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建设盛唐>第九十四节 功名军中取

咸亨二年初春,春寒抖擞,还很冷的时候,一道很不显眼的诏书下发,声明朝廷的三位将仕郎冯小宝、杨成献和程伯喜响应朝廷号令,自告奋勇,在洛阳和前往凉州募兵,共得五百精骑,奔赴吐蕃前线,参与战事!

五百精骑!

骑兵天生就高过步兵一等,精骑表明不用训练就可以上阵,更是难得。

因此三个小伙伴升官了,文散职均为文林郎,九品,之前的将仕郎为从九品,升了半品。

他们还很年轻,升得过高不是件好事。

奇怪的是募兵得升文职?

其实是莱州金矿喜获丰收对他们的酬功,一定程度上,莱州金矿缓解了朝廷用度,莱州金矿的产量稳步提升,户部尚书袁公瑜这老小子消息灵通得很,一再上奏莱州金矿的重要作用,非得奖励冯小宝三人不可,结果他们就继续升文散职,朝廷的借口是他们宣谕胡人有功!

意思是说劝说胡人当差,为朝廷出力,是件美事。

别小看文散职,灵活得很,可以名正言顺地做起职事官来,是入仕的重要关口。

因为带兵的关系,三人同时得到了武官的职事官位,为下镇副,从七品!

身挂文武职衔,虽然有点引人注目,但并不为过,

唐朝以文臣行武事者众,而武将转文职也不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在的左相姜恪为凉州道行军大总管,筹备对吐蕃战争,所以冯小宝三人都是文武兼备,低级职务,没啥了不起的。

其实,杨成献和程伯喜也是莫名其妙,他们年纪轻轻,得到武职事官实权喜出望外,居然还有文散职?!

那些家族的嫡系,现在还不如他们呢,虽说将来他们袭爵地位更高,那是将来,现在嘛,是杨成献和程伯喜在家族年轻一代里排名靠前!

过得数年之后,他们俩才明白是托人洪福啊。

……

把时钟调回到上年冬天,冯小宝自长安归来后,秘与千金公主商量,如何快快上位?

千金公主将自己裹成一只肉粽,满足地呷着香喷喷的羊奶,微笑道:“以前看你这么淡定,忙这忙那的,就是不想当官,现在这么想当官了?”

冯小宝作了一个弯弓射大雕的姿势后道:“我武艺的最后一环给补上了!”

“能射雕了?”千金公主问道。

“不,射了鸟!”冯小宝回答道,确切地是射到了飞行的鸭子,三天前打猎时射到的。

“一边去!”千金公主不是说他射鸟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事,而是打掉他伸向她的魔手。

“摸一下都不行啊!”冯小宝不满地道,以前想怎么摸都成,现在怎么都不成。

“不行就不行!”千金公主认真地道:“以后桥归桥,路归路,有发财的生意门路找我,我帮你看着场子,其它的事情,去找你的那位姓唐的小妞去!”

她翻脸如翻书,“你真狠心!”冯小宝耸耸肩道。

他冷笑道:“你肚子的孩儿是我的,将来你怎么向孩儿解释你把做父亲的给丢一边去?”

千金公主怀上了他的孩子!

她建成妇婴保健院后,触动心灵,找冯小宝努力,要了一个孩子!

却声明不需要冯小宝理会,她找了一个喜当爹的男人来接手,孩子不关冯小宝的事!

这等离奇古怪的事情在那个年代里只有大唐公主才做得出来,不过冯小宝很佩服千金公主的自保之策,自从他成为了皇后的御用美容师之后,千金公主就再也不和他在一起了,每次都有侍从跟随,正经得不得了。

难怪以后高宗挂了之后,武则天坐朝,千金公主虽为大唐皇族,却能够一直独善其身,稳稳地保住身家性命,享受荣华富贵,绝不简单。

就拿孩子的事来说,她虽然说与冯小宝再无瓜葛,但藕断丝连,哪能够放得下,将来该合作一样合作,母凭子贵啊!

……

冯小宝与千金公主商量的结果是想得高官,功名在军中取!

文官升职循规蹈矩,按资排辈,十分僵化。

你想搞什么变革,弄纸造钢铁做水泥什么的,别想得这么多,现在还轮不到你。

文官升官最快的永远是皇家子弟、门阀核心和科举名教中人,冯小宝什么都挨不了边,还是省省吧。

什么,你是皇后的御用美容师?

得,一说出来,皇后绝对说你是假冒的,而皇帝还没死,他的刀还很锋利,问问你的脖子洗了没?

因此文官别想了,倒是想得军功不难,目前左相姜恪为凉州道行军大总管,大举征兵,招募勇士,准备对吐蕃作战。

还有高丽战事旷日持久,都是建功立业的好地方。

杀吐蕃人杀高丽人,冯小宝根本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所以参军入伍是好办法,但得仔细策划。

大唐府兵制,每军府辖4-6团,团200人,有时300人为团,团设校尉,每团有两旅,旅为100人,每旅设2队,队50人,队正,每队5火,火10人,设火长。

你带上十来人,做个火长?

得,那是炮灰,十个人投到吐蕃和高丽战场上,连个回响都没有。

你武艺高强,一人能包打天下,只在作梦之中。

军中最讲配合,单是一个后勤事务,足以让大英雄都折腰了,总不能够大英雄自己去背粮食吧。

所以折腾就要来大的,弄两团人马出来吧!一大一小,大的300人小的200人,正好500人。

带上500人去参军,任何一家主将都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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