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窃国>第52章
花钱去买,便也只有杨氏袁氏那样的人家才做得三公了,又怎么能轮到我们家呢。”

曹旭想了想说道:“其实之前哥哥还说了另外一番话。”

曹嵩问道:“他还说了什么?”

反正曹嵩不觉得曹操还能说什么好话,他那个儿子啊,其实特别理想化,你看他当初敢打死蹇图到了济南之后也敢得罪当地的世家大族,还是一次性得罪一片的那种,就知道曹操其实是个非常理想化的人。

他非常想要做个好官,并且看不惯任何*的行为。

曹旭却说道:“也不是,哥哥只是说,崔烈这事干的太傻了,要是他就绝不这么做。”

崔烈当年有美名,官也做的不错,很多人都说,这样的人未来是要做三公的,可见崔烈确实有这样的资格。

因此崔烈做三公真的没啥,问题是他用错了方法,这就惹的大家都反对他了。

曹操说的,就只有一点:“既然是能做三公的人,为什么不把手段用的更好一点,为什么找的人不能再靠谱一点呢?至少要把花钱买官这事遮掩过去嘛。”

而崔烈找了什么人给皇帝送钱?

崔烈通过的人是皇帝当年的保姆程夫人,而程夫人不过是个无知妇人,贪财短见,只想讨好皇帝求的一家人的富贵而已。

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崔烈的官一定是买的?

反正这事肯定不是崔烈自己逢人就说给张扬出去的,说出这件事情的正是程夫人。

程夫人想要人给她送钱,那么她该怎么做?她至少需要显示一下自己的本事吧?所以程夫人便逢人就说她跟皇帝的关系亲近,能够作为中间人从皇帝那里弄到官职,只要给她钱就行。

你不信?哎,你不知道吧?那个崔烈,他就是我给弄上去的!三公咱都能弄到手,其他的官职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得,程夫人这么一说,满朝上下都知道崔烈的司徒是买来的,于是大家都开始瞧不起他了。

因此曹操说,崔烈之错在于眼瘸不会看人,而且他自己也把事情做得很蠢。

他听程夫人的话,让送钱就给送钱,而之后却又不能管住程夫人的嘴巴,这就是他最大的败笔。

曹嵩听着这话想了想:“所以,你哥哥的意思是,想要买官也没什么,前提是得处理好前后,不能让人抓住话柄,要能把这件事情瞒下来?”

曹旭点头,不过她还是说道:“父亲还是写信问哥哥吧,这事我不懂。”

曹嵩想想觉得也对,曹旭嫩记得这么多已经不容易了,曹操既然不是真的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那么他跟这个儿子再商量商量也好。

毕竟虽然曹嵩恨不得明天就去做三公,可谁都知道这事急不来,且又有一个崔烈在前面作为前车之鉴,曹嵩也不想当了官之后还被人戳脊梁骨骂。

崔烈这司徒当的可怂了,满朝上下大家都不把他放在眼里,跟他说话都各种明朝暗讽,搞的崔烈好好的一个三公,大部分时候却都不敢在朝堂上发表太多意见,怕被人群起而攻之。

……据说崔烈他儿子都骂他了_(:3ゝ∠)_

曹嵩觉得吧,如果当三公当成这样,那还不如不当。

丁氏关心的事情就跟曹嵩不一样了,她更关心曹旭的亲事,曹旭也把曹操的话给丁氏说了,丁氏果然安心不少。

“可算是有些苗头了,你哥哥从小就宠你,他能为你看上的人,必定不会差的。”

而且有了之前杨献的事情,丁氏觉得曹操肯定会重视这一点,给曹旭的人选至少是能够接受她那奇怪的画风的。

这对于丁氏和曹嵩来说都是好消息,曹嵩虽然不在乎每年多交点税,可女儿嫁不出去也真是个问题,尤其翻过年头曹旭就十七了,这女孩子一年大过一年,家里人怎么能不着急呢。

不过因为曹操那边还没定下,因此丁氏这里也不打算放弃,她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是得多留心一些的。

曹嵩则乐观一点:“等你哥哥订好了人选,让他送信给我,我得亲自看过才算数的。”

曹旭点头:“哥哥也是这么说的。”

曹操很清楚,他要是敢在曹旭的事情上忽略曹嵩的意见,那可真是要挨揍的。

临近年底,济南那边也快要放假,曹旭回去也没事,干脆就留在洛阳,她父母都在洛阳,既然有机会当然是要留下来的。

这一年虽然少了曹操,但对于丁氏和曹嵩来说,能有一个女儿陪伴在身边也是不错了。

……总比一个都不能回来要好。

尤其是曹嵩,说起这事的时候更是感慨:“唉,也就是这一两年啦,等来福也嫁人了,就连这时候都不能在我身边了呢。”

他这么一说,就想到自己养了十六年的女儿很快就是别人家的了,就连年节都不能回来陪伴他,甚至平常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

想到这个,曹嵩不开心了:“不能远嫁!你哥哥要是敢给你选个远远的地方,看我下次不打他!”

话是这么说,曹嵩回去又给曹旭准备了各种闪闪发光的首饰往女儿身上挂。

典型的,比如曹旭手腕上的大金镯子,有一指粗细,分量十足。

曹嵩一边给女儿把镯子套上一边伤感:“以往每年我都亲自给你戴东西,可如今你大了,算起来,我这辈子也不知道还能再给你戴几次了。”

曹旭小时候曹嵩就喜欢年节的时候给她套个金项圈长命锁什么的,图的也是喜庆吉利,当然,也是新年给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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