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年前,在我还不是个骗子的时候,我就是靠两只手、一身胆,赚到了最初的倚仗。不得不说,我赶上了个好时候。有骨气的混混,早在很多年前就全军覆没了。留下来的,都是我随便付出一点儿很小的代价,就能糊弄得过的!”
魏水讲起往事,冯捷看着他不敢置信。
毕竟,以魏水在这个时代的年纪,也不过是十几岁而已。一开口,动辄就是‘很多年前’,确实很容易叫人家误会。但魏水对此,却一直都并不在意。就算在大街上喊出来他是穿越来的,又有谁相信呢?既然明说都没人相信,他也就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了。
他所说的有骨气的混混,特指是清末天津的青皮混混。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以刺儿头闻名江湖的。各个都知道用自残的方式,来压服对方。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两伙脚行争一个码头,其中一方派了个狠角儿,架起油锅,手伸进去就捞起一枚铜钱。紧接着,另一方派了个更狠的角色,手伸进油锅里头搅和来,搅和去,然后大吼一声,‘太凉了,加把柴火’!无疑,两人是重度烫伤,但围观的混混们眼中却全是钦佩。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让历任天津知府、直隶总督都大叫头疼的青皮混混,最终在袁世凯发明的‘站笼’面前全军覆没。死了的求仁得仁,活着的毁了字号,再也不配说自己是混混。> “冯捷。”魏水叫了一声,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二百两银锭子,推到冯捷的面前,道,“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我赤手空拳,能弄到这些银子。你跟着我,日后只会比这个赚得多。好好想想,混在街面上能有什么出息?跟了我,一切可就都不一样了。”
真金白银,对于冯捷来说,无疑比虚无缥缈的前程更有诱惑力。
试想,在这个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年的生活,也许只需要一两半的银子。虽然贫苦,但在粮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却也足以果腹了。算起来,一两白银,大概能折合五百块人民币。那么魏水此时推到冯捷面前的,毫无疑问,就是整整十万块。
要知道,这可不是朝廷废止的大明宝钞,而是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贬值的银锭子。
咬咬牙,冯捷下定了决心,“二爷,您说吧,要我怎么做。”
这是答应了?魏水很满意冯捷的态度,但仅凭市井流言,还不足以让魏水了解他真正的能力。虽然说能力在魏水看来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无论优劣,总还是可以培养的。但这必须建立在,魏水对他的能力有足够的了解的基础之上。
“其实,也不难。”魏水笑眯眯的说道,“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把这些银子花出去。一文不差的,统统花出去。”
“花出去?”冯捷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二百两纹银,不是二百文银子!这是能说花出去就花出去的吗?可是魏水的眼神却告诉他,魏水没有开玩笑,给他钱,就是让他花出去的。低下头来,冯捷皱着眉头,状似思索了一会儿,才点头道,“是,二爷,冯捷明白了。”
魏水回到客栈的时候,唐骥还没有回来。看到魏水进屋时一瘸一拐的样子,田明理先是一愣,随即便跑了过来,扶住魏水道:“先生,这是怎么搞的?唐骥呢?他去哪儿了?怎么能看着你伤成这样?”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过来,魏水一概没有理会,转头对庞笑道:“今晚不用看着唐骥了,接下来的三天,去找街上一个名叫冯捷的混混,看清楚他都干了什么。别告诉我你找不到他!想睡大街你可以直说,鬼都不信的话别总是拿出来搪塞我。”
行行行,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庞笑撇了撇嘴,决定既然是明天的事情,那今天他一定需要先睡一觉,养足了精神。
打发走了庞笑,屋中就只剩下魏水和田明理两人了。田明理翻箱倒柜,又跑出去问了客栈的伙计,总算找到了伤药。急匆匆的回来,帮魏水上药。整个过程,魏水一句话都没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想法。
这辈子要是再麻烦这少爷给我上药,我就是茄子!别问我为什么是茄子,好好看看我的脸色你们就什么都懂了。
终于上完了药,魏水已经疼出了几身冷汗。心中也更加坚定了一个念头,果然,被乱箭射中一点儿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紧随其后的刮骨疗毒。
收拾好伤药,田明理坐到魏水身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魏水被他看得发毛,心虚的问道:“怎么了?”
田明理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先生,您在腿上刻那些字干什么?”
“字?”魏水稍稍抬起伤腿瞄了一眼,大概会留疤的,以后总是个麻烦,“自己伤了自己,是为了吓唬那些混混。至于这字……我是写给宁王殿下看的。这毕竟是南昌城,自宁献王那一代起就分封在此,要说这城里没有宁王的耳目,我是打死都不相信。等着吧,听说宁王多疑,引起他的注意是第一步,让他主动来见我,才是我的目的。”
“可是……”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田明理还是想不太清楚,“您弄伤自己是吓唬混混?明理不懂,您为什么要吓唬混混?”
“这个啊……”魏水挠了挠头,瞥了眼门口的方向,道,“明理,记住我一句话。想要获得话语权,想要让别人考虑到你的感受,这些都是只有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才能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