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天骄>第五十四章 疗伤

我独自一人走出了烂尾楼,夜晚的寒风愈发的冰凉,打在我伤口上,微微有些刺痛。

冒死拼了一场,表面上看起来什么都没换回来,可我来之前,就没打算要换回些什么。

至少,我用我的方式,证明了人生的价值,我将这一件事情做完整了,有始有终,我为自己的举动感到骄傲。

别人的冷言冷语,落在我耳朵里不算什么,此刻,我心里洋溢着幸福,我一边走,一边给羽臣打去电话,报了个平安。

他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现在能说了吧?

我呵呵一笑说,这事说来话长,演电影一样,一两句话说不完。

羽臣说,他们把吴阎王放了之后,就一直在一间网吧里等我的消息,现在时间太晚了,他让我直接回他家里,其他事情明天早上再说。

我满口答应,挂掉电话,就准备打车,可这里本来就没有人住,大马路上十分冷清,私家车都难得见到一辆,上哪里去找出租车。

而这时,身后车灯一闪,一辆奥迪a4l,停在了我旁边,车窗摇下来,我发现开车的不是苏子辰而是唐馨妤。

“愣着干什么,上车啊,这里荒郊野外,你打不到车的!”唐馨妤说道。

看她的样子,是特地借了苏子辰的车,想要送我。

我犹豫了一番,有点不想坐,毕竟孤男寡女相处久了,传出去难免让人误会。

“你不会连这个面子都不给我吧,你可是救了我的命,送你回家的机会都不给吗?”唐馨妤眉头一挑,撅起了红润的樱桃小嘴。

我无奈一笑,打开副驾驶,坐了进去。

“谢谢你啊,把我送到渣区就行了!”我淡淡说了一句,也没看她。

“你家住在渣区吗?”她诧异的问道。

在阳城来讲,渣区是真正意义上的贫民窟,小偷,无业游民,混混聚集的地方,鱼龙混杂。

我本来不住在这里,后来机缘巧合,父亲失踪,遇到羽臣和越叔才搬到了那里,不过这是我的故事,不想让她知道太多,便点点头,说:“是啊,像你这种大小姐身份,应该没去过那里吧,晚上那里有点乱,你停在渣区与市区的交界处就行,我走几步就到了!”

唐馨妤听出我话语中的意思,歉意一笑,解释说:“你别介意,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罢了,都说渣区里面住的坏人多,你应该是里面难得的好人吧,毕竟,为了救我,连命都不要!”

“其实,我觉得渣区里住的人才更真实,只不过他们没有一个好的出身罢了!”我淡淡的回道。

脑海里浮现出羽臣,羽忆,大金牙的身影,他们全都来自于渣区,却活得比所谓的富家子弟都要真实。

“不要有这种阶级思想嘛,其实,我从来没有因为出身怎样,嫌弃过谁,你看我现在是学生会主席,还被封为什么校花,其实我小学的时候很自卑的,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爸爸,是跟着妈妈和爷爷长大的,小时候同学都说我是捡来的,因为这事,我经常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后来呢,我就好好学习,各方面都争取做到最好,久而久之,人们只看到了我闪光的一面,就渐渐忘了我曾经是个被人取笑的丑小鸭!”

唐馨妤的声音柔和而甜美,好像夜晚鸣叫的蝉儿。

这些事情,是她的糗事本不应该提起,可她说出来,是想安慰我,找到我们身上的共鸣。

她的态度友善,也让我不好意思再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臭脸,附喝道:“这说明你够优秀,是金子永远都会发光,今天你获得的一切,都是你自己拼出来的。”

唐馨妤慢悠悠的开着车子,转头对我露出天使般美丽的笑容,认真道:“这句话我也想对你说一遍,其实你不知道,你的天赋比很多人都优秀,只是上天给予你的压力太多,所以呢,只要你能一直坚持,未来绝对不会错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就是你证明自己价值的最好机会,之前刘逸阳说话太难听,他就是那个脾气,从小娇生惯养的,被刘叔叔宠坏了,你别放在心上啊,别因为他的一句话,放弃你之前答应我的事情,运动会你是一定要参加的!”

听到这话,我有一种被人利用的感觉,她来送我,也许是单纯的害怕参加运动会的事情我会反悔。

我淡淡一笑,说道:“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会办到,刘逸阳说什么是他的事,参加运动会是我的事,他管不到,对了,你之前跟我说,明天早上几点训练来着,七点半对吧?”

其实,之前在学校里刘逸阳把炮火对准我的时候,我的确想到过放弃,可现在,我觉得我没有放弃的理由,死亡都经历过一次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命由我不由天,未来的路,我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唐馨妤见我态度这么坚决,明媚的眸子里色彩斑斓,连忙点头说:“没错,是七点半,我没看错人,这才是曾经在运动会上成为三冠王的叶凡。”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我不喜欢别人的恭维,哪怕她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见我不说话,车厢里的气氛沉默下来,唐馨妤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掏出了手机,放了几首节奏轻快的美式乡村音乐。

听歌能证明一个人的品味,这种歌我以前基本很少听,可经她手放出来,却感觉格外的动人,她不仅美丽优秀,还是一个有品味的女人,也难怪一哥刘逸阳对她爱得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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