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天骄>第三十四章 狗叫
主人养着,你要感激雷哥的大恩大德啊。”

嘲讽与嬉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我第一次看到金牙成如此绝望,但他即便懦弱,即便是下九流的社会渣子,但他却是与我相依为命的兄弟,一个能恭恭敬敬叫我三哥的人。

在我身无分文的时候,是他收留了我,他可以被全世界所唾弃,但唯独我不能,因为我是他的三哥。

就在金牙成接近焦雷裤裆的一刹那,我大步流星的冲到他跟前,用力按住他。

“找死!”焦雷脸色一变,冷声怒骂。

我冷眼扫视一旁拿着刀的混子,狼一样的眸子盯着他,手在他身前一划,刀子瞬间被我夺了过来。

我抬头朗视焦雷的目光,微微一笑说:“雷哥,学狗叫没什么好玩的,大牙就是个好吃懒做的废物不好玩,你要玩,我陪你玩!”

话声未落,焦雷要动手教训我,可还不等他开炮,我手中的刀子,猛地扎到自己手臂上。

噗呲一声,鲜血飞溅,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入肉三分,锋利的刀口,划破肌肉的声音清晰可闻。

原本充斥着嬉笑,取乐与杀气的房间中,瞬间凝固了下来。

几个小弟下意识的退后几步,焦雷眉头紧锁着一言不发。

我将刀子丢在地上,手臂因为疼痛微微抖动着,说:“他虽然废了点,但好歹是我兄弟,不管我们谁的错,这一刀算是给雷哥你赔不是,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两个臭拉车的吧!”

我朝他鞠了一躬。

我不想对人渣行礼,但我更不想让他看到我因为疼痛而苍白的脸,因为,他再逼我一句,我会杀他个片甲不留。

有的人挺起腰板,却让人感觉狗仗人势,有的人卑微的鞠躬,却让人感觉杀意无穷。

此时的我就是,弥漫鲜血味的房间,已经让这个大混子,有一定程度的动容。

为了仅仅的一千块钱,跟我一个扎自己一刀都不喊疼的疯子拼命,值吗?

“好小子,你还算是个爷们,今天卖你个面子,明天晚上之前把钱送到位,否则后果你应该懂!”

焦雷放下一句狠话,带着人大摇大摆的离开。

直到他们走出去很远,我才噗通一声瘫软在地上,痛苦的捂着手臂伤口。

这份罪不是人遭的,但扎自己一刀,换回我兄弟的尊严,我觉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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