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种田经商找相公>第四十三章 大受欢迎的羽绒服2

马车在到了大街上时跑的就慢了一些,因为大街上人比较多,虽然是该吃中午饭的时候了,但是大街上的人并没有减少多少。

好多人三五成群的走进街边的酒楼饭馆,这个时候这些吃饭的地方生意正好,小二正站在门口招呼客人。

去酒楼的一般都是衣着光鲜的人,那些穿粗布衣服的人都是去街边那些不起眼的小酒馆,这就是有钱和没钱的区别,有钱的人大鱼大肉,没钱的人只能吃碗面,好的时候要个花生米凉菜。

丁衣衣正掀开帘子往外面看,突然见外面有个中年汉子带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在看她,难道她们认识吗?可她并不觉得见过这两个人,也许他们只是好奇才多看了她两眼,丁衣衣不以为意。

“刘叔,这不是我们的马车吗?看来就是这个小姐家里买了我娘留下的宅子吧?”站在街上看丁衣衣的少年就是叶云岚,此刻他正跟身边的刘叔说话,像是询问又想是肯定。

“嗯!就是这个小姐家里买的宅子,我哪天去宅子看了,大门口上挂着丁府的牌子,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说的卖花生油发家的丁家了。”那天去丁府的人正是他,只不过丁衣衣以为房上的响声是自己的错觉所以没在意。

“我们现在连马车都没了,要怎么回京城?”叶云岚想起因为自己和刘叔遭到大哥派来的人追杀,重伤之下被卖马的贩子王得水救起,为了掩人耳目就把马车卖了,后来他们发现王得水家也不安全了就准备回京城。

刘林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决定趁着还没被大哥的人发现赶紧赶回京城,越快越好,到了京城有外公的庇护就不用再提心吊胆的了。

“我们现在已经将养的差不多了,买两匹快马日夜兼程的回去,想必那些人得到消息后就是追也追不上了。”刘林想了想还是不要坐马车了,骑马比较安全,并且骑马是最快回到京城的办法。

前些日子接到眼线送来的书信说是小少爷在叶家并不得宠,并且大夫人和她的儿子准备趁着叶文修不在家暗害小少爷,夫人就飞鸽传书让人密切监视叶府以防他们突然下手,又派自己连夜赶到南方救小少爷。

刘林幸不辱命,虽然带着小少爷出了叶家可还是被人发现了,刘林在打斗中也受了重伤,于是他们一路逃到这个小镇上。

等到伤快好了发现追他们的人也到了小镇上,所以就准备马上回京城,这个小镇已经没什么可留恋的了,就连小姐的宅子都被卖掉了。

“少爷,我们还是快点买了干粮赶路吧!这里人多嘈杂,说不定就会遇见追杀我们的人。”刘林觉得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安全。

叶云岚知道什么重要,再说娘的宅子已经被卖了,他也没了牵挂的东西。

两人形色匆匆的离开了大街,又去了王得水贩马的地方让他帮忙买了两匹快马,接着就开始日夜兼程的赶往京城。

丁衣衣到了家里吃过午饭休息了一会就又去了学堂,白瑾瑜看到她来了冲她笑了笑,丁衣衣就走到他旁边的座位坐了下来。

“瑾瑜,你说这羽绒服要卖的好是不是要做一些宣传,给一些实惠,不然别人怎么会了解这种新出来的衣服,又怎么会去买?多给一点好处他们就会想买衣服,人们都有占便宜的心理,你说是不是?”丁衣衣抬头看着白瑾瑜征求他的意见。

“嗯!你说的不错,不过锦绣坊开了好多年了,因为早些年已经小有名气所以也就没再做过什么宣传。”白瑾瑜想了想丁衣衣说的话确实有道理,不过锦绣坊一直是他爹再管,他也不知道以前做没做过宣传。

“那你准备怎么宣传?又给什么实惠呢?”白瑾瑜知道丁衣衣向来都是古灵精怪的,也许她又想到了什么好点子了。

“你看看我们能不能做一些广告,就说买羽绒服送针线手帕,买的越多送的越多,再来一场羽绒服走秀,订做几个木头人,做成真人大小,把羽绒服穿在上面,那样让人一看就觉得很好看。”丁衣衣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再看看白瑾瑜的表情,不知道他听了她的想法怎么想。

“走秀,和选秀差不多吧?广告又是什么?”白瑾瑜只知道皇上选秀,听着走秀应该和那个差不多。

“选秀?走秀其实就是让人穿上衣服走一圈给别人看,别人看了觉得好看才会买。广告就是把要卖的东西描写给大家看,要送的优惠也写在上面。”丁衣衣解释道。

白瑾瑜消化完丁衣衣说的所有话之后脸上渐渐浮现出惊喜,这丫头真是经商的好苗子,怪不得他爹老是说他还不如丁衣衣一个姑娘家能干。

其实白瑾瑜已经很出色了,不过在丁衣衣这个穿越女的面前就有点弱了,谁让丁衣衣实际年龄已经快二十岁了,自然比一个毛头小子知道的多。

“那我回家跟爹商量一下,他应该会同意的。”白瑾瑜还是觉得要和他爹说一下,毕竟做人像还有找人走秀都需要他爹插手。

“好,不过干爹要是同意了你就让他早点安排,至于写广告的事就交给我好了。”丁衣衣觉得如果白志祥同意她的想法,那么今天今天就能把准备工作做好,明天不会耽误走秀和卖衣服。

丁衣衣说完自己的想法就回了自己的座位,一切都等明天看效果了,她现在先把广告写好。

丁衣衣正在写广告没看到李月清从身边走过,李月清看到丁衣衣写的广告觉得很新鲜:“衣衣,锦绣坊


状态提示:第四十三章 大受欢迎的羽绒服2--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