,反正你第一声妈妈,是在叫我。白月……”
白月这个女人,真是阴魂不散。
不等丁西城再有所反应,娜娜已经推开他走进了休息室,挑了一张沙发坐下,她把玩着自己的卷发,对着丁西城一眨眼睛:“关门啊,你想让你亲爱的妈妈,看到你跟我在一起叙旧吗?还是想让你亲爱的爸爸,和我老友重逢?”
父辈的事情,丁西城多少也听到一些,听到娜娜这话皱了皱眉头,终究还是关上了门,坐在娜娜对面:“你有什么事情,就快点说,我还要去参加自己的订婚仪式。”
“订婚仪式?”娜娜笑的极为肆意:“什么时候,丁家的三代单传,也要靠联姻来奠定地位了?那个罗纤纤我见过,一个草包,儿子,我不信你的眼光有那么差,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不如意吧?”
丁西城深吸一口气,娜娜一口一个儿子,倒是叫的挺顺溜的,而她的话语里槽点太多,竟然有种无从反驳的感觉,他只能挑最重要的回答:“我在丁家过的很不错,不劳烦你关心。”
“是吗。”娜娜眨眨眼睛,轻轻一笑:“你还没有走出去,倒是没有人来催你啊,不过我在外面的时候,可是看到明亦涵身边围了不少人,众星捧月一样,好像……你的爸爸妈妈也跟他相谈甚欢,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是他的订婚仪式,不是你的呢。”
娜娜的一言一语,无不戳到了丁西城的痛处,凭心而论,他很优秀,从小就乖巧听话,脑子也聪明。可是因为有了比自己大上几岁的明亦涵,一切都不一样了。
当他刚刚学会爬的时候,明亦涵早已经学会了跑,等他勉强能蹦出完整的句子,明亦涵已经会基本的英文对话,他能够独立的看完一本童话书,明亦涵早就已经把牛津词典倒背如流。
任何事情,因为明亦涵的先入为主,他做什么都不新鲜。
长大以后,因为明亦涵的出类拔萃,他再如何努力,也无法吸引大人们的注意力,他在众人对明亦涵的赞美声中长大,甚至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当初不被找回来,丁家是不是也就会那么算了——有了明亦涵,他们就没有时间去想其他的了。
这种可怕的孤寂感和无力感一直跟随着他,充斥了他整个童年和少年时期,养成了他忧郁而内敛的性格,如今被眼前的女人一语道破,他虽然不愿意和她多说,也难免有种遇到了知己的感觉,她似乎一下子就可以窥破他的想法。
丁西城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
娜娜慢悠悠的继续说道:“其实明亦涵那小子呢,就是有几分小聪明,跟他妈妈一样,上不了大场面,只是丁家人向来偏心,唐宝那个贱人放个屁都是香的,这种事儿我早见怪不怪了,儿子,我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我就觉得你比明亦涵强,强多了。”
丁西城沉默了一会儿。换了个话题:“这些年,你去了哪里,他们都说,都说你……”
“都说我死了,对不对?”娜娜毫不避讳的笑了起来:“虽然我恶贯满盈,手上沾满鲜血,但是我是为了你那个爸爸死的,所以也算是洗白了一部分,你的什么唐宝阿姨,是不是还猫哭耗子的感慨了好几次?我就知道的,哼。”
她站起身来,自顾自的从酒柜里给自己拿出一瓶伏特加,加了冰块,在手里轻轻摇晃:“当时我就躺在教堂外的草地上,所有人不是去找你,就是去追本杰明了,都以为我已经死透了,我自己爬起来,远离了那个地方……之后,或许是我命不该绝吧,我活了下来,而且活的不错。”
当年娜娜自己挣扎着爬了起来,等到丁默离开了她的小窝,就浑身是血的摸了回来,她请了医生清理了伤口,随后不敢耽搁,带着伤收拾起了自己的全部家当,登上了去澳洲的飞机。
她是流浪惯了的,出国之后一开始的人生地不熟很容易就克服,兜兜转转之下,认识了一个犹太富商。
犹太人最是精明,那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就偏偏喜欢萝莉这一口,而娜娜彼时虽然早已经过了十几岁的年纪,但是却是天生的娃娃脸,并且比起一些懵懂的萝莉,更加有诱惑力和灵气,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结婚了。
婚后的第二年,犹太富商猝死,死因不明。
而娜娜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继承大笔遗产的小寡妇,过上了富足而不甘寂寞的生活。
这是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过的好运气,然而内心却时时的感到不满足。
这之后的一帆风顺,越发衬托出她当年在国内的惨败。
而不管她的生活如何顺遂,始终没有孩子是她的心中唯一的遗憾,偶尔夜深人静,她会想起当年自己身边的那个孩子,那个白白软软,会喊她妈妈的孩子。
现在娜娜出现在丁西城面前,显然不是为了同他叙旧那么简单,她来到丁西城面前,俯身直视着他的眼睛:“小宝,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始终把你当成我的孩子,知道你为什么处处被明亦涵压上一头吗?因为丁家式微,明家如日中天,如果你能快速的证明自己比明亦涵更强,是丁家一颗活动的摇钱树,你想,他们还会这么对你吗?”
她的话,煽动意味很明显,但却字字戳中丁西城的软肋,仿佛在溺水的人面前放下了一段浮木,让人无法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