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剑断灯灭之时>第一千零十四三章 雾岛牢笼(二十二)

书接上回,且说楚寻语和壬斗到惨烈处,忽然毛毛横插一脚,壬和毛毛似乎是老相识,壬对它的态度那是咬牙切齿,大声咒骂;而毛毛自己本人则也对壬噗之以鼻,看来当初他们俩之间有不少往事,不过这不是眼下楚寻语最关心的,最关心的是自己一行人如何击败壬出去。

毛毛对此倒不是很在意,告诉楚寻语,等的就是楚寻语他们用尽全力把壬的本体逼出来,假如楚寻语他们本事不济,连壬的本体都逼不出来,那么这场战斗根本就没动手的必要了。

壬的模样变得愈发的怪异和丑陋,臃肿的身躯,黑硬的ròu_tǐ,大海的女王变成这幅模样当真是匪夷所思,她恨恨的道:“扁毛畜生,你非要管这个事?你应该很清楚,如果再不让我吃个人会发生什么,假如真的失控了,到时候血染大海,众生屠戮,这就是你希望看见的?”

楚寻语已经看出来了,问肩头上的毛毛:“她再不吃个人的话体内妖邪之物就会失控吗?”

“不错。”毛毛点点头,摸了摸小翘嘴两边稀疏的胡须,“这泥鳅每年月圆之夜都要食用人类修真者才能把体内这个怪物压制下去。”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楚寻语诧异的问。

“你听说过‘横公’吗?”

楚寻语闻言一愣,随即难以置信的指着壬说:“她是‘横公’鱼?我以为这种上古怪物只不过存在于典籍中呢。”

壬大怒,指着毛毛:“你这畜生当年不救我,现在还沦落到和别人到处乱说?”

“那是因为你心术不正!”毛毛冷哼一声,鄙夷的看着她。

“你见死不救在前,又坏我姻缘在后,枉扁毛畜生你整日自称仙人,真乃欺世盗名之徒。”壬悔不当初,“只可惜当年一念之仁,未对你斩草除根,才致使今日之患。”

旁边的楚寻语摸着下巴倒是感慨良多,自叹道:“原来典籍中记载过的这种横公鱼竟然是能变成鲛人模样,上古异兽果然不同凡响。”

此言一出,壬和毛毛同时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毛毛捏了捏楚寻语的脸道:“并不能,壬本身就是鲛人,千真万确,她当年是为了永生误食了一条横公,才弄的身体人不人鬼不鬼,但是也因此得福。”

说话的功夫,孙濛馨也没闲着,捂着断手,忍着剧痛,拿发簪把身边的慕缘给扎醒了,慕缘一股脑的坐起来,刚才虽然口不能言,肢无法动,但都看在眼中,所以赶紧先扶着孙濛馨坐下来,距离壬远远的。孙濛馨生性不屈,示意自己不要紧,让慕缘赶紧回去帮楚寻语才是正路,慕缘犹豫了一下,孙濛馨瞪了她一眼,吓得慕缘赶紧跑回去救其他人。孙濛馨则暂时坐在角落里,用头靠着墙壁,颤抖着把右手抬起来,整个拳头都被捏的扭曲了,孙濛馨摸着一根大拇指,陡然发力,一下把掰直了,孙濛馨疼的咬着下嘴唇靠在墙上一哆嗦,楞是没发喊一个字。

再看楚寻语他们,毛毛这么一解释弄的楚寻语更加一头雾水,不知道上古异兽“横公鱼”和壬到底有什么关系,横公鱼自己是知道的。横公者,上古巨鱼也,据《北方荒经》记载,横公鱼生于寒冰水面之下,八尺有余,昼伏水而避,夜登岸化人,通体坚硬,利器刺之不入,沸水煮之而不死,天生惧五行之木,食其肉能怯百病。不过这一点也解释了为什么壬至始至终都想要残情剑的缘故,因为残情剑本身就是木剑,她知道这把剑可以伤害她。

不过话又说回来,横公鱼和壬到底是怎么回事?楚寻语在先秦杂谈中看过一段野史记载,因为横公鱼和其他上古异兽不同,虽然性蠢,但不具备带来天灾之能,和其它凶兽大不相同,而且是很不相同,它天生就能化人,这也是大部分上古异兽不具备的能力,相反,鲛人也可以化壬,因此有一段野史曾经说过,说横公鱼和鲛人是远房亲戚,当然,这个说法也是不可考证了就是。

壬指着毛毛那股恨是发自骨子里的,他们俩之间恩恩怨怨应该持续很多年了,但楚寻语眼下并不关心这个,相反,他问毛毛:“你刚才怎么做的?能让我抵挡住她?”

壬没好气的翻着白眼,显然气的不轻,倒是毛毛自鸣得意,他大大方方的告诉众人,虽然自己不能战斗,但是与生俱来有一种能力,那就是可以通过鲜血,可以让双方变得势均力敌。不错,这就是毛毛天下独此一家的绝世秘术,毛毛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作“血木衡”。刚才楚寻语不是砍伤了壬吗,她露出了横公之体,鲜血被毛毛得到,楚寻语不必说,自己和个小红人似得,鲜血随便取。毛毛用小爪子将他们俩的鲜血同时得到,放进嘴里,而后一阵怪异的感觉,壬肩膀上那个伤口被楚寻语用剑砍伤的吗,毛毛就是在那里取的白色脓血,伤口上一阵酥痒,经脉涌动一阵恢复正常,不过壬一点表情都没有,看都不看,看样子应该不是第一此碰见这个事了;而楚寻语倒是很有兴趣,脖子上的伤口一阵酥麻,摸起来烫烫的,显然毛毛就是在这里取的血,下一刻,毛毛两只眼珠一个变成了楚寻语人类的黑色瞳孔,另一个变成了壬那横公本体的黄土色瞳孔。这就是毛毛血木衡的威力,“木衡”就是秤,通过双方鲜血的融汇,毛毛可以让双方的力量短暂的达到势均力敌的状态,当然,只能一对一的融合,不可能融合更多人了,所以毛毛一直等的就是壬露出横公本体,她的鲛人之体鲜血作


状态提示:第一千零十四三章 雾岛牢笼(二十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