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点看着他们,使用空间之力将他们附近的部分空间以成片的形式转移过来,简单说就是远距离窃听声音,其中一个豪迈的声音喊道:“王,伟大的王,请你退下吧,这里就交给我们了,我们一定会击溃撒克逊人的!”
一个刚正不阿的声音响起,不过怎么听都有一丝女性的味道:“不,我生为不列颠的王,就应当带领你们走向胜利,我必当带头冲锋!”
一声音带着铁血,果敢:“王,说的好,高文就别劝说王了,这些撒克逊人,我们圆桌骑士还从未放在眼中,请让我兰斯洛特一起随王一同冲锋吧!”
一个大叔一样豪气的声音响起:“哈哈哈哈!你们就继续在这里争吵吧,我先去也!”
一个听起来有点温和的声音,此时去气急败坏道:“兰马洛克,你这个混蛋,竟然敢先偷跑!”
这群人在整个战场之中仿佛游乐场一般,曾小贤忽然惊叫到:“撒克逊人,高文,兰斯洛特,兰马洛克,不列颠的王,这里是巴顿山,这里是巴顿山战衣,公元一世纪左右,日耳曼人有一支分支萨克逊人又大举入侵,烧杀抢掠,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率领不列颠人民奋起反抗,通过十二次战役最终成功击退了自北面来的萨克逊入侵,而这一定是最终最重要的战衣,巴顿山之役,因为只有这场战役,十二圆桌骑士聚齐,并且由亚瑟王亲自带兵,击溃了数倍于自己的敌军,从此只用十二圆桌骑士变成为了不列颠国家的著名骑士团体,也被成为骑士的最高荣耀,在但是这个封建社会拥有自由话语的权限,除了不能直接控制军队,可以对一切都直言不讳!”
王点看了一眼曾小贤:“你还真不愧是历史学的博士啊,不过毁了爱情公寓世界的人,为什么会到了这里,而且看样子,他们好像离开了!”
曾小贤看着下面的大战,热血高涨,而王点则已经见惯不惯了,曾经看过无数的大战,这场战斗的参战人数应该不足十万人,当年自己的徒弟李元霸出山,第一站就一人击溃三十万人,这种人山人海的战争场面已经激不起王点的热血了,不过看样子曾小贤非常的感兴趣,王点对朋友永远是那么的好:“你要是想去玩一下的话,就去吧,反正看样子我们一时半会是追不上那群凶手了,他们可能跳跃了很多世界。”
曾小贤全身热血沸腾的听到王点的话:“真的可以么!但是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去!”
的确曾小贤现在穿着一身休闲的衣服的确和这格格不入,王点右手一挥,一匹全身披着黑色金属铠甲的战马出现在旁边,而曾小贤全身也身披一身漆黑的铠甲,这身铠甲则是王点更具曾经看过的一个漫画《圣杯传说》之中狂战士兰斯洛特的铠甲创造出来的,腰间还有一把十字剑:“去吧,以你现在一百吨的力量,还真的没有人可以抵挡的住你的!”
曾小贤兴奋的骑上马,直接冲锋而去,片刻就追上了亚瑟王和十二圆桌骑士,大喊一声:“不列颠万岁!”
随后手起剑落,一剑直接将敌方的一个骑士一分为二,鲜血洒头了曾小贤全身的铠甲,这还辛亏王点将他的灵魂和能力开发出来了,对于杀人,他的感觉并没有原来那么强烈的反感,其实这也是王点让曾小贤参战的原因,曾小贤没有见过血,虽有报仇的心,等真正的遇见了凶手他们,自己在他面前杀人,他可能会吓的什么都不敢做也有可能,还不如现在让他在这里大杀特杀,发泄出心中的恐惧,彷徨和郁闷。
有了如一个疯子一样的曾小贤,亚瑟王和十二圆桌骑士这边的压力大减,在亚瑟王和十二圆桌骑士看来,这个人太变态了,对方穿着一身铠甲,一剑就给劈了,连人带铠甲带马,全身漆黑色的铠甲,连头都被罩在里面,仿佛一个恶鬼一样,这不曾小贤才砍杀了十几分钟对面的撒克逊人就被他吓的精神崩溃了,一个个哭喊着魔鬼,恶魔,丢下武器,往后跑,这一跑动起来,大军互相践踏,顿时间就死伤无数,甚至比曾小贤杀的人还多。
亚瑟王一看,举起长剑:“大不列颠胜利了!”
十二圆桌骑士也都纷纷的举起长剑:“不列颠获胜了!”
无数的战士纷纷的举起长剑欢呼起来,没有人在去追赶那些仓狂逃窜的撒克逊人了,曾小贤骑着战马远远的看着逃跑的撒克逊人,以及满地的尸首,到处都是残破不堪的碎尸,这在以往,曾小贤可能连看都不敢看,但是此时曾小贤却异常镇定的看着满地的尸体,内心毫无波动。
亚瑟王骑着战马,十二圆桌骑士紧随其后,来到曾小贤的面前,亚瑟王率先下马,十二圆桌骑士紧随其后,这一场战斗本来会十分艰苦的,撒克逊人是他们人数的三倍甚至四倍以上,甚至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战斗的,但是忽然出现的这名黑甲战士,太强大了,以一人之力,打溃了撒克逊人的攻势,他一人最少杀了近三千多人。
而且从他出现,到撒克逊人崩溃,不足三十分钟,也就是说他几乎一分钟砍死一百个人,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他的手上走过一招,就连地方的骑士和大将都不行,这也是为什么撒克逊人溃散的原因。
其实曾小贤根本不会武功,但是奈何不住,他的武器和铠甲是王点制造的,铠甲坚韧,武器锋利,加上他一百吨的巨大力量,几乎砍什么都像是在砍豆腐一样,甚至都不用拿出全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