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恶魔界的红月,再和爱米莉亚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讨论着辉夜姬的故事,这个场景但是让蹇毅不由得想起了一部动漫了。
也是通红的月亮,也是辉夜姬,还有无限月读。
“爱米莉亚,你说月亮之上真的有辉夜姬吗?”
蹇毅突然向着自己身旁的爱米莉亚问道。
“夫君大人,这个的话,人家也不知道呢,不过既然有那个传说存在,估计应该多半还是有吧。”
爱米莉亚摸着自己的脑袋想了想,有些不确定地回答了蹇毅的话。
换做以前的蹇毅,他绝对也是不会认为月亮之上有什么辉夜姬存在的,但是,现在嘛,从以前时雨小萝莉口中了解到,真正的辉夜姬其实是月夜见尊在被天照萝莉打为凡人时在凡间的名字。
而月夜见尊是统领夜之国的,那么也就是说,月夜见尊所在的夜之国是在月亮之上了?
而且从时雨以前给自己说过的事情和蹇毅自己所了解到的一些故事来看,月夜见尊是一个深度姐控。
说道姐控,蹇毅又不由得想起了和姐控相对应的妹控。
妹控嘛,因为蹇毅没有妹妹,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个妹控,不过,在绅士界,妹控可是非常多的呢。
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亲妹妹不如干妹妹,呵呵,这个干可不是那个干,嗯,你懂得。
还有那个什么,额,对了,有一个能干的妹妹真好,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是。
(亲妹妹不如中出妹妹?子醉子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这句话!!!)
其实亲妹妹不如干妹妹是一个有关妹妹的的双关语。还有说法是“干妹妹不如干妹妹。”
意思是实妹不如无血缘义妹好。因为实妹不能发生ooxx的事件。(这一句谁规定的?醉子不知道!)
但是,在另一层意思中,亲与干的词性被广大绅士们进化成为了动词。
相对来说,前一层意思“亲生的妹妹不如义妹”尚属有节操,后面一层亲吻妹妹不如中出妹妹已经是****了。
如果在三次元有此想法的绅士们只能建议出门左转进德国骨科了。
蹇毅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倒是明白在中、国是怎么定义血亲的,现代中、国大陆地区直系血亲(不分代数)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近亲。
所以在中国大陆,有血缘关系的妹妹是指比自己小的自己母亲或父亲的女儿(即亲妹妹)以及自己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女儿(即堂妹或表妹)。与这些妹子的结婚在法律上都不能被承认的。
所以,正因为如此原因,太多属于妹控的绅士们对着自己的妹妹只能望而兴叹了,除非学好德语进德国骨科。
但是,在日本的法律和中、国就有很大的不同了。最不同的一点是:与堂妹、表妹的结婚是在法律上允许的。
因为我们都只知道日本所采用的法律与中、国不同,禁止结婚的关系是这样子的:
首先,你自己本人是绝对不允许的,(也就是说日本法律是禁止自恋的)。
直系血亲三亲等的旁系血亲(养子女的抚养人的旁系血亲除外),直系姻亲(离婚后该关系仍延续)养父母及其直系长辈,养子女及其直系晚辈(收养关系终止后仍适用)。
其中三亲等指的按照是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法为:从本人起视为0亲等,仅沿着直系血亲关系先向上再向下数,每数一代增加1亲等。(这里只讨论血亲,而像姻亲之类无法仅通过直系血亲联系到的关系不考虑。同理,克隆人、平行宇宙的自己也不考虑。)
本人(0亲等)→母亲(1亲等)→亲妹妹(2亲等)
本人(0亲等)→母亲(1亲等)→外祖母(2亲等)→阿姨(3亲等)
本人(0亲等)→母亲(1亲等)→外祖母(2亲等)→阿姨(3亲等)→表妹(4亲等)
本人(0亲等)→父亲(1亲等)→祖父(2亲等)→叔叔(3亲等)→堂妹(4亲等)
由此可见,在3等亲的旁系血亲范围内的妹妹只可能是亲妹妹。
因此在日本,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女儿(包括堂妹和表妹)都不在旁系血亲禁止范围之内,所以在日系动漫作品这些妹妹中被分为义妹,并且这些妹子是可以从法律层面上结婚的(以避过审查)。只有自己母亲或父亲的亲生女儿才是自己的亲妹妹,被归为实妹。
而在丹麦、挪威、冰岛、芬兰、比利时、荷兰、瑞典等欧洲国家以及中东的也门等地区,虽然上法律不鼓励但是是允许兄妹结婚。所以说就可以合法和妹妹....…
其实蹇毅很早就听说说德国道德委员会已公开表示兄弟姐妹之间发生关系是人的‘基本权利’,刑法不应该处罚这种行为。
而且据说德国政府lún_lǐ学委员会已投票赞成兄妹结婚合法化。
关于这个,蹇毅不由得笑了一下,因为他想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记得曾经的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是罗斯福家族第四代,而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罗斯福家族第五代。
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女安娜·罗斯福因为出生比富兰克林·罗斯福晚,因此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妹妹辈。
在1905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和安娜·罗斯福结婚,1921年罗斯福因为脊髓灰质炎导致残疾,从此与轮椅相伴。
而罗斯福后半生都致力于同纳粹德国的战斗,只是可惜的是罗斯福没有熬到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