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末世五十年>二百零七章:无知者无畏?

阴伤手中的桃花扇带着浓烈的杀机,划向了天涯一刀,这一下,天涯一刀彻底没有了反抗之力,只是条任人宰割的绵羊。

“天涯一刀,记住,杀你之人是我阴伤,圣墟公子阴伤。”

阴伤冷笑一声,速度加快,扼杀一个人族准真龙级别天才,想来回到尸族之后,自己的战绩上又可以增色几分。

至于将天涯一刀放在人体宴上?

他阴伤虽然嚣张,但绝对不会做如此不智之事,不说天涯一刀在人族的地位,这样做会不会引起人族的愤怒。

单单说,准真龙级别天才,这种人,谁知道有没有其他手段,在最后的时刻逆袭。

因为他本事就是真龙级别的天才,所以更加明白,这种天才的可怕。针对这种天才,还是趁早杀了好,以免夜场蒙梦多。

子墨目光一凝,正在犹豫要不要阻止这个阴伤,这个时候,从外面一股深厚的气息传来。

人未知,声势已至。

一个巨大浩瀚的金色大鹏虚影,张着翅膀,扑向了阴伤。

“小鹏王。”

“肾虚公子,在我面前伤我人族,可是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阴伤暗恨,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动作,躲开金鹏虚影。

他可不愿意去尝试下小鹏王这一击,谁不知道,小鹏王的攻击最是无耻,一招都不能小瞧,否则就会阴沟里翻船。

来人的身影已经出现了,子墨朝着门口看去,俊秀的脸上带着霸道,目光永远是这样,骄傲,自信......

这不是嚣张同学,还能是谁?

和以前相比,这小子好像沉稳了许多,褪去了几分幼稚与青涩,身上多了一种成熟的味道。而且更重要的是身上那股气势,深沉久远。

那目光中的自信五无人可挡,嚣张同学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气场,看来他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强者之路啊。

变化真是大!

子墨的嘴角微微上扬,能见到熟悉的人真好。

记忆似乎像一盘向后倒碟的播映带,那些曾经的痛苦或者快乐的片段。

直到血夜之变,好像是一种撕裂,一个转折点。

南辕北辙,向背而驰的两条路。

将一切美好的不美好的,都全部毁灭,太多了人死了,太多了变成了血眼,而活下来的人,再不在纯粹,他们都是为了仇恨而活。

血夜,神之灭,神之国。

子墨嘴角喃喃这几个词,他知道,他这后半生,都将和这个几个词,脱不开干系。

冤冤相报,相恨相杀。

至于宽恕,那不是自己应该考虑的事情。他一向觉得有仇报仇,要怨报怨,这才是人生。

宽恕那是神才能做到的事情,反正子墨是做不到。

单薄而又挺立的身姿,一席白衬衫给少年衬托的如同童话中的白马王子。冷漠种透出几分淋漓,虽然站在岑鹏天的身后,但却丝毫没有低人一头的感觉,反而和他平分秋色。

岑鹏天旁边的白衬衫少年,不正是轩辕小毅,又是谁?

子墨来回看着这两人,忍不住感叹到,都开始成长了啊,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路。

难怪可以称为真龙,他现在能从岑鹏天的身体内感觉到压力,这几个月来,岑鹏天应该比自己的进步还要大,还有轩辕小毅,丝毫不差。

子墨不禁为他们感觉到高兴,在星曜城共患难的时候,他已经认定了他们是朋友。

这个时候,他突然意识到,所谓朋友,就是这样简单,一句话,一件事情,甚至一个眼神都可以。

岑晓看着来人,对着子墨鄙视道,“看到了吗?这就是小鹏王?现在你还敢说你认识他吗?”

子墨点点头道,“当然认识,现在我更加确定,我认识的就是他。”

听到他的话,岑晓一阵惊异,难道这个从小地方来的天才,还能和小鹏王扯上什么关系不成?这样玩笑就大了。

当然这个想法也是瞬间即逝,开玩笑,连小鹏王的名号都是从我的口中听到的,还说认识小鹏王?

真当我是傻子不成,就这样被你糊弄。

方茜茜这个时候也是道,“岑家大少?子墨你真的认识他?”

子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回答的心思,好像认识嚣张同学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他情不自禁的摇摇头,就算认识又怎么样?不认识又怎么样?

别人荣耀与你没有丝毫关系,况且,如今的岑鹏天,就算是经历了大变,在子墨心中,也不过从业余选手,转变为专业选手,如此简单而已。

子墨面对这里所有人都很淡然,不是因为他认识岑鹏天,不是因为岑鹏天是小鹏王,是岑家大少。

只是因为,他子墨足够强,强到可以无惧这里所有的人。

而子墨的这一个摇头,在岑晓眼中就成了承认,这小子终于不嘴硬了,不说大话了,可惜,已经晚了,得罪了我,你必须要死。

这个时候岑晓的杀意没有掩饰,子墨陡然看向他,问答,“你想杀我?”

岑晓打了个哈哈,笑了一笑,现在他还没有和子墨撕破脸皮的必要,他还要将妹子泡到手。

“子墨,你怎么这样说?我现在想的是,等过一会,介绍小鹏王给你认识,虽然我和小鹏王不是十分熟悉,但是我相信这点面子他还是卖我的,我猜你一定是他的粉丝,要不然也不会这说,等过会的时候,我让他给你签名。”

听到他的话,子墨的脸色古怪。

粉丝,签名,不得不说这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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