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在都城也是有头有面的人家,可以称得上是小豪门了,林母出身于老牌贵族世家,而林父则是倒插门的,虽然是这样,但林父的手段能力还是有的,只可惜这些手段碰上林母全白瞎了,卤水点豆腐,二人之间不可不谓之为真爱了,林母自幼骄纵成性,从小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什么,就如同她在大街上一眼便相中了林父,于是强抢民男,威逼林父娶她,一开始林父也不愿意,他自认为自己能力不差,只要努力,总有出头的机会,可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林父最终还是拜倒在了林母的纱罗裙下,借着林家的势,越走越高,走到今日,人们都说林家多亏了林悦的父亲,若没有他,林家早就在若干年前被吞并了。
原主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诞生的,在林家,林母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从小就不娇惯着原主,而要原主一个小孩子去迁就她,而林父,就算对原主再好,在他心里,林母都是排在第一位的,所以原主小小年纪便已经很独立了,幼儿时期开始便已经在学校住宿,每次回家住不到两天就会回学校,也因此,林父在她在家的时候,都非常宠爱她,若不是林父,原主都不想回家了。
林家在都城富豪区有一栋五层小别墅,林悦怀里搂着小狐狸,有一下没一下的捋着毛,这林府还是跟原主记忆中的一样,没多少改样啊,“父亲,母亲,我回来了。”她推开了别墅大门。
“哎呀,回来了啊,回来得刚刚好,你这是啥衣服啊?”林母林心兰迎了过来,没走两步就皱起了眉,“还好我早有准备,你房间床上那件衣服你赶紧换上吧。”
“这衣服怎么了?”林悦低头看了看衣服,标准的蓝白色军装,“这件衣服很精神的。”她就是不想换衣服,避过了母亲,她走到了沙发上坐下,“父亲,你说是不是咯?”
“这军装是很不错的。”林父张甫扶了扶眼镜,一脸骄傲,毕竟当初服装样式他也有份拍板的。
林心兰气得直瞪丈夫,“张甫!你说是我买的衣服好还是军装好看?”
“这军装是好看嘛。”张甫嘀咕了一声,但迫于妻子的压力,他咳嗽了一声,看向了女儿,“这军装再好,平日里不作战的时候也没必要常穿着不是,偶尔换一下裙子也很好看的。”
林悦挑了挑眉,“父亲,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穿裙子。”对于父亲一转头就把母亲准备的衣服款式给卖了的事情,林悦表示已经习以为常了。
林心兰简直要气疯了,她本来是准备等林悦上楼,她也跟上去,盯着林悦换衣服的,现在张甫这么一说出来,林悦还怎么肯上楼呢,“你抱着的是什么?一只狗吗?赶紧扔了,脏不拉几的。”因为达不成目的,林心兰扫了林悦一眼,就把气发在了埋胸的小狐狸身上。
被诬蔑城一只狗,小狐狸不高兴了,她抬起头,“嗷嗷”地叫着,林悦轻轻拍了拍它的小脑袋安抚着它,“母亲,这是我的宠物婷婷,是不是很可爱?”
林心兰倒抽了一口气,“你从哪里捡的狐狸?该不是动物园里偷的吧?”
林悦不回答,也不理会母亲了,反正林心兰发一通脾气很快就会忘记的,林悦便也没有在意。
“叮咚”门铃响了。
吴嫂去开了门,门外是一个西装笔挺、头发梳地整齐透亮的男人,男人与吴天最大的不同在于,吴天是娃娃脸,一看上去就不能让人依靠,而男人则是一看上去浑身透着一股成熟的气息,一双桃花眼,似有情又无情,“林伯母,我来看您了。”男人说着,伸出双手与林心兰拥抱了一下。
“小雷来了啊?”林心兰脸上飞起了红霞,看司徒雷的目光俨然是在看女婿。
司徒雷与林父打了个招呼,便看向了稳坐沙发的林悦,“这便是帝国双花之一的林悦林小姐了吧,认识你是我的荣幸。”
林悦这才站起来,姿势站得笔直把军装衬得更服帖得体,“你好。”她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张甫看了一眼司徒雷又看了看自家女儿,“坐吧,坐吧,别站着了。”他打心眼里不看好这一段姻缘,只是妻子执意如此,他也只能顺应着来,说到底,婚事都是女儿自己的,女儿不愿谁也强迫不了她。
就在这个时候,小狐狸感觉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林悦关切地看了看小狐狸,“父亲,母亲,婷婷怕是冷着了,我上去给它洗个热水澡,失陪了。”最后三个字是对着客人的司徒雷生疏地说着的。
“你去哪啊,你给老娘回来!”林母气得彪了粗话,话一出口就不好意思地捂着嘴,冲着司徒雷笑了笑。
司徒雷也笑了,“令爱很有爱心,这是好事。”与林家父母闲聊了一个小时还不见林悦下来,司徒雷也明白了自己不招人待见,便提出告辞了,“伯父、伯母,今天与你们聊得很尽兴,我改天再登门拜访二位吧,不用送了,告辞了。”
林心兰赔着笑,待司徒雷走了后,她伸出了二指禅,点在了张甫的额头上,“你个倒霉催的给我生了个讨债鬼哦!老娘好不容易给她找了给权贵后代,她倒好,捡了一只野狗就说是狐狸,还要给狐狸洗澡,她怎么不帮老娘洗澡啊!害得老娘要对着给小辈赔笑脸,你个混蛋啊!”
张甫一直避让着,“好了啦,那是你生的不是我生的啊,我又生不出!”他边躲边后退着,“做错事的是她不是我好伐,你找她去啊别找我啊!”
“我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