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公子施术让明袖姑娘昏睡过去,并抹去了她这一天的记忆,阿狸将灵音古琴恢复如初。毕竟她们只是凡人,知道的太多并不是好事。
啪,陆公子将一个石铃化为碎片,碎片剥落,石铃果然是空心的,只是里面的东西让阿狸大吃一惊,碎片飘落尽处,露出的是一团蠕动的黄色,一种熟悉的恶心感涌上心头,阿狸毫不犹豫的出手,一团火将那黄色物体焚尽。
蜉蝣花,于神仙来说,就如同蚊子于凡人一样,虽不至于要命,但着实是讨厌。蜉蝣花顾名思义,它如同蜉蝣一般寿命极短,从发芽到种子成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只是它所依赖的养料是神仙的仙气,就如同吸食凡人鲜血的蚊虫一般。
由于天帝有一些小洁癖,蜉蝣花在天界早就绝迹,只是在昆仑山上还是时常能够碰到。当初在昆仑山修习的时候,白霁曾经骗她说蜉蝣花十分难对付会把神仙的仙气吸光光,到时候就只能到冥界去做鬼仙了,吓的她终日精神紧张,晚上都不敢入睡。直到后来她真的遇到了蜉蝣花,才晓得它并不难对付,只是心里的阴影难以消除,一见到蜉蝣花就要灭之而后快。据说她毕业之后,昆仑山上的蜉蝣花都所剩无几了……
蜉蝣花被焚烧尽了裹之下的东西也露出了真面目,是一挂小小的风铃,通体全用赤金打造,小小的金铃铛在风中轻轻激荡,声音清脆悦耳。
原来如此,蜉蝣花在近距离内感受到仙气便会飞快生长,就是利用了它这一点,才能让封闭起来的风铃响起来。设计这一切的人,将金制风铃铸入砖模中,烧制成石铃形状,然后在上方打孔,放入蜉蝣花的种子,在将石铃挂在檐下,自然就会将孔洞封死。而一旦有神仙靠近,蜉蝣花就会飞速生长,蔓延的枝叶碰到金铃风铃就会响动,而当枝叶密集到将风铃包裹,自然就不会响了。
“好精妙的设计啊。”阿狸不禁感叹。
陆公子道,“看到了么?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真的恨到了极点,凡人也能算计神仙。”
阿狸点头道,“我只是好奇,失仙散与蜉蝣花都是仙界之物,失仙散是禁药,蜉蝣花也并不很常见,这两样东西等闲的神仙也弄不到手,又是怎么到凡间的呢。”
陆公子不答反问,“你说此计是针对你呢?还是针对我?”
“这……我可不知道,反正我在这里又没有得罪过什么人……说不定是有人贪恋红尘,始乱终弃,啧啧啧,真是可怜呢。”阿狸越说越心虚。
陆公子打开院门,门外便是布局精巧的亭台水榭,隆冬时节红梅掩映,煞是好看。
“不如咱们来说一个故事吧。”陆公子一面欣赏新开的红梅,一面缓缓说道,“大约在百余年前,梵歌城中有一位年轻公子进京赶考,高中状元。并与京城青楼的头牌姑娘,二人以琴相交引为知己,后来便为她赎了身。
姑娘以为二人情意相投,便倾心托付终身,奈何公子却只视她为知己。姑娘不甘心一路跟随公子回到了梵歌城,以为只要朝夕相处,总有一日公子会动心。公子不愿她虚度光阴,便告知她自己早已心有所属,只是心爱的人未归。
姑娘听闻此言本该放手,奈何见公子终日等待十分痛苦,便一直陪伴他,既希望他的爱人早早归来,有希望她永远都不要回来。这种矛盾的心理在公子因情致病,郁郁而终之后,转变为极大的愤恨。设想一下,自己深爱如命的男人,却被另一个女子弃之如蔽屡,竟至丧命,又怎么能不恨呢?”
“你……怎么知道这些?”听他娓娓道来的样子,倒像是亲眼得见似的,不能不让阿狸有点毛骨悚然。
“我猜的。”陆公子淡笑道。
此时尚早,还未到青楼开门迎客的时节,楼上绝无人影,只听到一阵阵呼噜声,从二楼的雅座传来。阿狸觉得没必要上去看,那群人肯定宿醉未醒。
出了风华坊,外面的街上已经有不少行人,见两人清早从青楼中出来,皆露出鄙夷之色。他们只好穿过一个路口,到另一条街上去用早点。
远远的望见有一个早茶铺子,前面人来人往,甚是热闹,阿狸催着陆公子紧步上前,还未到门口,已经有人接了出来。
“陆公子!师妹姑娘,你们来啦!”西山剑客手端着蒸笼跑了出来。
阿狸瞬间就不想进去了,这些都是些什么人啊,哪都有他们,甩也甩不开啊,有他们在,这顿饭是别想吃好了。
“啊,原来是剑客大侠,今天起的早啊。”阿狸勉强笑道。
“嗐,这不是昨天睡得早嘛,刚天黑就睡了,这不,刚天亮就醒了。公子公子,我就知道你们肯定会来这里,这里是全城最有名的茶楼,不光早茶样数多味道好,就连午膳晚膳也是样样齐备,后院还有客房,吃饱了就在这儿一睡,嘿,别提多舒服了……”
“德丰茶楼,倒是好名字。”陆公子笑道,“既然此处食宿都方便,那我便可放心将师妹留在这里,小住几日,有你们诸位的陪伴照料,想必也十分安全,阿狸,你说是不是?”
“啊?”阿狸一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是要把她一个人留在此处?“你要去哪里?”
“有些事情要去办,你要乖乖的留在这里,不要乱跑,如果让师兄发现你四处乱跑,师兄可是会不高兴的。”说话间,陆公子似不经意的捋了捋阿狸的长发,阿狸只觉头皮一阵发麻,好吧她被施了连身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