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拈花一笑>第九十五回亲爱的,最爱的

亲爱的,最爱的

昨天看一本赠刊的一篇文章,《亲爱的,最爱的》,谈到他先生上网,收藏了很多女网友的照片,还标着“亲爱的”,她很生气。可是后来竟释怀了,因为她知道她是先生最爱的,所以她原谅了。

唉,看到这儿,为那位女同胞有点不值。

我的情形恰好相反。

我的先生,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而我,除他是最爱的,竟还有许多亲爱的。

因为太多优秀的男人爱我。

峰也是最爱我的人,可是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我有时很奇怪,男人为什么可以和不是最爱的人结婚?我是绝对不可以的。

因为,老公虫是我的最爱。

我一见到他,就决定了要嫁给他,没什么的,这就是缘分。

而默,是永远等待我的人。自三年前我刚上网时,他就认识我,喜欢我。而我,只因为他比我小,而没有选择他。其实他真的很帅很痴情,直到如今,他还在等着我,等我去爱他。

而夏,跟他是最近才认识的,却像幂幂中已认识了千年。毕竟我们的心竟是那么近。我们的性格太像。他说爱我,我离婚了就要我,但如果我不离婚,他只好另娶,但他一辈子都会爱我。他叫我“老婆”,因为虫是懒叫的,因为他没这个习惯,而峰,这个称呼留给了她妻子,所以我的夏就叫我“老婆”。而每一次他叫我,我都会心软。

最爱的,是小虫,亲爱的,竟那么多。小虫,不要生气,我最爱你,你是最幸福的。

夕阳无限好

天边一缕夕阳,很美,它快要下山,却还恋恋不舍,在云中探出一点头,把一缕金光洒向地面。

而那云,早染成了通红。如少女获得初吻时的脸。

云外,居然还镶了一条金边,那云如一山头,而夕阳,如山中一个影。

我在车上,车正驶向我的家,而路上,两旁的树均向我招手,暮色中它们有点墨色,如上了一层霜。

”看夕阳,满路途,人生满希望……”

收音机中忽然转来徐小凤的经典歌,呵,还真应景。

是呀,谁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谁说黄昏一定是凄凉?

我曾看见暮色中的白发老人,手牵手归家,那甜蜜的情景,我觉得是人生最美丽的风景。

黄昏其实也可以很美丽。

夕阳只是稍作休息。

它明天早上,一样会在天际升起,一样会给我们温暖和光明。

我快到家了,车的尽头是美丽的家,我的老公或许已回到家,在给我做美味的晚餐。

夕阳无限好,不怕是黄昏。

爱我,请把你的忧愁分给我

我好几天不见你发短信给我了,亲爱的,究竟怎么回事?

上qq跟你留言,我说好象老吉比你还爱我。的确,我打电话给老吉,他就算在开会,再忙也会听。而你不会,你说你的工作很重要。

你来了,在qq上,你说最近很不开心,因为工作不顺利,你没心情,连叫惯了我”老婆”的称呼,也叫不出口了。

然后,你又匆匆说,好忙,我说我要走了,你说我太忙了,88。

唉,你不开心,你太忙,这些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永远你只会在你开心的时候想到我。你会发条短信,说,老婆,我想你,让我也好开心。

那么好了,你能让我分享你的快乐,为什么不能让我分享你的忧伤?

我如果真的爱你,无论你快乐还是不快乐,我都想陪伴在你身旁。

所以,亲爱的,别害怕,爱我,请把你的忧愁分给我。

默是个标准的美男子。

相貌堂堂,而又虎背熊腰,想来迷死不少女孩子吧?可是他就是不想结婚,甚至拍拖也不想。

这个原因只有我知道,因为他心里只有我。

他说一辈子只爱我。

其实他也是个很能干的人,他年纪轻轻,不怕苦,跑去深山老林承包工程,且还能赚钱。

他跟我说就睡在强盗窝,以前很多大盗出没的地方,笑死我了。

而他的文采也很好,他认识池莉,有武汉的杂志社请他出书。

如此优秀的人,我当初却没有选他。

他说爱我时,我已认识小虫,而且已经决定和小虫结婚,因为小虫也极出色。

我不知道我有何魅力,全天下最优秀的男子都喜欢我。

默一直爱了我三年,终于他熬不住思念,他要来看我。

没有位置,只有站位,他居然就是这样一路过来了。

初见他,满面的络缌胡子,像个浪人,吓了我一跳,我说,默,不好看,他本来准备留的,就为我剃掉了。

真是个大帅哥,他的样子,极像英俊小生何家劲。

只是和他在一起时,他老是吻我,我说你不厌吗?他说一世也不会厌。

我说要是你是古代皇帝,我是你妃子,你不会是为我天天不早朝吧?他说,就是。

要美人不要江山。

他就是这样爱我,为我他会付出一切。

而我,只能让他爱我,我没法为他付出均等的爱。

负了你,我的默。

爱你。

旧梦不须记

——小锶

“旧梦不须记,事过境迁你莫一再提起……”

喜欢张德兰,那种清清的民歌小调,可惜,如今的香港乐坛找不到了。

我的旧梦,若干年后,再来缠绕,我却不想再蹈覆辙。

自结婚后,我心如止水,却忽然写不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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