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剑断灯灭之时>第四百六十三章 梦断血色谷(十)

“你在说一遍,是谁?”楚寻语难以置信的看着兵家的来人,站在那里眯着眼睛问,“你是说当年在海边屠杀了八万残军的那个孙濛罄?”

“那是战争,不能用屠杀来形容。”孙如林看着楚寻语回答,“这位朋友,战争是不能有妇人之仁的。”

“是吗,这句话听着耳熟。”楚寻语冷笑起来,周围望尘和吞火都看了看楚寻语,因为他们知道,楚寻语当年在军中的时候,曾经和孙濛罄不止一次的争吵过,甚至要动手。

楚寻语出身药王府世家自不必说,崇尚的就是尊重生命、挽救生命,而孙濛罄则是一位铁血女将军,在她的治下,杀戮比吃饭还要平凡,这就是二人发生冲突的根本,这在军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在襄阳一战中,楚寻语带领一支数人小队被元蒙军队打散了,然后正好碰上了孙濛罄带领的主力军队路过,于是便加入其中,结果就因为原地收容的战俘过多,孙濛罄便要屠杀所有的战俘而被楚寻语力荐阻止,二人争执的名红耳赤,楚寻语哪里是孙濛罄的对手,最后还是眼睁睁的看着五千战俘被活活坑杀,最后楚寻语愤然离开,去找自己的部队去了。

攻陷元大都那一战,楚寻语跟随徐达和常遇春猛攻南门,发现留出东门让人出逃,然后被孙濛罄的军队追赶时候,他就有不妙的预感,这女疯子必然会将那八万毫无抵抗力量的败军杀个鸡犬不留,于是告诉徐达,希望他能上告天子,让朱元璋出面以天子天命的身份来阻止孙濛罄,结果不想朱元璋也是对元蒙军队恨之入骨,根本就没有理会楚寻语的建议,任孙濛罄为之了,这下让楚寻语心中特别不是滋味,这种事情还有很多很多,而吞火和望尘都是两朝战争时期的老人,对于他们二人之间的恩怨,自然是在熟悉不过。

看着楚寻语的面色不善,慕缘这才想起楚寻语好像以前提到过这么个人,称她是个女疯子,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上了,这不知道这二人见面以后是何感想。

孙如林却不知情,还是笑着邀请他们:“诸位,请随我来吧,我师叔在等你们呢。”

楚寻语当即背好长剑,转身就往对面树林中走去,公输登云一愣,随即只好和望尘、慕缘、吞火一同跟了上去,让其他人留在原地警戒。

进了树林之后,就能看见一片兵家弟子在其中隐藏着,看见前来的确实是公输家的人才纷纷站起来,慕缘好奇的把眼望去,发现众人的对面,在林中的一块石头上,坐着一位女子,面目严肃,装扮的与常人不同,估计她就是传说中的孙濛罄。

这女子并不是慕缘想象中那副疯狂的样子,而是始料未及的安静,坐在那里,相貌没有多出众,甚至可以说不起眼,仅仅是隐藏在人群之中的一名普通人而已,唯一起眼的是,她的披肩长发末端带有一些暗红色,是鲜血还是假象?又或者是生来如此?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看见公输登云和望尘走过来,孙濛罄终于有所动容,从巨石上站了起来,这时慕缘再次审视她,又有了新的一番见解,她身材并不高大,不是想象中那种如同硬汉将军一样,留给后人一个巍峨身影般的存在,仅仅是江南女子的体型,个头不高,瘦弱的身躯,与常人打扮不同的是,穿着一副无袖的白色斗篷,胸口处,写着一个大大的“将”字。

孙濛罄站在原地并没有动,而是静静的等待众人走过来,其实按理来说,她只有出窍期的修为,应该是她去拜见望尘才对,但是她那平静的眼神和冷冽的气息告诉众人,这是一位孤傲的将军,是绝对不会主动去拜见别人的,她的“静”与望尘不同,望尘的静是平静如水、从容不迫,而这个女人的静则是一种孤独,一种冷酷,又是一种凌驾。

望尘来到近前,和孙濛罄面对面的站着,率先淡笑着说道:“好久不见了,濛罄将军,没有想到在这里能够见到你,真是我们的荣幸,容我介绍公输家的公输登云老弟。”

公输登云稽首施礼问了个讯,孙濛罄点点头,看着望尘的双眼半晌,才缓缓答道:“哪里,这也是我们兵家的荣幸,望尘师兄还是一如既往的风采依旧,公输道友倒是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并无深交,今日得见,还望不吝赐教。”说完,微微颔了一下额首,示意了礼貌,说完,便看着慕缘他们。

吞火和慕缘都先后见了礼,但是期间却让慕缘心惊肉跳,因为慕缘和她对望的时候,第一感觉,她的眼睛竟然全是绿色的,这下把自己吓坏了,因为他听楚寻语说过,只有杀人杀多了,才会让自己的双眼泛绿,因为每屠杀一条生命,就会离野兽更进一步;每扼杀一次自己的良心,就会让自己的气息寒冷几分。楚寻语曾经告诉过慕缘分辨方法,放松自己的心情,不要用任何灵气或者功法,也不要刻意去感觉什么,只要随意的望去,第一感觉对方的眼珠是什么颜色,那就对了,慕缘刚才照着做了,因为他想看看楚寻语口中的女疯子屠夫是什么样的,他见识过鬼郎中和楚寻语的双眼,都是微微泛绿,但这个叫孙濛罄的女人的眼珠,在一瞬间竟然全是绿色,翠绿翠绿的,而且是那种散发着幽冥之气的绿色,那种内心冰凉的感觉,相信只有在佛经中提到的阿鼻地狱中的恶鬼才会有,但是慕缘还算镇定,很快平息了内心,再看的时候,她的眼神已经恢复了黑色。

看见楚寻语一脸不屑、没有自报家门的样


状态提示:第四百六十三章 梦断血色谷(十)--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