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里,他是神学院里聆听信徒苦难的告慰神父。而一到了夜晚,他则会化为罪恶的行刑者。
每年至少有四到五人,会遭受到他的私下处决。当作者写下《昼夜长路》的时候,他已经处决了超过一百人。
作者写下这本书的时候,他也没有认为自己的作为是错的。
他杀的人,都是向他告慰的信徒们,嘴里所说的穷凶极恶之徒。
他白日里倾听信徒的灾难,晚上则换成行刑者,去为信徒处决灾厄。正因此,没有信徒会举报他,让他安稳的活到尾声。在信徒看来,作者解救了他们。
若非他写了这本书,没人知道那些逝去灵魂的真相。他写这本书,也是因为自己垂垂老矣,在死之前希望能缅怀人生,然后告诉世人,他虽然是双重人格,白夜各异,但他享受在黑暗里游走的时光,这会让他更加感到白昼的美好。
“游走于黑暗,感受白昼之美好?”听完安格尔的话,法琳娜似乎想到了什么:“奥纳西斯也说过类似的话,他难道是将自己,带入了这本书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