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民国大道尊>第一百一十三章 中邪者

淇县,豫省北部一座普通的县城,若是细数历史,你就会发现他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古代朝都。

也许你对淇县这个名字一无所知,甚至说是没什么印象,那么朝歌两个字就如雷贯耳了。

朝歌城,商朝古都,原名沬,商纣王殷受继位后,改名为朝歌。

说及商纣王,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惨无人道,骄奢**逸,亡国之君。

可是历史上他却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君王,刚刚即位后的纣王,在父师长箕子、少师比十五上,时常用先公先王的赫赫功业,名臣贤相的诰言警语的劝谏教育下,也曾励精图治,以期增光先王,宏振邦。所以当时的政治也还清明,四海也还宾服。

及至在位后期,居功自傲,耗巨资建鹿台,造酒池,悬肉为林,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使国库空虚。他刚愎自用,听不进正确意见,在上层形成反对派,杀比干,囚箕子,失去人心。

武王伐纣,攻占朝歌,一夜之间商王朝轰然倒塌,朝歌也成为了商朝的亡国之都。

周朝将朝歌赐予诸侯国卫国,即成为卫国国都,同样也成为中华姓氏的重要发源地。

故此,这淇县也可以说是一处历史古都。

以聂云的修为,放开速度的话可以说两个时辰就能到达淇县铸剑谷,但是后面还有一个吊车尾跟着,他就不得不照顾一下对方的速度。

这一路,趁着月行进,他们足足到了次日正午才赶到淇县境内,而胡震却已经累的不行了,他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浑身打摆。

“我们休息一下,然后再去寻找铸剑谷。”聂云不忍心看着胡震累死在地,吩咐道。

“多谢主人。”胡震感激地看了一眼聂云,他知道,聂云是为了照顾一下他才选择休息。

听到胡震喊他主人,聂云浑身有些不习惯,眉头不由地微微一皱,道:“你不喊我主人,喊我聂云就行。”

胡震为难地看着聂云,见对方确实不喜欢别人喊他主人,于是想了一下,道:“聂少,我喊你聂少好了。”

“嗯,随便你。”聂云没有反对,如果真让胡震喊他的名字,估计胡震也不敢。

两人走到一处距离很近的酒肆坐了下来,要了一份牛肉,一份点心,然后又点了一坛子酒,就这样吃了起来。

聂云从不喝酒,就夹了几筷子牛肉吃了几口,又尝了尝点心,牛肉鲜美爽口,吃起来津津有味,再尝一些小点心,顿时让他的嘴里满口生津。

平时聂云是不吃饭的,他是先天之境,身体已经十分纯净,没有丝毫杂质,只需要纳灵气入体便可,而五谷杂粮容易在体内积累杂质,他也很少吃这些。

不过,这次他吃了几口牛肉,登时就感觉一道不一样的感觉,怪不得就连佛陀都会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而且佛陀中也不乏一些酒肉和尚,佛祖坐下弟子降龙罗汉,那也是一个痴迷酒肉的佛陀。

而在对面坐着的胡震却完全放开了架势,一口牛肉一口酒,吃的是不亦乐乎,因为一直赶路的原因,胡震确实也是饿得不行,所以才会体力不支。

酒肆里的人不少,正是正午时分,深秋的季节,正午也不算很热,喝点酒暖暖身子,也很不错。所以这间酒肆也多多少少坐了将近十之七八的人。

酒肆的生意还不错,酒肆老板也是眉开眼笑地穿梭在各个桌子间,嘘寒问暖地询问客人吃的是否可口,是否舒心。

聂云看着酒肆老板,喊了一声:“店家!”

酒肆老板猛然转头,一看是客人在喊,也不敢怠慢,一路小跑就到了聂云的桌前,眉开眼笑地问道:“客官有何吩咐?”

酒肆老板一头精简的短发,梳的明堂发亮,左襟青小褂披身,脚上穿着一双千层布鞋,站在聂云面前。

“我就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铸剑谷的地方?”聂云开口问道。

那个杀手虽然告诉他绝杀组织总部的地方,可是淇县这么大,铸剑谷的确切位置,他还真的不好找。

“铸剑谷?”酒肆老板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摇头道:“这个还真不知道,客官是从哪里听说我们这有铸剑谷?”

聂云微微皱眉,心中思索,那种情况下杀手是不可能编制假话骗他,而且看他最后为族人求情的样子,也不像是故作姿态。

“我也是道听途说。”聂云笑了笑,思索了一下,又问道:“不知店家可知荆轲墓在什么地方?”

那杀手自称是荆轲的族人,自然会将荆轲墓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并且还必须守护这它,而且这里还是荆轲的故里,应该有很多人知道荆轲墓的存在。

酒肆老板顿时兴趣高涨,得到聂云的同意后就坐在桌子边的凳子上,说道:“客官不是本地人?你到了我们淇县那就是到了荆轲的故乡。”

“荆轲刺秦听过没?”酒肆老板看着聂云问道。

见聂云点头,酒肆老板就更加兴奋,道:“荆轲大勇,家国被秦王践踏,游历各国,被燕太子丹召去,为了家国之仇,决定刺杀秦王。”

说道这里,酒肆老板的情绪有些低落,道:“只可以跟他一同前往刺杀的是一个懦夫,害死了荆轲。”

“荆轲死后,秦殿上的卫国遗臣百般求情,秦王气急,将荆轲的尸骨置于咸阳城外,要天葬,是我们淇县祖先感其义举,将荆轲尸骨送回这里,就安葬在南面的折胫河北岸。”

酒肆老板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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