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有人在那条胡同里发现那个男人时,已经是一天后的事了。
他仍然活着,却把发现他的第一个人吓得半死。浑身都是蛆虫,从眼睛里爬出来,又从嘴巴爬进去。臭得像是刚从茅坑里爬出来一样,人却仍然活着,喘着粗气时不时吐出两个字来,“救命。”随着说出这两个字,那些白白胖胖的虫子就会从他嘴巴里掉出来。
男人是死在手术台上的。
他被剖开的胸腔里都是虫子,没有心脏。那些医生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没有心脏的人仍然能够说出话来。
这些,林小晚都不知道。但让她突然改变主意的却是那个男人吐出的几个字。
秦家的人。
这个世界上姓秦的人很多很多,但在这个城市里,能让人念念不忘的秦家却只有那一家。
那个白手起家,从身无分文的打工人做到如今世界排名第一的有钱人,秦氏集团励志,更像个传奇。
而秦诺,却恰好也姓秦。
她本来还想着把人给送回秦家,这会儿她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实在不好。秦家能派人来威胁她,想必就是不想让她救秦诺。
有趣,有趣。
她一个女孩子家,为什么这么怕她会救秦诺?
人家越是不让她做某件事,林小晚就越觉得那件事非做不可。
那个男人让她讨厌恶心,但她做不来杀人的事。不过,临走前给那男人身上洒的那些痒痒粉,已经足够那个男人度过非常愉快的三天,而且,顺带的,让那男人下身那玩意一年都硬不起来,想必,能给他一些教训吧。而那条用来吓唬人的虫子,此时正爬在秦诺的身上。
虫子在秦诺身上爬来爬去,貌似很喜欢秦诺。
这让林小晚感到很有趣。
虽然这条虫子白白胖胖,可爱的像条蚕,可也不能抹杀它原本是条媚虫的事实。
自捉鬼好用的蛊虫外,林小晚发现这条不起眼的媚虫出是居家旅游,害人下毒的必备用品。
为了秉承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林小晚经过多番改造后,觉得这虫子总算是能拿出来见人了。第一次在那个坏男人身上实验后,她就觉得胖虫子实在是条可爱的虫子。
要知道,三天的痒,以及暂时当太监,这两大功效,完全都是这条虫子贡献的。
所以,这会儿,她看到这条虫子十分有兴趣地在秦诺身上爬来爬去时,就感觉到十分有趣。
八成是条母虫子。
她忽然想起来,当初这秦诺,他身上的问题好像只是暂时解决,没有彻底解决。
刚好,上次去云南,除了收条虫子当小弟之外,那林子里采来的药,刚好有味能彻底解决一下秦诺身上的问题。
当然,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想要完完全全跟平常人一样,肯定是会有点疼的。
理所当然,秦诺是被疼醒的。
那种抽筋扒骨的痛,他以前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此时却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
他睁开眼时,就发现自己泡在一个超大的桶里。
桶里是冒着泡泡的绿色液体,又黏又稠,一瞬间让他想起鼻涕。这种很特别的感觉很成功地让他没有第一时间想起自己昏倒前所经历的事。
下一瞬,那种简直像是要把他体内的骨头给抽出来的痛感让他忍不住被眼泪糊了眼睛。
妈的!谁跟他有仇,居然想出这种办法来折磨他,简直比死还难受!
“小诺诺,来说说,你跟你爹是咋的了?”
林小晚甜美可爱的声音从他身边传来时,秦诺还没回过神来。当他擦净糊住眼睛的液体时,额头就忍不住抽抽。
这时,刚刚那股想让他寻死的痛感已经过去。
秦诺猛然醒过来,另一股让他生不如死的痛从心底传来。可看到一嘴叼着棒棒糖,坐在桶旁,时不时伸手揩下他油的林小晚,他忽然觉得昨晚那种想寻死的痛彻心肺也不是不能忍。
秦诺跟父母的感情很好很好。
从他的诉说中,林小晚忽然很是羡慕嫉妒。这种感情对她来说,简直比做梦还要难。
所以,当秦诺亲眼看到自己的手双手从父亲的胸膛血迹斑斑地抽出来时,恨不能直接拿刀捅自己两刀。
要不是他对自己为何会做这件事,以及到底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没有半点印象,恐怕他早跟他父亲死在一块儿了。
他觉得,他不会做这种事。
脑袋里这一丝肯定让他强撑着找到林小晚。
到如今,恐怕这件事已经人所周知,他恐怕会上新闻的头条,是公安局里的头名通缉犯。
当秦诺耷拉着脑袋说出自己最后的猜测时,就看到林小晚奇怪的目光。
“你确定,你爸爸死了?”
毕竟像秦诺之前所说的情况她有一百种方法做出这种假象。
关键是,这么条大新闻,她压根就没听到一点风声。就算她不关注新闻,可秦氏集团老总死掉的消息,不可能一点消息都露不出。
更何况,这已经是好几天前发生的事。就算是秦家能捂住这个消息,可总也该有点不寻常才对。可她之前打探到的消息,却是秦家没有一点异常。就连秦诺他妈,也是该购物就购物,该美容就美容,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刚死了老公的样子。
秦诺沉重地点头。他临走时,在父亲的鼻前一点呼吸都感受不到。
林小晚低下头,貌似在思索。
秦诺忍着想要跳出去的冲动,林小晚的手都快要摸到他腰下了。
“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