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舱外骄阳似火,郗超坐在舱内,却如置身冰窖。
大司马疑他誊写军令?如果坐实这个猜测,日后定不会信他!
当初模仿郗刺使字迹,伪造书信,意图助桓大司马成事,万万没料到,如今竟成了被疑心的证据!
事实上,不怪桓大司马多想。
从桓熙上门调兵到桓容带人来见,不到半日时间,竹简上字迹可以模仿,印章却是来不及刻印。
再者,军令用的竹简都是特别制作,两份竹简一模一样,连系绳都没有半点区别,这么短的时间,桓容去哪找一般无二的材料?
不是提前准备好,还有什么答案?
桓大司马心下存疑,加上郗超三番两次建议采纳郗愔意见,更让疑问发酵,这才有了前番之语。
郗超应该庆幸,桓大司马对他终是信任居多。换成其他人,压根问都不会问,直接拖下去处理掉,水花都不会溅起一个。
秦璟曾断言,桓温有奸雄之态,由此当可窥出一二。
太和四年,七月,五万晋军深入燕地,高平太守望风而降,献城投晋。
桓温分遣前锋将领邓遐、朱序及刘牢之带兵强-攻林渚,取得大胜。燕将傅颜战死,手下将兵或死或降,余者尽皆逃散。
一战得胜,军队士气大振。
燕国朝廷震动,先后派将领王臧等合兵堵截晋军,却被迎头痛击,节节败退。
刘牢之率领的前锋右军率先进驻武阳,当地高门举族起应晋军,斩杀燕国官员。
桓容负责押运军粮,沿途遇到数股鲜卑溃军,见粮车护卫虽多,却手持竹枪竹盾,以为可以轻取,联合山中的盗匪,集合千余人意图抢劫。
不想,看似好捏的软柿子,竟是实打实的硬骨头。
竹盾立起,竹枪斜举,冲在最前面的鲜卑骑兵,有一个算一个,都被竹枪扎透,当成串成血葫芦。
桓容坐在武车内,被四十名部曲围得密不透风,别说是溃兵和盗匪,连只苍蝇蚊子都飞不进来。
联合起来的“抢劫团伙”冲不过枪阵,无法靠近粮车,不由得心生退意。退后两步却发现,身后立着成排的竹盾,逃跑的路全被堵死!
“送上门的还想跑?”
甭管是溃兵还是盗匪,砍了全是军功!
桓容手下的私兵尚罢,押运军粮的老兵无不兴奋。
貌似不起眼的竹枪,竟能把鲜卑骑兵打成这样!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没捡过这样的便宜!
在他们眼中,面前的已经不是穷凶极恶的胡人,而是一枚枚闪亮的钱币,一匹匹漂亮的绢布,一斗斗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杀!”
“杀啊!”
步卒战意爆发,抄起环首刀和长矛,带着狰狞的笑意,双眼赤红的冲向“战功”。
面对这样一群红了眼的“疯子”,鲜卑兵再凶狠也会腿脚发软。
和胡人有血仇的老兵最是勇猛,杀到刀刃卷起,刀身折断,干脆三五人一起抓住鲜卑兵的手脚,在惊恐的惨叫声,徒手结果了敌人的性命。
鲜血飞溅,晋兵满身满脸都是赤红。
“啊!”
盗匪最先崩溃,吓得瘫软在地,更有数人当场shī_jìn。
鲜卑兵始终没放弃抵抗,其结果,都成了晋兵的刀下亡魂,被割下耳朵,成为日后上交的战功。
桓容被护在武车里,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厮杀。
无论他手下的私兵还是新调来的步卒,都认为理所当然。
“府君这样神仙般的人物,压根不该做厮杀汉的事。”
“府君放心,这样的贼寇,来多少咱们杀多少!”
清理战场时,数名步卒一边割耳朵一边表示,没有桓府君,他们怎么能遇上这样的好事。假如不是府君的马车足够显眼,运载的粮食数量多,哪能引来这么多的鲜卑人!
“要不是府君下令,没让咱们和左军一样去抢割麦子,压根就遇不上这些溃兵。”
丢开没了耳朵的鲜卑兵,步卒系紧口袋,面朝武车方向,笑得那叫一个憨厚。
不看背景,扛上锄头就是一个地道的农人。
桓容坐在车里,默默关上车窗。
所谓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
运粮队同前锋军汇合,上报途中遇鲜卑兵,杀敌七百,三个前锋将军都是目瞪口呆,满脸不可置信。
“多少?”
“七百三十一人。”
典魁和钱实解开袋口,一地的耳朵就是证明!
刘牢之无语半晌,邓遐朱序面面相觑。
他们奔袭几百里,好不容易形成合围,以绝对优势的兵力碾压,鲜卑兵愣是冲开包围圈,跑得跟兔子一样,咬住尾巴都杀不了几个,反而损失不小。
桓容带着一千多人慢悠悠走在后边,却是一次就杀敌几百?
看着霞姿月韵、眉目俊秀的桓容,再瞅瞅一身血渍、满面尘土的同袍,刘牢之三人顿感憋屈。
难道杀敌也看脸?
这还能不能愉快的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