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爷!”
达布一带头迎了上来,其他人纷纷给九卿见礼。互相介绍过后,达布一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九卿队伍中多出来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人倒是见过,就是盘口下点桩的女子晚娘。九卿并没有过多解释,谁也没想到其实九卿和晚娘是故交,晚娘不止武艺不凡,还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尤其对戈壁沙漠非常了解,传说她就出生在荒漠里,也有人说她是被父母遗弃在沙漠里,都不得而知。九卿第一次过沙漠时需要结队,当时结队的人里就有晚娘,两人那时互相欣赏,结下情谊,晚娘不是玖园的人,但九卿走这片沙漠,她自然是要来的。
“九爷,我手下来了消息,情况有些变化,必须在二十天内到达,我可以加钱!”
达布一的眼神里有一丝焦虑,却没有表现在脸上,对九卿说话一直都很客气,若是别人,二十天肯定到不了塔赖,因为就算路途是康庄大道,策马过去也要十来天的路程,从这里到达塔赖,必须要穿过一片广袤的沙漠,里面流沙、戈壁比比皆是,更别提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的沙尘暴。但这是九卿,江湖人都说没有九卿到不了的地方,也没有他过不去的坎。九卿这边并没有谁惊讶地喊一句‘不可能’,而是一起交换了下意见,九卿和晚娘一起聊得多一些,随后九卿抬头看向达布一
“既然你们赶时间,我和晚娘改了下路线,可能更危险,但很有效,运气好的话半个月能到,不好的话,也能保证在二十天之内。加钱就不必了,这是我们家慕三爷,三爷常说,人情往来,达公子记得我们三爷的人情就好。”
达布一立刻对慕泽揖手
“慕三爷的人情,达某人一定谨记!”
抬眼望去,慕泽的脸上已经没有戴面具,俊逸非凡,气质出尘,这样贵气凛然的人恐怕也是大人物,而且这样的人能多认识些总是好事。慕泽心中则是震动的,没想到九卿会这样说,把这个人情记到他的身上,他日达布一若真能登基为王,王的人情总是有分量的。侧头看向九卿,九卿倒没看他,而是看着北城安置好一应行李,大家骑着马上路了。
最开始出岭州到沙漠的路还好走,因为限定了时间,这段路走得最快,五天的时间已经到了沙漠边缘。看着前面茫茫的沙海,虽然太阳很大,但因为还没过三月,气温并不高,加上沙漠风大,卷着黄沙铺头盖面地吹来,每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来。
北城给每个人发了样东西,这是用铁桦做的支架,后面缠着一圈宽面带弹力又很有韧性的带子,支架中间有两片像琉璃一样清透的薄片,但显然更坚硬一些。
“这是风镜,进入沙漠后,遇到大风,可以戴起来保护眼睛,也能在大风下看见东西。”
达布一拿着风镜啧啧称奇,他们的国家和荒漠山脉打了几百年的交道,能预测各种沙漠气候变化,从而趋避大自然的灾难,却没有人制作出这样能迎风视物的东西,在这个窗户都用纸糊的年代,琉璃是贵族才用得起的东西,九卿拿来做工具,这应证了一句古话,有舍才有得。
一路走来,九卿很少说话,偶尔和晚娘耳语几句,再就是查看下慕羽的情况,这丫头倒很坚强,一路疾行,她吭都没吭一声。这趟镖里,北城是指挥,他的意见自然来自九卿。达布一的人虽然是靠着沙漠边沿长大的,但毕竟是离开了沙漠,沙漠中的凶险他们能预测,却不能抵抗,当年九卿闯过了称之为死亡之地的桑亚沙漠,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那时达布一就记住了这个名号,自从被自己的亲人流放出来后,他就一直计划总有一天要找到九卿,从这片荒漠逆袭回国。
“这里还只是浅滩,马可以前行,我们骑马再走一天,出发吧!”
北城做了个手势,大家都整理了行囊,向前行进。沙漠多风,大风吹着黄沙打在脸上生疼,每个人的脖套都拉到了风镜下面,一路上只简单地吃了点干粮,就一路向前,直到太阳西斜。
沙漠越来越广袤,积沙也越来越深,在马的速度明显慢下来后,只见前面有十来匹单峰骆驼,聚在一起,一个老汉和一个年轻小伙子背靠着一头骆驼抽着旱烟,看到马队,起身站了起来。老汉面目黝黑,脸上都是岁月留下的褶子,但看得出身体很硬朗,嘴角咧得很大,看来很高兴。
“奎爹,福生都带来了,真的要退休了?”
北城下了马,走到老汉面前,老汉呵呵笑着
“福生成亲了,媳妇刚刚生了娃儿,两口子让我回家逗逗孙子颐养天年,以后这趟生意就让福生走了。”
“北城哥!”
小伙子上前和北城打招呼,北城拍拍他的肩,时间过得也算快,这小子孩子都有了!
“哟,九爷,您亲自走镖啊~!”
老汉看到走上前来的一队人,立刻认出了九卿,神情变得更加尊敬。
“奎爹。”
九卿拉下脖套,对老汉露出一个笑来。
“九爷,您要走酆都线,让我带您走吧!”
老汉一脸认真,那是这条沙漠的死亡之路,他在沙漠接商客,一般只要将人带到一定的距离就行,可若九爷亲自走,还要走酆都,他就想陪九爷走过去,哪怕葬身酆都。
“奎爹,说好了,你们把骆驼给我们就行,到了酆都,我会放它们自己回来,您放心,我会安然过去的。”
九卿语调平缓,老汉还要说什么,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