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重走黄金年代>第七十七章 底线

吴能面也没煮多少,可那里知道,这两小家伙,除了每人吃了一个鸡蛋之外,再加几口面,竟然留下大半……!

最后吴能把剩下的解决了,包括两个煎蛋。

再一次吃得肚子有点胀,好在今天天气还不错,昨天下了点雨后,今天天气很快晴朗了起来,看到太阳光照射到客厅,吴能也感觉今天的心情格外愉快。

吃完,就出去走走吧,趁着无事,吴能带着艳子往学校旁边的乡间小道上随意逛了逛,在无人的时候,两人拉着手,说着情话,有人的时候,一前一后假装看风景,青春的风景在这一路上无限美好。

吴能把下星期带她回家的事情和艳子说了一下,艳子脸上有些紧张,又有些羞红,握着吴能的手,顿时又握紧了一些。

吴能能感觉到对方心中的波动,不由把脚步缓了下来,用小手指在对方手心画圈圈,两人不由相视一笑。

吴能才和艳子在一起不到两个月而已,可他感觉自己和艳子在一起好多年了,这种感觉,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或许这种感觉只能说明年少的男男女女还藏不住秘密,没有经历生活的波澜,生活也是简单的,吴能此时就很享受这种简单的生活。

两人直到十一点才准备回去,吴能突然心血来潮想去市场买点荤菜下厨,就拉着艳子去了乡政府对面的路边摊上买了两斤肉和一条农家自己养的大鲤鱼,还有一斤豆腐,花了刚刚十块钱,吴能不由感叹此时的物价便宜。

吴能是经历过后世的高物价,所以才觉得此时的物价不高,实际上,这才两斤肉加一条三斤不到的鲤鱼再加五毛钱一斤的豆腐,虽然一起才十块钱。

可实际上,十块钱在这个年代来说,是一笔大钱,十块钱代表一天多的工资了,这已经算高工资了,吴能接触到的,一般都听说此时才一两百块钱一个月,这就是此时普通二三线城市工人工资水平。

所以这个年代的农民家里很少吃肉,不是后世那种不爱吃,而是吃不起,几分钱一斤的青菜有时都能买到,而两三块钱一斤的肉永远不要想着它跌下来。

吴能提着荤菜,和艳子两人腻歪着回到出租房,此时袁阿姨正在切菜,准备做饭,见到吴能提着肉和鱼,顿时喜笑颜开起来,让开自己的大厨位置,她知道吴能有一手好厨艺,这又买了鱼肉荤菜,这一顿也难得好吃点好的。

吴能接过菜刀,准备开干,就见到一个骑着单车的中年人回来了,吴能一看是周优的父亲周红旗,喊了一声周叔叔。

吴能这两个多月只见过周红旗两次,因为基本上他都是星期六星期天才回家,而吴能正好回家了,偶尔见一面都没说什么话,周红旗也知道自己家里租了两个学生,他和艳子到时很熟悉了,每一个星期都能见到。

哎呦,小能同学你还会做饭?周红旗有些好奇,第一次见到自己的老婆把菜刀让给一个十四五岁的初中生下厨。

你还不知道,小能的厨艺比我好多了,今天你有口福了,吴能还没接话,袁阿姨帮他答话了。

吴能笑着没有回答,手起刀落,把剩下的辣椒切了,再把鲤鱼拿了出来,冲洗一下,开膛破肚,麻利地把内脏拿出,手法凌厉,动作娴熟,让站在一旁的周爱民啧啧称奇,赞叹不已。

忙活一个小时候,六道菜上桌了,有荤有素,最后还搞了一份海带汤,色香味全,周爱民夹了一块鲤鱼肉,放到嘴里嚼了嚼,连连赞叹。

的确,在心情好的时候做出来的饭菜,味道都美味一些,何况这鲤鱼和猪肉都是农家自己种的,味道实在不错,两个大人三个小孩,如同一家人一般,毫无顾忌的把这顿饭吃得没留什么剩菜,吴能吃饱饭,喝了点汤后,说了一声吃饱了,就下桌了。

本来吴能今天的打算是准备把自己脑海中的诛仙理一理,写出几千字万把字出来,上个星期把周凯的书给了田凯文出版后,吴能也在想着自己的诛仙的事情,他担心如果自己不在这短时间写出来,接下来几年经历事情多了以后,会把上一世的记忆有些不重要的东西慢慢淡忘了。

虽然他对诛仙的记忆基本现在还记得,再加上这一世自己的记忆力比上一世强多了,基本现在大概能回忆出来,但是生活只会上前,学校的世界还单纯,自己可以把上一世很多东西如同牙膏一样挤出来,但是毕竟自己的脑袋只有一个,等自己在这个年代经历事情多了以后,上一世的某些记忆也慢慢会被遗忘……!

可想法终究是想法,到了下午终于静下心写了四千字到吃饭,虽然基本是抄了,可手还是酸得无力,准备吃完饭,歇一歇,晚上继续奋斗到深夜,可刚吃完饭,艳子就跳到他床上从背后搂着他后背。

吴能一边和艳子说着悄悄话,一边心不在焉地写着,忙活到九点才写了不到两千字,终于也没什么心情写了,就停了笔,把艳子抱在怀中,躺在床上聊天。

九点过后,楼下的袁阿姨一家早已经睡下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两个正青春年华的孤男寡女在床上搂着聊天,自然越聊越暧昧。

自从上一次自己忍不住叫艳子用手给自己解决后,吴能心中的魔鬼仿佛也被打开了,心痒难耐好几次想再叫艳子帮忙,可惜实在有些说不出口。

男女之间的关系分几层,第一层为:牵手之后,第二层为:亲嘴之后,第三层:为发生关系之后,这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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