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我自仙界来>第七十三章 狐妖

说实话,对于身旁这个模样狼狈不堪,还有些放浪形骸的麻衣书生,宋玉尘没有半点的轻视之心,甚至反而很是敬佩。

别看这家伙平日里没个正形,但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却差些让整个王朝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毕竟没有成功,而是差了那么一些。

与宋玉尘不同,他是因为宋家有个古怪严苛的家训,但凡宋家子孙,不得入仕途,所以尽管当时的宋家才子那么的才气惊人,但参加朝廷科举考试什么的,他一次都没有参加。

按照当时人们的说法,倘若这位宋家儿郎参加科举考试了的话,那也就没有后来那连中三元的“三元郎”辛甲安什么事了。

而靳弘方则不同,他是一心想要舒展心中抱负,在及冠之后,大笔之年加上恩科,他前后考了足足四次,怎奈全部落榜。

作为靳弘方的知己好友,其实在他开考之前,宋玉尘便猜到他一定会再次落榜,不是说这家伙没有真才实学,恰恰相反,这个自称孤儿出身却自学成才的麻衣书生,可谓是满腹经纶,说他是经纬之才,也一点都不为过。

但这家伙有个很致命的地方,就是性子过于桀骜,每次科考都不按照主考官所要求的来作答,而是肆无忌惮的凭着自己心中所思所想来。

且他所写的东西,都是都能将主考官吓得心惊胆战,原来这位麻衣书生所写的皆是治国之策,他自己的治国之策,还美其名曰《靳君书》。

与当下天子所遵循的道家理念相悖,这个麻衣书生所主张的却是不法不儒的治国办法,说废除井田之治、废除州制而改之为郡县也就罢了,这厮居然还提出“储君水选”,这不是大逆不道是什么?

且不说这“井田之治”乃是开朝先帝钦定的“民养国”的国策,不可轻易更改,“储君水选”更是大逆不道之极,何为“储君水选”?让帝国的储君由天下之水——百姓,推选出来?

这不是胡闹么?

自古以来,这一国储君都是由皇帝钦定,如奉天承运,不可质疑,古制岂能说废就废喽?

因为那些个主考官,或者阅卷官,都害怕天子震怒,所以一直以来,他们都不曾,也不敢将这狂妄书生的所谓狗屁《靳君书》呈给皇帝看,甚至都不敢走漏半点风声。

这就使得极少有人知道,在王朝之内,还有这么一个满腹经纶,却狂妄之极的麻衣书生靳弘方。

但宋玉尘确实再清楚不过。

听靳弘方的意思,估计在王朝碰壁无数的他,是打算去西域广漠那边去试着舒展了。

听到宋玉成的话,靳弘方苦笑,说道:“小灵她爹非要未来女婿,有什么功名在身,你也知道,我在大嬴的话,估计是到下辈子都没有戏了,虽不敢说去了广漠,就一定能成功,但好歹有个念想不是?”

靳弘方眼神忽然变得坚定,呢喃道:“而且我也答应过小灵,在我而立之年之前,要带她去三个地方,到西域广漠看月亮,听说只有在广漠才能看见最美的月色,还要带她去北境的草原,我们躺在广阔无边的草地上,一起数着天上的星辰,最后,我还要带她去咸阳的骊山之巅,在司天台看日出日落的话,该是能见到最美的了。”

宋玉尘目瞪口呆,前两个倒还好些,第三个,去骊山的司天台看日出日落,这真的就是狂心病狂了。

天下谁人不知,位于骊山之巅的司天台是帝国的三大禁地之一,而且是三大禁地之中最为神秘的一个,除了在职的司天台官员之外,普天之下也就皇帝陛下一人能去那里,甚至连一国之母皇后都不得前去,若是没有皇帝的特别恩准的话。

但这个麻衣书生,却扬言,甚至一度在心爱之人面前发誓,要带她到骊山司天台观看日出日落,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已经不能用“狂妄”二字来形容了,简直就是疯了,是找死。

麻衣书生靳弘方侧过脸来,眼神平静的瞄了一眼宋玉尘,问道:“玉城兄,你是不是觉得我靳弘方疯了?”

宋玉尘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虽然我很想这么认为,但我知道如果是你小子的话,未必就做不到。”

拍了拍靳弘方的肩膀,宋玉尘沉声道:“你小子的狗脾气我知道,虽然我接下来说的话有些多余,你小子肯定不会这么做,但我想说的是,倘若你有一日真的需要帮忙,不管是怎么的困难,你都可以来找我宋玉尘,兄弟我罩着你。”

不管是因为这具身体的影响也好,还是真的出自他孟长明的本意,他都对这个模样狼狈的麻衣书生很是投缘,刚才他所说的话,也是字字发自肺腑。

因为看到这个狼狈不堪的麻衣书生,他想起了一个同样邋遢的书生,他孟长明昔日的生死之交,书生苏文浩!

一个温良谦让,一个狂妄不羁,性格上,两人似乎没有多少相像之处,甚至可谓是截然相反,但说不上为什么,宋玉尘却没来由的觉得两人骨子里的东西,却是一般无异,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宋玉尘讲不出来。

向来都是没心没肺的麻衣书生,听了宋家才子话之后,当时就是微微一愣。

“刚才那番话,有点霸道蛮横的味道,要是换做以前,以我对你玉城兄的了解,是绝对说不出来的。”靳弘方笑道:“但今日这番的话却实实在在的从你宋玉尘的口中说了出来,嗯,果然游历了一趟江湖之后,整个人都变得爷们了一些,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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