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这边正在一片炎日之下招选护卫,远在贵州毕节卫的李永仲挑了一个大早,除了伤重实在不能挪动的,便是那些缺手断脚的护卫也被他全部带上,这支人数颇多的队伍一直走到城外,直到一个早就找好的僻静地方方才停下。
整个过程当中,没有任何人质疑李永仲的决定。这些沉默朴实的人在听到口令之后整齐地盘坐下来,双手扶在双膝之上,腰杆笔挺,除了服色发型不同,他们看起来实在同李永仲所熟悉的一支军队太过相似——虽然李永仲认为现在只是勉强能称得上形似而已。
李永仲站在场中,视线缓缓地从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上滑过。这群年岁不一的汉子被他从小城富顺带出,一些人经历了惨烈的战斗,一些人直面了死亡的阴影,而在场的所有人,他们现在走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已经比这个大地上绝大多数人所看过听过的更多。
这样的认知突然给了李永仲一些勇气,让他觉得接下来所要说的话并不是那么难以启齿。年轻人深吸口气,似乎想要将最近的郁气全都发泄出来,他痛痛快快地开口道:“今日将大家带到这里,没有旁的事,不过是我李永仲想要跟大家说说心里话。”
“新来的兄弟们想必也晓得了,前些时日,咱们同蛮子撞上,连同官军一起,狠狠地打了一场仗!”他大声说道:“结果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咱们赢了!几百号蛮子叫咱们杀得大败!丢下几十个脑袋,蛮子跑了!”
“这一仗,兄弟们以少敌多,苦苦支撑,没有一个逃跑的!全都死战不退!便是叫蛮子围了,亦不肯气馁,不肯放弃!”李永仲注意到场中有些护卫的脸色开始变化,他喊得嗓子发哑,却仍旧选择嘶声竭力地道:“咱们的兄弟们,没给自己丢脸!没给我李永仲丢脸!”
他讲得浑身发烫,再也站不住,干脆走到护卫中间,将某个吊着胳膊的护卫一指,“周狗儿大家都认识,平日里头训练不算拔尖,但是就是上回的战斗里,他一个人挑死了两个蛮子!”
护卫们顿时齐刷刷地朝他看过去,视线里的羡慕,嫉妒,不服气,敬佩,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让视线烫得吓人,周狗儿的脸顿时红胀,额上也隐隐冒出汗意来,李永仲看他一眼,喝道:“狗儿,给我把腰杆挺直了!难道蛮子不是你杀的?!”
周狗儿立刻想也不想地大声道:“是属下杀的!”
“那你脸红啥子!”低头骂了一句,李永仲抬起头环顾周围,干脆利落地道:“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咱们是响当当的汉子,这么几句夸赞,要不了命!”
这句说得护卫们都发出一阵轻笑,同时脸色隐隐透出几分自豪来:仲官儿说得不错,那功劳是拼着命挣下的,没有不好意思,见不得人的!这么想着,便将腰杆挺得更直了些!
待笑声安静,李永仲又指向另几个人,将他们各有什么功劳,负伤如何说得清清楚楚。他并不煽情,只是就事论事的语气,但那股藏也藏不住的悲壮气息仍旧悄悄蔓延开来。如此说了半天,李永仲口舌发干,回到最开始的位置,面对护卫们一字一句认真道:“刚才我说那些,不过是想告诉兄弟们,你们的功绩,我都记得!”
“这一仗,咱们折了快三十个人,还有几个兄弟,从此再上不得阵,杀不得敌!我先前就说过了,无论战死伤残,我李永仲养兄弟们一辈子!但是,后头我也想,若是当日人再多些,兄弟们是否就能少死几个?”他的声音低沉下来,“若是当时没有托大,咱们一道上路,这些蛮子难道是我们对手?!”
他苦笑一声,自己率先摇头:“但是不成啊!咱们不过是商队护卫,若在富顺,还能有守土之功,但在这黔省之中,却俱是民户!就算咱们将蛮子杀得人头滚滚,但咱们拿不到军功!只能眼睁睁看着功劳被官军拿走!”
跟随何泰而来的护卫瞪大眼睛,愕然地看着李永仲,又转头看看同伴,但不论是仲官儿还是先前那批护卫,难看的脸色都说明了这是事实。任谁都晓得,凡功劳中,军功最重,同伴浴血奋战,却因为不是官军身份,就得将斩获拱手让出,这怎么能让人甘心!
护卫依旧沉默,但脸上却再没有方才的平静,许多人皆是怒气满面,只是强自按捺而已。李永仲深吸一口气,打破死一般的寂静平静地开口,只是他这次说的话叫许多人都愣住了:“兄弟们,今日我叫大家来这里,还有件事要同大家说。”
“我……”李永仲顿了顿,“决定投军。”
“为了与蛮子的战事,官军如今正在广建营头。这一场仗,势必要打!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如此,咱们只是民户,怎地还要主动朝着火坑里头跳?为甚不干脆回富顺过安稳日子?”
他这番话道出了许多人的真实想法——自从听到李永仲要去投军的消息,纵然有人性情坚定,但大多数的人,却依旧会因为一些消息而软弱,动摇。许多人现在的想法就和李永仲所说一样——先前已经打了一仗,死伤了这么多的兄弟,为什么还要去投军?
在很多人疑惑不信的眼神当中,李永仲沉声说道:“这个世道,哪里还有安稳?咱们的人马已算强项,但同官军比起来,却仍旧不值当甚么,以至于兄弟们必须将功劳让出方能自保!”他的语速开始加快,声音越来越大:“我却觉得不公!这天下,若不靠咱们自己,哪里还有人能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