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刚结束唱片签售会的庄华在几个保镖的簇拥下一边挥着手和疯狂的女粉丝道别,一边戴上墨镜往红毯另一头的vip贵宾室走去,这是他巡回签售会的倒数第二站,最后一站是意大利。
红毯铺成的大厅,檀木的桌椅古韵非常,巨大的落地窗外正是夕阳。庄华解开西装衬衫的头两个纽扣,露出精致的锁骨,将领带直接摔倒一边的桌子上,端起桌边一杯咖啡,走到窗边。
脚下是灯火辉煌的城市灯光,俯视看下去,连绵起伏的高大建筑物远比耸立的高山更加令人震撼,一晃十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在地下酒吧的唱着歌的校园乐队,他的名字被世界各地的粉丝铭记,这么一眼望下去,巴黎最大的大厦顶端悬挂的大屏幕上还反复的播放他这次新出的专辑《终于等到你》。
飞机划破夜晚的天空,留下一道长长的痕迹,等了十年,如果你不来,那我就去。
抵达意大利的首都罗马刚刚凌晨三点,下了飞机,已经有很多粉丝接机,庄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在所有人视线的日子,虽然他的初衷只是想给一个人看。但是那个人离自己很远很远,那就让他不管什么时候听歌看电视都能想到自己吧,他要彻底占据他的生活,即使远隔万里。
这是庄华这些年吃过很多苦,仍然没有想过放弃的唯一理由。
扬起微笑,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让众多粉丝一下子就激动了,男神居然会意大利语!
“谢谢大家来接我,因为这个城市有爱我和我爱的人,所以每次到达不管黑夜黎明都很开心。”庄华鞠了一躬,朝着粉丝做了一个飞吻。他戴上灰色的连帽衫的帽子,两边的粉丝虽然雀跃激动,但是都很井然有序的让出一条路。
“庄华庄华,灼灼其华!”举着荧光灯牌子的少女呼呼着中文,声音有些奇怪但是庄华听着莫名的有股熟悉的温暖感,就像当年在那个破旧的音响的小酒吧,有人花哨得转着调酒杯,笑意盈盈的招呼他,庄华来,走一个?
那人深邃的眉眼随着时间在脑海里越发深刻,他的眼睛细看会有点墨绿色,眯着眼的时候睫毛尤其的长,他的唇角的弧线很漂亮,微微翘起嘴角的样子像是可爱的小猫。回忆起那个人,庄华摸了摸自己的左边胸膛,心脏的跳动快了一拍,他勾唇一笑,这一幕让偷拍的狗仔捕捉到,咔嚓一声,接着传回地下酒吧某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穿着黑色风衣的人手里的手机上。
手机的屏幕倏地亮起,在一片黑暗中照亮周围,这是一个小包厢,四处散落着酒瓶,黑色身影的男人动了动,一个不注意大长腿踢到脚边散落的酒瓶,发出叮咚的声音。
包厢外有七彩的光透过门缝照进来,门外还有桌椅板凳被敲碎的声音,伴随着青年撕心裂肺的呐喊,包厢内黑暗的小世界像是被隔绝了似的,黑暗中的男人一手撑着靠在包厢角落的沙发上,一边摸索着打开手机。刺眼的蓝光让刚刚一直昏睡的青年有些头昏,眯着眼,仔细分辩着那手机上的图片。
几张彩照,都是一个人。男人穿着整齐的宝蓝色西装,鞠躬的时候可以看清楚他完美的身材,笔直修长的大腿被修身的西装裤妥帖的修饰成流动顺滑的弧度,他的袖口都缀着金色的袖章,他是那种不论走到哪里都要保持完美风度的男人。
中分的刘海让他整个人显得比实际岁数更加年轻,好像分开之后他越发好看了,也许是化妆的原因,也可能是离开他,他的笑容更多了吧。黑暗中的青年近乎痴迷的捧着手机,那里存放着同一个人的上万张照片,他的每一首歌,他的每一个笑……分开越久,想念越深。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么痴情的人啊,麦克感慨的灌了一口酒。
冰凉的液体顺着他的喉结滑落领口,好像连整个心都冰凉。
“老大!”门口传来一声轻轻的抠门声,手上还流着血的小弟敲了敲老大的所在的包厢,“还没醒吗?解决了。咱们今晚可以早点回去吃饭了。”
麦克一仰脖喝完瓶中的酒,关上手机却隔不断对那个人的思念。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可他不敢去!
狠狠的将手中的酒瓶摔在地上,玻璃碎裂的声音在耳边炸响。门外的小弟吓得往后一跳,尽管知道砸不到自己,但是想想老大发疯时候的样子,啧啧,还是远一点吧。再回头看,刚刚抄家伙的打得一个比一个厉害的兄弟们望天的望天,跑路的跑路,已经以光速逃离老大的视线范围之类。
麦克打开门,紫色的霓虹灯光闪烁着,门外的小弟连忙跟上去。
穿过狼藉的酒吧大厅,原本的混混头子被一个小弟踩在脚下,皮青脸肿,看着麦克的眼神已经有些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了黑手党头目的继承人,不然这个大少爷怎么会有雅兴放在一夜上千万上下的赌局不去,反而在他这个小酒吧折腾呢。
麦克踩着他一尘不染的皮鞋,嗒嗒的走向灯光最亮的地方。
小弟反手一扣,比军校的标兵还要标准,在这个光和暗并行的城市,黑手党是比警察还要有有前途的地方,因此手下能人辈出。那混混头子的脸被直接磕到玻璃渣子遍布的桌上,龇着嘴角却不敢喊一声疼。
全世界的混混都一个样,他们在一条街上无法无天,遇到人都会显摆的恨不得将胳膊上的刺青凑到别人眼底下,他们习惯看别人敬畏的神色,说起打架,绝不含糊。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