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大破灭时代>第六十二章 销魂一夜

“厉害,这把刀是我舅舅送给我的,没想到你竟然用的这么顺溜。”炎歌再次甩手,钉死一只魔鬼蝎后,大声赞道。

“主要是刀好。”

于幽挑起一蓬沙子,荡掉刀口上的绿液。

他虽然没有研究过刀,但他却知道,像这种样子的*,是出自以前的岛国“日本”,单纯从刀的用途和质量上来说,可以说是世界一流。

这种刀在几百年前流行一时,但是随着科技发展,*盛行,甚至连镭射、激光枪这样的武器都陆续面世,*也就慢慢没落了。

但是第四次世界大战之后,基因系觉醒,个人素质大增,冷兵器又再一次登上了历史舞台。

不过与几百年前不同,现在的冷兵器大多出现在大富大贵的人家,因为价格昂贵,鲜有人能买得起。

特别是像这种*,就连云家和王家这样的贵族,都没有。

可想而知,这个炎歌恐怕不是什么普通人。

“你喜欢吗?那就送给你吧...”炎歌的连体帽由于动作过大滑落,露出一幅俄罗斯套娃一样的头型,傻傻笑道:“宝刀赠英雄,我的性格太懦弱了,舅舅说我驾驭不了这把刀。”

“那他干嘛还要送给你啊?”于幽不理解了。

舅甥两个都很奇怪,一个明知道送了不用还是送,另一个明知道要了没用还是收,现在还要把刀送给他。

“我舅舅做事一向很出人意料,谁知道呢...”炎歌呵呵笑着,重新把帽子带回头上。

“它叫什么?”于幽递给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这个炎歌跟他的气场很合,一路上很是投缘,可以做个朋友,所以于幽连个谢字都没说,因为朋友之间是不需要谢的,只要做就行。

“赤魂,传说是一个铸剑师为他母亲所铸,剑成的那天,他投炉自尽了。”

“赤子之刀,不错,适合我!”于幽轻轻擦拭着刀身,由衷赞叹。

怪不得他拿到这把刀的时候,有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非常顺手,原来是他冥冥中暗合其中赤子之魂。

他以前听过,在刀道一途,有个名词叫做人刀合一。

不过他一直将之视为玄幻,人跟刀怎么可能合一呢,这完全不符合质量守衡理论,现在看来,应该是人心与刀心相通,就叫做人刀合一。

炎歌又从背包里抽出刀鞘,扔给于幽。

两女看着一地狼藉被肢解的尸体,拍着胸,惊魂未定。

女人天性就怕这些蛇虫鼠蚁的,恶心不说动不动还搞的到处都是奇怪颜色的血迹,好在毒虫们还没发威,就被两人斩杀个精光,也轮不到她们出手了。

“这种魔鬼蝎不算厉害,但是如果一次出动个几十头,那我们倒是有不小的麻烦。”于幽收起刀,接着往前走去。

“沙漠里倒不会有,不过我们要穿过去的戈壁中有很多,走一步算一步吧,不知道另外那些人走到哪里了。”炎歌手搭在额头看着远方,看着一望无垠的大沙漠,一种无力感从心底升起。

他从小到大,几乎都是跟在母亲和舅舅身边,有巨大的靠山,所以养成了有些懦弱的性格。

他的懦弱并不像女孩一样,怕毒虫怕基因兽。

而是,怕大自然的伟力。

“别想了,如果连这点困难都过不去,那我们还去机甲一师干嘛,不如掉头回去呢。”于幽看出炎歌的担心,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因为魔鬼蝎的出现,四人走的比刚才在小心的多,速度也由一开始的四十码左右,降到了三十码。

只要不再遇上什么事耽搁的话,时间应该是充足的。

好在一路上遇到的毒虫实力都不强,第一时间被于幽和炎歌斩杀,倒也没怎么耽误。

时间随着四人的奔跑匆匆流逝,赤红色的夕阳从西边落下,夜幕降临。

几个小时下来,四人开始又饿又渴,体力透支严得。

“先休息一会吧,没想到在沙漠上行走,比平路吃力多了,不但太阳暴晒流失体力,沙子也是绊脚石。”云菁秋找了块没有被风化的石头,坐着脱掉鞋袜,里面全是沙子。

王若兰也是一脸苦色,拿起水壶咕嘟咕嘟灌起来。

毕竟是娇生惯养的女孩子,虽然实力很强,但还是比于幽这样的平民要娇气不少。

“你们的水留着点喝,要不然明天找不到水源,就等着哭吧。大小姐们,跟炎歌学着点...”于幽制止住王若兰的牛饮,告诫道。

他们先前没有想到,会从亡魂沙漠走八百公里,准备严重不足,背包里带的东西现在大部分都用不上,水也少的可怜。

“于幽,我们这样下去恐怕不行,按平地算,八百公里怎么着也能走完。但是沙漠里的难度要增加好几倍,再加上我们带的水少,负重又多,又有危险阻挠,任务太艰巨了。”炎歌皱着眉头,带着稚气的脸显得很认真。

“我有一个办法,放弃负重,把背包里暂时用不上的东西全部扔掉,晚上沙漠的温度会很低,只留御寒的衣服和水。”于幽想了想,把背包一卸,开始往外扔东西。

最后只留下足够两天吃的东西,和一双鞋,立刻背包里的重量,减了至少二十公斤。

“啊...真要扔啊?”两个女孩傻眼了。

她们的包包里装了太多的衣服和鞋子,没办法女人嘛,爱美之心到哪里都不会改变,让她们把这些东西扔掉,简直就是在割肉。

“不想死在这里,就扔吧,自觉一点,东西没了回去再买,人没了就真没了


状态提示:第六十二章 销魂一夜--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