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腓特烈大帝>73 条顿骑士

但是后面的山贼2号3号直到49号,都没意识到第一个山贼是怎么死的,他们只看见菲莉雅精巧地盾击了一下,没看清楚她后面的动作。虽然大家对菲莉雅的身法也挺佩服,但是完全没有退缩的理由啊!

这个女人嚣张地朝他们走过来了啊,一边啰啰嗦嗦地抱怨,一边朝他们走过来了啊!开什么玩笑,山贼阵营再怎么样也有50号人啊,抵得上一个省的全部骑士了啊,你一个小姑娘竟然敢大大咧咧地往前走,显然是皮痒啊!

于是山贼们冲了上去,义愤填膺地冲了上去,发誓要用崭新的力量为山贼这个充满前途的职业正名,要让骄傲的女骑士看看,山贼是多么的今非昔比,山贼是多么的前途无限。

“这小蹄子太跳了!”山贼2号怒吼着冲上去。

“教她做人!”山贼3号不甘示弱地冲上去。

“教她做女人!”山贼4到49号心花怒放地呐喊着,争先恐后地都冲了上去。

菲莉雅神色不改,蹙眉举盾,时而撞开柴刀、拧身击杀,时而举盾抵挡、突刺放血,右手里的金光宛如洞穿**的晨曦,快得令人避无可避!

立志教菲莉雅做女人的山贼6号含恨跪下之后,菲莉雅脚下已经铺出一条尸体之路,尸身放出来的动脉血淋漓流淌,蜿蜒汇聚成一条血河,红艳艳的积攒在黄色的土地上,诡异鲜艳,狰狞夺目。

突然就战死了6位大哥,让山贼们意识到少女骑士手里的剑有点邪门,纷纷觉得教菲莉雅做女人这桩义务教育有点赔本,显然还是活着更加重要。所以山贼们收起骄傲,开始围着菲莉雅打转,认真观察她手里的剑。

那是一柄优雅细长的流星刺击剑,薄如柳叶,双面开刃,剑尖薄如烟雾,锐利无比。但是因为掺入了精灵的金钢工艺,导致剑身反射着明亮的金光,看上去无坚不摧。

这是第二把仅次于帝兵的仪兵:金曦剑。

山贼这才明白菲莉雅嘟囔的真意:丢了一把金钢材质的风王剑,她还能掏出一把精灵工艺的金曦剑,因为菲莉雅可不是什么便宜的女人,她随手摸出一把剑都价值不菲。并且她具有深不可测的剑术底蕴。作为龙骑兵,她能豪迈地挥舞风王剑屠龙;作为首都第一世家长孙,她也能继承金曦剑的荣耀,随手洒出万道晨曦,快剑如光,无形放血,一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菲莉雅左手一垂,将叶状鸢盾重重戳在地上,右手一挥,细长的剑尖颤颤指地,冷笑道:“练到区区70神力值,套着漏洞百出的龙骨甲,就敢叫嚣剿灭龙骑营?谁给你们的勇气?”

一滴血珠从金曦剑尖坠落。这可怕的刺杀能力,宛如一声大悲咒,顿时让欲火焚身的山贼们四大皆空六根清净,顿时对菲莉雅没什么非分之想了,纷纷如临大敌地分散包围,不敢接近。

“皓月金曦,果然不同凡响。”看到山贼被镇住,大团长无可奈何,低头轻轻鼓掌,走出丛林来:“光速剑能与动力剑齐名,原来是有底蕴的。首都第一军旅世家的独门绝技,的确无愧‘金曦剑’的盛名。”

大团长披着著名款式的全身甲,头盔严谨地封死,只留面甲上的t字竖缝来观察和呼吸。头盔的正圆牛角上辐射出象征光芒的铁鳍,像孔雀开屏绽放,像橘色的空心日冕,庄严神圣,当然也给脊椎造成了极大负担。

菲莉雅呆了一下,因为她很久没看见过这种为装逼而生的骑士盔了。她嘴角抽搐了一下,盯着大团长的头盔问:“条顿骑士?阁下胆子真大,‘骑士团国’都消失两百年了,您已经沦落到什么业务都敢接了吗?看清楚,您要刺杀的人是哈布斯堡女皇,是名义上的下一任神罗帝国皇帝!”

“这不叫沦落。这叫曲线救国。”大团长显然习惯了歧视的目光,他抄着手抵赖,“就算你把我的日冕骂掉,那都无济于事,因为你们已经是个死人了。”

“呵,”菲莉雅对毫无节操的流窜骑士失去了谈判兴趣。她蹙眉吻了下金曦剑,睁开眼睛盯着大团长:“失去忠诚和原则的骑士,不过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您失去了我的尊敬,我们之间只剩下战争。”

话音落地,菲莉雅从地上拔起鸢盾,缓缓后退,并入锥形阵。

大团长满不在乎地耸肩:“你这种大小姐怎么知道男人的辛苦啊,我们这些穷人光是活下去就拼尽全力了啊!尊敬什么的,那只是温饱之余的消遣吧,我早就不在乎了啊!”

然后,大团长的鼻子微震,用密语命令山贼:“金曦剑号称光速之剑,擅长一击毙命。你们的龙骨铠甲空漏较多,易被克制。上的时候都小心点,注意点脖子和四肢防护,然后杀光他们!龙还热乎着,他们没有体力了,杀光龙骑兵,这头火龙的尸体全部赏赐给你们!”

山贼们收到指点,顿时恍然大悟,纷纷佩服大团长理论基础扎实,然后都大呼小叫地喊着“注意她的右手动作!”,一边紧盯着菲莉雅,一边扑向其他龙骑兵。

“列阵!”尼克爵士一声咆哮,踏前一步,主动举盾撞向山贼的武器,然后奋然抽盾,露出擎剑的右半身,单调地挥剑横削。敌人刚刚被盾击震得踉跄跌退,还退不出宽达两米的剑围,毫无疑问地被风王剑一刀两断,血溅三尺。

当尼克爵士斩杀完毕,露出右身时,立马有一柄骨牙太刀呼啸而来,笔直剁向他头盔和肩甲的连接处。这一刀很可能冲击到尼克的颈骨。但是单手擎剑非常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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