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娱乐联盟>第四章 前尘如梦

走出卧室,是一间大客厅。客厅东面还有一间卧室,估计是爷爷奶奶的房间,于乐也懒得细看。

由于客厅正对着院门,于乐看到院门西侧有一个用木板搭建成的大鸡舍,几只公鸡和母鸡在鸡舍内正扑棱着翅膀。

于文泉一家并非蜀州人,现在居住的院落,也是于文泉在于乐两岁时买下的,当时想的是退休之后在此安居养老。

说起于文泉,经历倒也坎坷,他出生于燕京的书香门第之家。由于华夏文化传承一直连绵不绝,于文泉的祖上涌现过三位经学和哲学大家。

于文泉的父亲于书香打小就喜欢捣鼓各种商品出售,颇具商业头脑。只是每每读起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头脑就变得昏昏沉沉,很快就能睡着。

后来于书香实在不堪学校教育,十五岁就辍学经商,慢慢地在商海闯出一份天地。

有时候,人的想法真的很难琢磨。于书香虽然不爱读书,但却寄希望长子于文泉能够子承祖业。

然而于文泉自幼沉迷国剧,加上自身的天赋,十岁就拜师国剧老生巨擘张文山,成为他的关门弟子。

于书香不愿意于文泉学习国剧,怒斥其道:“老子我给你起名字叫文泉,就是希望你文思泉涌,你倒好,去当戏子了,早知道我给你起名叫口莲,让你口吐莲花。”

于文泉别看人小,性子倔,胆子大,直接驳斥于书香道:“恩,你也别说我。爷爷当时给你起名叫书香,希望你书香满屋,结果呢,你是铜臭满身。”

父子俩闹的是不欢而散。最后于书香恼怒之下,和于文泉断绝了父子关系。

于文泉痴心不改,三年学而初成,五年学而大成,被张文山多次赞誉。

十七岁时,于文泉恰好赶上南疆边界与邻国战乱,于文泉弃戏从军,还被张文山斥责。

于文泉当时执拗地说道:“边疆不靖,男人自当从戎为国。报国与学艺,并非不可兼得。”这句话说的是掷地有声。

最后于文泉报名随军出征南疆。参军后,于文泉并没有忘记自己对戏剧的喜爱,经常在部队里为战士演出。一年半后,南疆战事平息,于文泉退伍。

回到燕京后,于文泉跪求张文山,希望能够继续受教于他。

张文山虽然爱惜于文泉之才,但对于文泉不听其劝告从军一事尚耿耿于怀,一直不肯松口。

这时,张文山的女儿张嘉怡出面了。虽然她自幼跟着梅香山学习梅派唱腔,并没有跟于文泉朝昔相处,但也属于青梅竹马。

况且,她知道父亲爱惜于文泉的才华,只是于文泉不劝告,使得他面子上过不去而已。因此,张嘉怡是使尽各种手段终于让张文山改口。

因为这次事情,于文泉和张嘉怡的感情突飞猛进。一年后,两人都凭借自己过人的唱腔进了联盟剧院,从事戏剧表演艺术。朝夕相处,两人很快坠入情网。

华夏联盟的法律对于婚姻方面多沿用古制,但也随着时代的变化有所删改。

像古时一般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即可结婚,甚至更小;而现在呢,则更改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即可结婚。但男女十六岁即为成年。

由于各联盟并没有出现颠覆性的革.命.运.动,对于一些旧制就多有承袭。如并没有废止妾室制度,但是妾室不再像过去那样如同货物毫无地位,而是尊重妾室独立的人格权和财产权,婚生子女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纳妾需要男方向国家的税务部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其纳妾时全部财产的十分之一,如果夫家不顾妾侍的意愿强行与之解除婚姻关系,则保证金偿付给妾室。

如果妾室主动提出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则不能获得保证金,除非能够证明男方有虐待等违法行为。

另外,如果男方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还要向国家缴纳保证金金额的二分之一作为“特殊婚姻税金”。夫妻双方的关系倒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由于于文泉和张嘉怡经常有演出任务,二人虽然不到二十岁就结婚了,却直到张嘉怡二十八岁时才产下一子于正清。后因工作忙的原因,两人也就没有再要孩子。

于文泉参军时,曾经在青山村养过伤,非常喜欢这里淳朴的民风,当时就想等老了在此安享晚年。这不,等张嘉怡也到了退休年龄,两人就来到了青山村。

经过村人的介绍,两人发现了这处宅院,前有树后有竹,环境清幽安静,非常合他们的心意。缺点就是房屋过于破旧。

这座宅院的主家早就迁居到蜀锦市,听说于文泉和张嘉怡想要买宅院,就将地和房作价卖给了他们。因为华夏联盟实行土地私有,所有者对于住宅及所附属的土地可以任意买卖。

于文泉购买下此处院落后,依照燕京老宅子的样式设计了房屋,对院落进行规划,建造了新房。

房子刚建好不久,联盟剧院的领导又是打电话邀请,又是坐飞机当面邀请,三番五次。于文泉和张嘉怡磨不过熟人的面子,又被返聘回了剧院。

只是二老年岁已大,不可能承担繁重的演出任务,就带带徒弟,偶尔还参加演出,闲暇之余就来到青山村居住。谁知道剧团这十来年一直不肯放人,实在是老两口年纪太大了,唱不动舞台了,这才松口。

在脑海里梳理了一番于文泉的经历,于乐心里倒是安稳了不少。对于这个爷爷,于乐很是敬畏,当然畏大于敬。

毕竟于文泉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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