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孝孺毕恭毕敬的答应着,有点不解的问:“爹,既然我们要这样小心谨慎,却为何要来这里,我们自家的产业都忙不过来呢?”
这也是他一直疑惑的。
苟孝孺叹息一声:“孝孺啊。不是爹想来,是非来不可。不但非来不可,还必须要将矿上的事儿管的比家里的产业还要用心。你也一样。什么原因现在还不能说,但是你只要记得,你是我们黎家以后的当家人,只有在这里好好干,黎家才能保得住。”
苟孝孺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眼黎员外,很严肃,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还想问为什么,却是对上他警示般的眼神,知道不该多问。低头:“爹请放心,小婿记住了。”
黎员外满意的点了点头:“记住了就好,忙了很久去休息休息吧。休息好了我们去各处看看。”
苟孝孺答应着躬身退出。
回到属于自己的小屋,重重的坐进简陋的椅子中、
眼里露出一丝嘲笑。
真是世事无常,他做梦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看到颜倾颜这个女人。这个不知道在梦里诅咒杀死多少次的女人。他原以为如果能再见到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她、
可是在看到她的时候他的心明显的是疼的,比当初断了腿还疼、
想起那天她挽着太阳般耀眼的男子款款走来,还说早已有了婚约,他的心差点就飞出了胸膛、当时果如不是被气的挪不动脚步外加黎三小姐的控制,他真的会冲上前去问个清楚。
只可惜当时他的双腿长在地上般的。
后来很长时间他都以为颜倾颜当时一定是被自己气的失去了理智,随便找来一个人气他的。因为那个同太阳一样耀眼的男子至始至终面无表情,没正眼看他一眼。
现在终于证实了颜倾颜当时并没有说谎,这个男子真的是她已有婚约的夫君,而且还是高高在上的他等小民必须仰视的人物。
这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比起当时断了腿受了重伤,还忍辱娶了三小姐还要屈辱。
因为颜倾颜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他的娘子。他却整整惦记关注了她四年,将一颗少年之心全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颜倾颜,是娘带她回家里吃饭,第一眼便被她掩藏在散乱头发下的清丽容颜清澈眼神做吸引,是他千方百计的暗示娘将她留下来,还建议开家包子馆。
知子莫若母,娘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临终前口头定下了两人的婚约。
这个婚约便成了他苦读诗书发奋的动力。
娘过世的三年里,是他最辛苦快乐的日子,每天一早起来,隔着不高的院墙看着颜倾颜带着妹妹忙碌,隔墙接过她亲手做的饭菜,他觉得如果不考个功名,就对不起她的一片心意。
所以他以头悬梁锥刺骨的精神不负所望。
考完试后,他日夜兼程的往回赶,赶在了报喜之人之前回到家里。却是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话,便被黎员外请去,说是摆了宴席请了乡绅祝贺。
他当时是带着自豪的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心情去赴宴的。
谁知去了之后才知道只是黎府三小姐自己摆的宴席,黎员外为他接风贺喜的在三天之后。
黎三小姐一片好心自然不能拂了,况且黎三小姐还说两人小时候一起玩过,虽然他并不记得。
那天黎三小姐一个劲儿的敬酒。
他是个穷书生,平时的笔墨纸砚加上两次赶考花费很大,都是颜倾颜每天天不亮起床带着妹妹一笼一笼包子蒸出来的。没有多余的钱喝酒,平时没喝过酒,一喝就醉,又喝了很多。便不醒人事了。
等他清醒过了,已经同黎三小姐有了夫妻之实。
又恰好被回家的黎员外看到。
黎三小姐是黎员外最看重的女儿,又是嫡出,平时家里的很多事情都由她打理。已经年过二十还待字闺中,黎员外很苦恼。虽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伤风败俗,。但是苟孝孺长得俊雅,还中了举人。自然是无可挑剔。
便提出让他先写下婚书,才能免去上报官府免受酷刑革去举人罪行的条件。黎三小姐又私下里威胁如果不写婚书,就上吊自杀,还要拉上颜倾颜做垫背。
他从小到大除了读书就是读书,那里知道会遇到这么复杂的事儿,害怕加上恐惧,唯心写下婚书。
黎员外便请人做了媒人。
有了婚约,黎三小姐威逼利诱,一定要将颜倾颜赶出去,如若不然就告她不守妇道,勾引男子。送去官府治罪。
可怜他哪里知道官府办案也要调查的,以为黎三小姐说的就是真的。
心里害怕连累颜倾颜才违心赶她出去。还很幼稚的想她没处可去,一定会去投奔她的二娘了李株儿,那李株儿改嫁的就是镇头上的老光棍曾富贵,等他一切安顿好了,再去找她。
却没想到颜倾颜就那样挽着那个全身散发着光环的男子走了。
而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当天下午就被人打瘸了腿,晚上又被人暴打一顿,如果后来不是黎员外出重金找来旧日相识的世外神医,他便再也不能人事了。
更为悲哀的是,那天晚上黎三小姐竟然被当着他的面被很多人糟蹋了。事实证明之前他并没有同黎三小姐有夫妻之实。
带走颜倾颜的人打断了他的腿,还差点让他做不成男人。
黎三小姐给他设了个套,他却无力逃出。
他最终瘸着腿娶了黎三小姐,却至今还没有碰她,而她已经快要临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