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闺换了一身练武装,把发绳往头上一系,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干练,其实她还真不喜欢小姐装,里三套,外三套,走起路来踢踢绊绊,她喜欢把头发全部挽起来,最好连刘海都省了,这样才是真正的霸气。
不管怎么样,她对自己的装束很满意,一心想去找赫连驿,至于霸不霸气,还真没那么重要。
大摇大摆的走出府邸的门,管家看见装作没看见,他是有些怕她的,倒不是她多么厉害,而是她日常不管事,一管事就铁定能查看许多漏洞,捉到问题说话又刻薄,他也是敢怒不敢言。
将军府很大,跟学士府不差上下,只是学士府有洗砚池、琴房、书画楼,而将军府有兵器房、靶子场和赛马场,也许不大接触,清闺对将军府好多东西都感兴趣,尤其是射靶子,她一玩就能玩一整天,连赫连驿都忍不住道:“我看你天生就是学武的命,不如明天入我们军营吧,战场上戎马千里,挥刀杀敌,比这个好玩多了。”
清闺望着地上乱七八糟的箭,笑容干干的,这话也太打趣了,就她这技术还杀敌,估计还没上阵,连炮灰都没得了。
虽然有些夸张,到底是实情,好在赫连驿认为人是需要锻炼的,不然也不会不厌其烦的教她,比如练箭、骑马、穿盔甲,提到穿盔甲还真让人哭笑不得,说什么金光闪闪,刀枪不入,她试了一件,重的连手脚都抬不起来,一问才知道50多斤呢,她晃了两圈没什么意思,就脱了下来。
赫连驿也不勉强她,只是嘲笑她两句,继而把水袋给她了,清闺仰头喝了几口水,发现赫连驿额上一颗汗珠子都没有,便好奇问:“折腾这么久,你不累吗?”
“累?我们天天训练,早就习惯了!”赫连驿说道:”倒是你,我看你挺喜欢舞枪弄剑的,当初为什么选择习文呢?”
“这是穆太妃的想法,不是我的想法,我娘本不打算让我念书的,是太妃说女孩家也该学些知识,那时候小,也听不懂她们说什么,叫我学我就学了,没想到这一学就学了这么多年。”
“哦,原来是误入歧途。”
“话也不能这样说,我从未后悔过,只是对师父日常受教不怎么满意,他的武功极好,只是一到我这里就不重要了,天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拳脚功夫,可惜师父不肯多教,我又不肯死心,就只能来你这玩玩兵器。”
“你师父不教你,改天我教你可好?”
“真的?你没骗我吧。”
“大丈夫说话,那是一言九鼎。”
两人说了不少话,又到八角亭里吃东西,清闺最喜欢吃那款藕香莲子糕,咬在嘴里糯糯的、软软的,比玫瑰糕还要好吃呢,她有些贪心,一连吃了三四块,嘴角下巴都粘上米屑了,赫连驿皱着眉看着她,举袖想帮她擦掉,清闺察觉,没等他袖子过来,自己先擦了。
赫连驿尴尬一笑,放下了袖子:“这么久不见,想不到你依旧没变,吃东西总是粘到到处都是,你这样子哪像个习文的小姐,倒像个山村跑出来的野丫头,好在这里没别人,不然又要闹笑话了。”
“好哇,你居然敢嫌弃我。”
“怎么会?我也是一介武夫,要说嫌弃,也是你嫌弃我啊。”“我嫌弃你?为什么?你看起来又不想个将军。”“那我像什么!”“像个秀才啊,你看你那么斯文,怎么能跟‘武夫’沾上边呢?”
赫连驿笑了,笑的清朗俊逸,这时一个盔甲将士走进来,弯身叩手道:“将军,校场那边传来消息说,陪戎副尉疏于职守,跟一帮人撕起来了,请将军速去定夺。”
赫连驿笑容一敛,即刻变得老辣起来:“这种事还来劳烦我?一律军法侍候,先绑个三五天,再扒了打个一百大板,看他还有什么力气开撕。”
“可是……”盔甲将士有些犹豫:“可是那陪戎来头不小,听说是曹郡公的外甥,万一出了什么岔子怕是不好交代!”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况且军法如山,怎能随意更改?去,传我的话,照打不误!”
“是。”将士一抱拳,语气苍劲有力。
赫连驿处事果断,俨然褪去了当年的稚气,他变了,变得深沉许多,老辣了许多,郑清闺有些佩服赫连驿,在这些浮华的宫里居然有那么清廉的人,此乃璃国百姓的福气,难怪皇上那么器重他,她要是皇帝,她也会器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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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驿怒罚陪戎,把陪戎关了三天,又拉到刑场上重打,不知是用力过度,还是虚弱的人受不起折腾,那厮没扛过一百大板就死了,这事闹的挺大,连皇上都被惊动了,曹郡公在皇帝面前说赫连驿不好,还怂恿皇上治罪。
赫连驿也不是等闲之辈,他说,无规则不成方圆,别说是小小的陪戎,就是皇子过来参军,犯了错也是照打不误,在军一日,就要遵守军规,气的曹郡公哑口无言,毫无办法。
赫连驿因为严格律己,知法守法,赢得一片赞美。
清闺对赫连驿是由衷的佩服,就连平时也常挂在嘴边呢,今儿清闺和菱丫在太阳底下描花样子,也许因为无聊,菱丫问她谁才是璃国第一相公,清闺说道:“这还用问吗?肯定是赫连将军啊,不但人长的好,脾气也是一流的,将来谁若嫁给他那就是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那皇上和大人呢?”
清闺一叹息:“都差远了,尤其是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