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眼一看,是莫承南!
瞧他做的好事儿!
我一把推开他,他还意犹未尽,埋怨道:“我去找他算帐去,害我没吃到肉。”
我以为他真的要走了,没想到在我放松的时候,一把紧紧地抱着我,又给了我一个深深的亲吻。
他勾唇笑着,我真想拿锅铲砸他。
他终于走了,我这才发现锅里的油都烧得直冒烟了。我气得在那跺脚。
饭菜上桌后,他们都夸色香味俱全。
然后就看到莫初找来找去的,我不禁问道:“找什么呢小初?”
“哦。”她一本正经地回我,“我哥说,有一道菜里有你们的口水,如果我找出来,下次他去出差我就可以跟他一起去了。”
闻言,我的脸一下就涨红了,不由得瞪向顾琛,他却在跟莫承南站在一边有说有笑,然后莫初偷偷地跑到我身边,小声问我:“路遥姐,快点告诉我,是哪一道菜有你们的口水,快帮帮我。”
我叹了一口气,说:“哪有什么口水啊,你哥骗你的。”
“怎么可能呢,他从来不骗我。”
我没想办法了,只好跟她说:“红烧肉。”
也只有这道菜,见证了整个过程,非它莫属了。
然后这道红烧肉,莫承南和莫初一筷子都没动,倒是顾琛吃的欢。
莫初笑问道:“琛哥,你这么喜欢吃口水啊?”
顾琛看了我一眼,跟莫初说道:“口水喜欢吃,肉也喜欢吃,其实你哥也喜欢吃,不信你问他。”
难得一次,顾琛没有把莫初抛给莫承南,这次他反倒是反过来,把莫承南拉下水。
莫初却是撅着嘴说:“这还用问吗?只要是个男人都喜欢吃。”
我想笑没笑出来,只听顾琛又道:“那也要看是谁的,不是谁的口水和肉都可以吃的。”
“我才不信呢,你们男人都一样。”
莫初不高兴了,偷偷瞄了莫承南一眼,只见他皱了皱眉,出声:“胡闹。”
莫初安静了,好好的吃饭,还夸我做得好吃。
这顿饭吃的还算和谐,不时地冒出些笑声。后来听莫初说,他们这次来海城,就是为了正大集团的事来的。我不知道莫承南有多大的背景,但有他相助,顾琛应该会压力小一点儿吧。
我跟顾琛一起将他们送走,最后莫承南跟他说的这么一句话,我听到了:“沉住气。”
然后顾琛点头:“放心吧,我只是......”
他回头深深看了我一眼,却没了下文。
一连过了好几天,顾琛都未提带我去他家人的事儿,我以为因为跟他吵了一架,那件事就那么搁浅了呢。然而当我不抱希望时,顾琛跟我说,这周末带我回去,算算时间,那就是后天了。
第二天,我约了丁芸和小山出来吃饭,顺便跟他们说说我去顾琛家的事儿,问问他们要给长辈们送些什么礼品。
对于我要见家长这件事儿,丁芸很兴奋,说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而小山则没显出有多少开心来。
他说:“他这会儿带你到家里去,总感觉怪怪的。”
“哪里怪?”我倒没觉得什么?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你自己小心。”
丁芸白了他一眼:“你就大惊小怪的,到现在没女朋友,你是心里嫉妒吧。”
“神经病。”
“你才神经病呢。路遥,他骂我!”
看着他俩真是一对欢喜冤家,到商场的时候总算停歇下来。
买好东西后我们准备返程,却没想到竟碰到孟楚。
她身边跟着一个男人,看样子应该是助理。路兵说的没错,真是助理。
我不禁在想,这个孟楚除了拥有跟孟清一样的容貌和行为习惯,估计还有更高她一筹的其他能力吧。否则也不会带着助理出现在顾琛的公司。
两队人马相见,对彼此又相当了解,即使不说话,都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路小姐,借一步说话。”
开口第一句,就让我觉得这个人很有内含和素养,跟许文文完全是两个级别的人,而且一个是这端,一个是那端。
她看着我们手里的大包小包,然后将眼神移到我的身上,问我讨要一个说话的机会。
我不是个怕事的人,尤其这个人还跟顾琛有关,我岂有不应战的道理?
让丁芸和小山等我一下,我跟着孟楚来到附近的星巴克。
服务员很快就为我们上来了热气腾腾地咖啡和一杯热开水,热气缭绕,模糊了我的视线,但对面人的手上有什么东西刺了我的眼。
我好奇定睛一看,竟是一枚白光闪闪的钻戒,此时正服贴地牢牢地套在孟楚右手中指上。她的左手食指像是习惯似的,在上面不停地摩挲。
我看得有些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就听她问我:“好不好看?”
这一声问的很虔诚,期待的眸子盯着我,让我分不清面前的人到底是敌是友。
她在问我,她手上的戒指好不好看。
如果光看表面的话,当然好看。
我缓过神,冲她一笑,回道:“好看。”
“是顾琛送给我的。”
原来真是他送的,我淡然一笑,说:“挺好的。”
她也不意外我的淡定,径自说:“他说这是他欠我的。”
闻言,我不由得拧眉道:“你是孟楚,他何来欠你之说?”
“看来,你对我们的关系已经很清楚了。”
我没说话,听她继续说:“就是因为我不是孟清,所以他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