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渣攻休想洗白>11.11、圣主之女

黎欣终于还是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里准备起程了。

这天早上,难得连银霄都起了个大早。他倒是不怕冷,就怕大叔念叨。所以特意换上一身稍厚点儿的襜褕,外面披一件鹿皮短氅,扶着肚子窝在厨房门口看大叔做早饭。

当时天还没有大亮,越过房檐还能看见天边的启明星。

灶屋里没点灯,怕费油。好在炉子里的火光足以照亮案头前的方寸之地。黎欣就这样借着闪闪烁烁的暖光开始洗菜、切菜,打算做两碗臊子面。

挑嘴的人往往对厨艺也略有涉猎,而银霄就是这种人。光看还不算,他还要指手画脚。不是嫌肉丁切粗了,就是嫌豆酱放少了,整得大叔都想把他扔回房间去!

黎欣花了一刻钟把面条做好,然后被某人抱怨了半个时辰。等他们把早饭吃完,大叔洗完碗出来,隔壁家的鸡早就叫过三遍了。再拖下去,准得错过约定的时间。

银霄只得吊着一张后爹脸跟在他身后,看他把东西扛到背上,然后追到门口目送他离开。

院门外是一条小巷,弯弯曲曲通向远处的街道。黎欣的马匹和骆驼都寄养在绘方城的公共牲口篷,所以他必须自己扛着那些东西,先去城南的茶馆跟商队其他成员会合,接着才能跟已经打过招呼的商铺拍定货品种类和数量,再去仓库提货。

听大叔说,他们的队伍总共有十七个人,年纪最大的已经六十好几了,最小的才十四岁。这些人大多家境贫寒,家里头基本只剩自己一个人,因此选择了这条风险相对较高的商路。按约定,他们每年要跑三次,分别在四月初夏、立秋前后,以及冬季来临前。

队伍的领头人称作“总把头”。黎欣的职位则是“二把头”,不大不小算个官儿,平时倒也说得上几句话。

银霄以前从来不了解这些。他跟陆演做过最多的事就是袭击商队,而不是去关心那些人的生活有多么不容易。

陆演是圣子,整片大漠都攥在他手里。和很多西域人一样,他也认为“不堪一击的中原人”都是待宰的羔羊。即使有那么一两个狡猾的存在,也不能和伟大的沙漠民族相提并论。这种与生俱来的偏见曾经让无数行脚商人丧生在屠刀之下。

希望他这些年有所收敛……

“唉!”银霄眨眨眼睛,确定黎大叔真的走远了,这才泄了气似地合上院门。

院子里的丹桂已经恢复了最初的红色。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红彤彤的一片,给人以炙热、奔放之感。这不禁让他想起热情火辣的西域姑娘,还有凶悍如狼的胡人汉子。

红,是大漠的代表色,预示着狂野和杀戮。为今之计,只能期盼大叔吉人自有天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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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雅再次来到魔皇殿,仍然是在入夜时分。

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大殿中居然传出了嘈杂之音!刚走到殿外的台阶处,她就听见琵琶、胡尔的演凑声,甚至还有男男女女的嬉闹声。

圣子这几年虽然偶有荒唐之举,但寻欢作乐都只在欲林,从未将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摆在台面上。甚至可以说,他对私生活以外的所有事情都有着近乎于苛刻的要求,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正因如此,西漠才能在这样一位有着“暴君”之名的人手上发展得愈加壮大。

慕雅绝不相信“昏庸”这个词有一天会套用在师兄身上。

她和上次一样,暂时先挥退了随从。收起双刀,攀上冗长的玉阶。能在皇城之中随身携带武器的,除了魔皇的亲卫就只有少数几个人能够有此殊荣。而这些人,大多是与当权者有着深厚感情的家人。

陆演说过——卓林慕雅是他唯一认可的亲人。她的身份,等同于圣子胞妹。特殊情况下,她可以携魔皇令代替陆演行使王权。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不过如此了!

所以她进魔皇殿,理论上来讲根本用不着通报。哪怕是私闯欲林,陆演也只会一笑置之。因此服侍圣子的人都认得她,而且对她十分客气,常常私底下使些巴结的手段。

今日天色倒不算晚。按照以往的惯例,圣子这会儿应该独自在魔皇殿里待着,要么阅览最新呈上来的情报,要么静心沉思武学上的收获。他那个人总喜欢在一天的最后一个时辰享受独处,基本没有人敢在那个时候打扰他。

此刻离子时尚有三刻钟的时间,慕雅心想师兄应该有空接见她。不料撞见此番情景,心底不免又惊又疑。

“圣主在里面?”她向大殿门口的两名侍女询问道。

“慕雅大人,这……”她们自然认得她,只是不敢轻易透露圣子的动向,因而感到为难。不过神情间躲躲闪闪,难免叫人看出端倪。

慕雅心知其中必有古怪,表情立刻转为严肃,厉声再问:“说!圣子何在?大殿里面的究竟是谁?”

两名红衣侍女连忙跪下,结结巴巴地说:“圣主连日未归,至今已有半月之久。大殿里的是……是丽塔大人!”

“陆飞雪?”

“是的,这几天一直是她在坐镇魔皇殿。”事情既已说破,就没什么再好遮掩的了。两名侍女大概是见多了那位丽塔大人的不良行径,言语之中并无多少尊敬之意。

慕雅认得这位新晋的“圣主义女”。三年前,此女还只是欲林中的一名倒酒丫头,毫不起眼。后来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硬是留在了师兄身边,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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