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乱世男妃>第二九章 犯胡兵·细作
。”

“副帅,军中真有细作,那毒……”有人怀疑不定的问了一句。

莫云看了看众人,眼眸一眯:“天倭独有的‘黑寡妇’在我军出现,你们觉得我军士兵干净?”

众人大惊失色,短暂的安静后。所有人疯狂嘶吼,一浪盖过一浪,营帐险些飘飞。好儿郎们誓死要把细作揪出来。

“揪出天倭细作,杀!杀!杀!”

“天倭不是人,卑鄙!杀我兄弟,动我军心!不要被老子抓到,不然老子一定拔了他们的毛,喝了他们的血!抓天倭细作,打的他满地找牙!”

“况后四十六,你玩阴的,不要让老子逮到!”

边陲地带的汉子那就是真的汉子,如果说城中士兵是庄重忠诚,那边陲地带的他们就是一群兵匪。既是兵也是匪,土匪在一定程度上是烧杀夺掠都会做,但他们也是兵。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明白自己的使命是护卫国土。

这是男儿血性,他们不会吝啬自己的性命,也不会惧怕生死。他们有的是同甘共苦的义气,吃苦耐劳的坚持。更有着对自己土地的热爱。

他们没有军纪束缚,没有教义禁锢,是黄沙中高飞的秃鹰,用锐利的目光凶悍的利爪勇猛的身躯彪悍的力度去拼搏厮杀,放飞自我

他们更多的是野性。桀骜不训,不守军规。在他们眼中所有的规矩都是狗-屁,不如杀敌饮血来得痛快。

他们要的是征战的快意,是昂起头来接受别人的崇拜。

这是一个有着男儿义气,杀戮与血腥的地方!

这是一个锻造英雄的地方!

莫云很满意的点点头:只要找出细作,再训导提醒几句。以后动乱军心的事或许就不会出现。

边境半生,他和这些兄弟们同生共死,早已成为一脉,他不允许天倭伤害自己的兄弟,也不允许他人从自己手中接过这支军队。

这是他苦心经营的,是他的全部。印象中妹妹的影子越来越模糊,甚至在祖父去世时他都没能回去。

他知道,这一辈子要老死在这……

所有的满意终是被心里那一抹酸楚的情绪占据。

七天前,圣上下旨让赵毅风带兵二十万做支援,并任命赵毅风为主帅。叫他提前做好接应。自己半生戎马最后还要屈居与一个毛头小儿之下,这个人还是皇后的儿子……

“赵毅风!主帅?狗屁!……!毛头小儿,毛都没长齐也想打仗,好好的皇子不做,来什么边境。老子自己都没有睡觉的地方,哪有地方给你?乘早滚回皇城,不要来碍眼!天倭泱泱大军到你眼前,只怕你到时屁-滚-尿-流。”莫云挑着他的红眉毛,冷笑一声接着一声。

百邑城的糙汉子桀骜难训,简直就是一群兵匪,他们不讲道理只讲拳头。其实,讲了道理他们也不一定能听懂,他们的信念就是杀敌。

纵使赵毅风西境带兵历练一年又如何?在他们眼中连提手指的资格都没有。这群糙汉子随便摸一个都是经过大战小战无数的,毛头小儿一来就位居主帅,他们不服,大写的不服!

他们骨子里鄙夷皇家贵胄,他们因为出身不同,就可以享受与生而来的尊贵,而他们却要刀口舔血过活。

所以他们听到王孙贵胄,清贵公子心里就不爽。让他们信服——那是笑话!

莫云自莫贵妃嫁给皇上后就来了百邑城,四十八岁的他,十七岁来这里。已经为东境四座城池贡献了三十一年,在这里守着天帝的江山。

因为战事需要,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心仪的姑娘嫁给别的男子。至今单身一人。

他为天帝呕心沥血,为天倾半生戎马,戍守边防。到现在,自己信任的兵要交给一个毛头小儿。而且这个**臭未干的毛孩,竟然和自己外甥是对头。

他莫云不能忍,不能忍受一个不是莫家的人来接手自己的兄弟。来管理这座城池。

不止他一人这样想,几乎所有人都对毛头小儿接手百邑城抱有不忿的念头。

这样的皇家贵胄,他们不接受!

“来人!把百邑城缺衣少食,瘟疫横行,天倭大军即将来犯三件事全部报告给赵毅风。不然他到时来了没地方睡,没衣裳穿,被吓着了,埋汰老子百邑将士苛待他。”莫云浑厚的声音在营帐里飘了一阵又一阵。

众人岂会不知莫云是故意说给大家听得,旋即哄堂大笑。

众所周知,赵毅风迎接的岂会是这些刁难这么简单。

“迎接”说好了是好好把人接待过来,好吃好喝伺候着。

通俗点就是,我看你不爽,要给你一个下马威,来点刁难,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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