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宁臻在同辈中被人瞧不起,宁之安和陆晓煎熬了数天后再次做出了一个惊掉众人下巴的决定——他们要创业去。
这是俩人慎重考虑后能想到的最佳解决方案,以他们现下的年纪,再去从军从政什么的可能性太低,等宁臻结婚生子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混出头来,倒不如好好琢磨下如何挣钱。
财富在手再加上家里的势力,宁臻一辈子的保障不就有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可以说为了才刚睁眼的宝贝疙瘩,宁之安和陆晓也是够拼的了。
他俩创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尽最大可能给宁臻攒钱,起码也要攒到宁臻以后购物都不用看价格标签就可以随便买的程度。
理想说起来容易,要实现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两个人在商业上没什么天赋,最大的长处就是人面广。托了当年“虚度光阴”的福,三教九流里都有他们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借着九十年代那股下海的风潮和宁陆两家的人脉,宁之安和陆晓还真捞到了第一桶金。有了本钱后头的事就好办了,再加上陆晓谜之一样的好运气,他们是做什么赚什么,股票,房地产,物流,电子购物……几乎是每样大热的产业他们都插了一脚。
不过短短几年,宁之安和陆晓已经不再是家族里吉祥物一般的摆设,而是直起腰杆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就在人们逐渐转变态度,看向他俩的目光开始带上真正的崇敬时,夫妻俩又突然决定举家搬迁到q市。
原因是宁臻到了小升初的转折期,宁之安和陆晓嫌弃m市环境太浮躁,觉得山清水秀,书香气息浓厚的q市更适合小宁臻的成长。
听到这样奇葩的理由,宁陆两家的当家人简直要哭晕在厕所。拜托,当年是谁把m市纨绔圈子的水越搅越黑的?始作俑者现在竟然一副嫌恶的表情,敢不敢有点担待啊?
所幸夫妻俩还有点良心,没把m市的产业全部转移到q市去。在两人开发新副本的几年里,m市的资产也跟着壮大了数倍。
那时候公司里的人员工都知道他们的老板有两个,不是“宁总”或是“陆总”,而是统称为“周总”,因为两个老板总是隔周相继出现在公司里。
宁之安和陆晓创业的最初就是为了宁臻,自然不会为了工作而错过抚养女儿成长的时光,不然岂不是本末倒置?但公司才建立,当老板的肯定也不能不亲自去守着,于是俩人别出心裁想了个主意:一人在家带孩子一人去公司上班,每隔一周轮换一次。
别说,夫妻俩最后还真是实现了他们的理想,宁臻从小到大就没在钱这方面操过心,一直活得开开心心的。
从传统教育的角度来看,宁之安和陆晓或许不是十分称职的家长,在其他家长都在耳提面命孩子不许早恋的青春期,他们俩亲自带着宁臻逛遍了m市和q市的风月场所,将富家子弟可以拥有的奢侈糜烂生活完全展现在她的眼前。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如果宁臻对这些有兴趣,那就随便她玩,只要保证人身安全就可以了,反正他们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
大概真是歹竹出好笋,宁臻对“城里人”这些刺激新鲜的玩法并不感冒,见识过便算了,弄得宁之安和陆晓十分担心,暗地里撺掇了陆蔓多多带着宁臻去她表哥圈子里混混,免得后者读书读傻了,连怎么享受生活都不知道。
宁臻的成绩一直都在班里前十名,虽然不是学霸,但禁不住她长得漂亮家里又有钱,自然成了q市所有中学校花中的第一人。从小到大,她喜欢过的男孩最后没有不对她一样动心的,唯一踢到的铁板只有言清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