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法神信仰>第十二章 伊布

伊布今天感到很是晦气。

“伊布是个魔法师!”真的,伊布用良心保证。

伊布原本是索伦帝国的一名流浪魔法师——所谓流浪魔法师,大多是对于那种低阶并且没什么一技之长魔法师的戏称,当然伊布不这么觉得,伊布觉得,自己比起当年那些同学,只是差了一些机会。

“那些家伙们,要么就是被老师抬爱,要么就是傍上了贵族的大腿,要么就是为了地位自由都不要了!”伊布如是想。

然而再怎么想,也改变不了吃饭修炼的硬性需求。虽然自己为了自由在魔法公会有等级注册,但是魔法公会也不是慈善机构,除了基础的满足各阶位魔法师生活的金币之外,其他的材料,都需要你为魔法公会的贡献点来兑换。伊布这种好吃懒做的家伙,怎么舍得让宝贵的时间花费在无穷无尽的学徒型魔法工作里面?

因为在魔法公会这种没有一技之长的魔法师,要么出去为了材料战斗——伊布这等级嘛,魔法公会可不像冒险者公会,魔法公会里面发布的任务,基本上不见一阶二阶的魔兽。

那低阶的魔法师岂不是混不下去了?不不不,但凡一个能使用精神力并且具有魔力的魔法师,可以有大量的初级工作来工作,这些工作难度极地,但是较为繁琐,虽然在普通人眼中能有一份这般安稳清闲的工作,可能是毕生追求,但是对于很多魔法师来说,对自己干这种事情心中自己都有点瞧不起自己。

“我伊布是多么傲气的人?怎么能干这种丢身份的事情!”

没钱,偏偏又需要钱,怎么办?

打劫!

只不过伊布这种初级魔法学院毕业上级魔法学院都进不去的魔法师,那战斗力值得商榷,就算能够在对敌的时候完整的释放出魔法,就算伊布厮混到现在貌似是一个二阶魔法师,然而,这又有什么大用?

自己能打得过的,那可能是混的比自己还要凄惨的落单冒险者,跟这些叫花子一般的冒险者拼命,就为了那么几十几百个金币?噢,说不定那该死的冒险者身上压根就没什么金币,都在自己的冒险者徽章里面呢!那真是费力不讨好!

正所谓穷则思变,伊布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抓精灵啊!

在百族大战之后的人族内战里面,人族的高层战力损失极大,此时人族为了保住在百族大战前期占据的广袤地盘,制定了很多讨好其他种族的法律。

比如说:各族平等、自由贸易、禁止猎杀高等智慧种族等等。

然而与地球上一样,决定贸易的不是禁令,而是需求。

精灵族的美貌为自己种族的族人带来了,呃,一些不好的后果吧。

精灵族的繁衍与其他高等智慧种族的繁衍不同,精灵族的圣地里面有一颗生命之树,绝大多数的精灵都是生命之树的叶子落地所化,这是自然之神的神力决定的。然而叶子生长的部位,决定了所化精灵实力的高低,精灵族的武技修习,与人类不同的是——更多应该称之为传承,亦或是血脉觉醒。

每一个精灵,在诞生之初就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基础属性,是弓箭手,还是魔法师,而且每个精灵的天赋,也是由自己诞生的叶子而决定。

在生命之树下面的叶子,相对受到的阳光较少,对于元素法则的亲和程度不够,多为弓箭手,而且实力相对来说弱一些,同时有一些生长在内部的枝叶,由于基本上没有感受到阳光的照射和元素法则的亲近,这时候会诞生一些完全没有实力天赋的精灵,不过自然之神是公平的,在与母神沟通之后,赋予了这些没有实力天赋的精灵在智力和容貌上的天赋,虽然无法学习魔法或者武技,但是这些人如果有一个好的学习条件外带最为俊秀的容貌,往往可以成为精灵一族的智者。然而因为人类在智慧方面的天赋,人类世界的藏书和积累是最为丰富的,这些精灵们希望成长,那就只能在人类社会里面进行学习。

伊布这种实力的魔法师,给他一百个胆子都不敢闯入位于索伦帝国东部,同时也是整个永恒大陆的东部大森林——艾尔芙伊·守护者丛林。

其中艾尔芙伊,是自然之神的名讳,精灵们用这样的方式来纪念自己的父神,虽然不知道自然之神是被父神封印在了荒域还是直接陨落在了诸神之战,但是这并不影响精灵对于本族父神的缅怀。

而为了表示对于自然之神的尊重,大陆各族通常将这篇丛林称之为守护丛林或者直接称之为东部大森林。

东部大森林伊布是不敢去,但是,如果只是在森林外围游荡一下呢?这不是艺高人胆大,而是无知者无畏。

伊布在冒险者公会召集了同样一些混的凄惨的亡命之徒,自诩为“追猎者”——可能真正的追猎者要是知道这群三阶都没到的叫花子盗用自己组织的名头,估计顺手就会把这几个小崽子干掉。然而真正的追猎者团伙忙着在东部大森林抓捕落单的精灵,压根就没注意到有这么一个小团伙。

游荡数月一无所获的众人,本来都已经准备散伙了,在最后一次游荡并没有发现争吵之后,团队里面的大多数人觉得这么干希望太渺茫,真正落单的精灵早就被里面那群追猎者们得手了,自己这样游荡在外围的,哪有机会从那群专业人士的围堵下面混到一口饭吃。

这时有个人出了个主意。

“既然我们在东部大森林外围难得找到落单的精灵,我们大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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