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君子藏锋>第15章 潮落平未有风。

第十五章。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叶兄”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这一天的晚膳格外丰盛,以各色肉类为主,兼有新烤出来的馕和老板娘特制的辣酱。老板娘自己熬的辣酱有一些甜味,又辣的恰到好处,叶且歌就着它,足足吃了一整张大烤馕。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只能忍痛放弃自己昨天满口称赞的羊肉煲。

闲谈之中,叶且歌也算了解了陆小凤这一路而来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叶且歌从南海而来,而陆小凤则从江南而至,最终相隔千里万里的两人在这茫茫大漠的边陲相遇,为的却是同一件事情。

那便是两个人都是为了剑——为了属于自己的剑,这两个人宁愿这般天南海北的奔波,历经艰险,看遍人世百态,且并不觉得辛苦。

而陆小凤甚至比叶且歌用的时间还要久一些,在此之前,他已经踏遍了中原的各处主要铁矿,也收集了不少原石,统一存放在自己在江南的朋友家,只待此番归去,寻一位铸剑名家,为自己铸造一把适合自己的长剑。

叶且歌听着他的叙述,不由有些惊叹。

这番游历下来,叶且歌也知晓了安庆尚武的民风。寻常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佩剑而行的路人。甚至是往来商贾,都会有那么一两招绝技,用以行商之路上自保。

这让原本担心自己的重剑太过醒目的叶且歌松了一口气。在满街的行人之中,虽然她的剑夸张了一些,可是众人也只是看看便罢,并不将她的这种“奇特”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满街的佩剑之人之中,叶且歌却能看出,真正精于此道,或者哪怕是醉心此道的人,乃是寥寥无几。而在叶且歌所行这一路上,这个陆小凤便算是她遇见的第一个爱剑之人。

陆小凤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为他斟了一杯酒。原想着叶且歌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娃都尚且不会推辞,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理应不会拒绝。可是,让胡铁花意外的是,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盛满了大漠烈酒的小碗,却是摇了摇头。

“喝酒会让我的手不稳。”手不稳就会拿不稳剑,而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剑客,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剑客呢?

又看了一眼那边一口下了半杯烈酒的叶且歌,陆小凤不由皱眉道:“你也是剑客。”所以,理应少喝一些。

叶且歌注视着陆小凤认真的眼睛,忽然“噗”的一声笑了。脸上泛起一片醉酒之后的坨红,叶且歌单手撑着下巴,声音很轻:“我的剑,跟你的剑是不同的。”

说着,她一仰头,将碗中的残酒饮尽。而后提起自己的两柄剑,她飞身到了酒馆门前的空地上。屋里的人透过酒馆的窗户,就能那片空地上的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叶且歌本就生的极白,此刻是沙漠之中难得没有寒风呼啸的夜。皎洁银白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衬得这人的肌肤都要半透明起来。小小的少年裹着一身宽大的白袍,却缓缓的抽出了手中的长剑。

轻剑重剑同时出鞘,剑风挑起一片黄沙。在这淡薄的沙雾之后,一刃寒芒破空而出,抖落更多尘埃,又像是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切削得半丝不剩。

黄龙吐翠,九溪弥烟,鹤归孤山……叶且歌一招一招的使出,就宛若这并非大漠,而是她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

最终,重剑以开山裂石之势在空中被抡出了一道半圆,然后在众人都以为这一剑要砸在地上,扬起满天尘埃的时候,叶且歌却忽然提气跃起,整个人在空中拧腰,两条笔直的腿甩出混圆的弧度。

借着这个力道,叶且歌手中的重剑改劈成刺,深深地没入了柔软的沙地之中。

“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此生若此,拿酒来!”

斜倚着入地三尺的重剑,叶且歌冲着客栈内的人遥遥伸手。她今夜的确有些醉了,醉到恍惚之中还以为自己身处数百年前的大唐。然事实是,月色依旧,世事却早已斗转星移。叶且歌醉了,并非是要借酒消愁。

可是,有些时候,人真的得靠着那些回忆,才能继续走下去。

一壶酒从窗口飞出,稳稳地落在叶且歌的手里。陆小凤已经走到了窗边,他看着窗外倚着剑的那人喝水也似的灌最烈的酒,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叶家的少年的确是好剑法。无需假以时日,就是今时今日,此时此地,他依旧没有与她一拼之力。

——或者说,若是他们二人真的兵戎相向,他陆小凤的剑真的对上叶且歌的,两败俱伤恐怕都是对于他来说最好的结局。

不过幸好,眼前这个人救了他,还成为了他的朋友,他们永远不会有兵戎相见的那一天。

一直板着脸的黑衣少年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意,胡铁花抬起恍若有些因为醉酒而迷蒙的双眼,正好看清了陆小凤的表情。

心中一动,胡铁花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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