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红楼大官人>第三十六章 未老已深谙

“你胡说!”

李隆见到庞宗耀真的将事情往外捅,这打油诗便是指名道姓地骂他俩是小人、败坏风气的偷鸡贼,这样若是不能洗清污蔑,还如何在书院立足。

秦青原以为只是戏言罢了,没想到还真的有事情,便问道:“李隆、孟宗,宗耀说你们是这个……你们究竟做了什么事?”

孟宗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与秦夫子说明,自然还是之前那套说辞,当然,还将林岚与侯浩淼的宽恕刻意说成了默认。

“先生,这件事本来在林岚劝诫下,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刚刚李隆和孟宗两人之语,在下不敢苟同。”侯浩淼出言道。

李隆眉头一挑,继续道:“此事是庞宗耀恶人先告状,请先生惩戒之。”

“呵呵,为了一只山鸡,这倒是有趣了。浩淼,你说说你不敢苟同什么?”

瘦猴老七道:“其一,李、孟二人手无缚鸡之力,要想抓住矫健的山鸡,实属痴人说梦,若是夫子不信,我去村里借只家鸡来,恐怕他们也逮不着。其二,这抓住山鸡的吊脚套,是林岚所设,然而我等前去查看是,套子已经被损毁。其三,李、孟二人抓住山鸡之处,恰好在吊脚套附近。”

王子安缓缓道:“侯兄此言差矣。这李隆刚刚明明说是用石头砸到的山鸡,想必是将其重伤了,才侥幸逮住。至于后边两点,也许只是巧合罢了,并不能说明什么。”

秦青也点了点头,没有足够的证据,确实难以下定论。

“可是巧合都凑在一起,子安师兄觉得有这等巧事?”林岚手搭在侯浩淼的肩上,按住了跃跃欲试的瘦猴老七。

“也许呢,无巧不成书。”

林岚嘴角一扬,从胸口掏出几根草来,道:“不巧的是,在下还在吊脚套附近发现了几根沾血的杂草,想必是偷鸡贼手笨,被鸡啄伤亦或鸡爪挠伤的,啧啧,不知道孟兄与李兄敢不敢伸出手来,让大伙儿看看呢?”

李隆的右手下意识地往身后一藏,这样的小线索,都被林岚找到了,这还如何圆得过去?

孟宗如今跟李隆是一根线上的蚂蚱,谎话说多了,只能一个接一个的圆,便朝秦夫子一礼,道:“先生,这李兄抓到山鸡的时候确实是被鸡爪子抓伤了,也许就像林兄所说的,可能真的就在那吊脚套附近。我想,这件事是个误会,也许是这山鸡真的可能是被吊脚套套住了,但被石头这么一砸,恰好挣脱了吊脚套,真的没有存心欺瞒的意思。”

“你这漂亮话倒是说得挺好,当初可不是这样说的!”庞宗耀气呼呼地说道。

坐在石上的秦夫子微微一笑,说道:“这事情便如此算了。为了一只山鸡,伤了和气可不好。林岚是吧?今日就你没教作业了,先生我洗耳恭听。”

这事情争来争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秦夫子直接话锋一转,反倒是有些让人回味的意思。

林岚同样明白这事情注定没有下文,所以之前的态度语气中也没有将事情挑得太明,点到即止,剩下的,让别人自己揣测便是。他朝秦青一礼,笑道:“怎敢。那学生献丑了。”

林岚望了一眼天边的夕阳云彩。

此刻夕阳如血,火烧云挂于天边。

他缓缓吟道:“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兽形云不一,弓势月初三。雁思去天北,砧愁满水南。人生千百态,未老已深谙。”

众人眼前一亮,融情于景,这虚实之景相映,如若不是之前同样遇到过此情此景,而是张口既来的诗作,真当是诗才八斗了。

秦青捋须,沉思了良久。前两联写景之句,虽说措词平平,却通俗易懂。吟于口中,此景便能浮现于眼前,平淡中方显惊艳,之后两联,渐渐表露心境。

人生百态,未老深谙?他眉头一挑,难道这是他对刚刚那件事的态度?

王子安嘴角依旧微笑着,夕阳照在他的侧脸上,轮廓已不如当年那般棱角分明。一首平淡中略带看透世间沧桑的平静,确实是值得回味。

“此诗,我想给八分,不知诸生有何意见?”

秦夫子这一次,似乎用得是商量的语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我想给八分,这代表着秦夫子打心底很赞同这首平淡有味道的诗,但炼字之上,确实没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值得传唱千古的佳句,然而读着却很舒服,他就是想给八分。

秦夫子都这样说了,自然没有人说反对。

“既然没人反对,那便给八分。今日与诸生同游,心情甚悦,快哉!快哉!下课耶!”老夫子挥手笑道。

“行啊,十九。没想到写诗都这么厉害,快说,还有什么本事没使出来的?”

林岚笑道:“走,去膳堂吃烧鸡去,我请客。”

四人缓缓离去,留在后山的人心情不一。八分,这是秦夫子很少给出的高风了,也只有白浩然、张苍几个才拿到过一二次这样的高分。

然而最郁闷的当属孟宗和李隆二人了,为了一只山鸡,不惜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慌话,虽然直到最后,也没人可以证明他们说谎,但是一个又一个的巧合,难免让人感觉到这件事情,或许庞宗耀他们是对的。

没人说,不代表没人信。

尤其是林岚最后那句“人生千百态,未老已深谙”,虽然听着似乎没有什么讽刺之意,但是回味起来,隐隐有那么些……嘲笑?还是鄙夷?

反正算是颜面扫地,只是身为同窗,那层窗户纸没人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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