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小盗江湖>第十六章 五年-杜少陵【此章以从新修改】

有人说成长需要时间的沉淀,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你那。

五年时光,长安还是依旧繁华,可曾经稚嫩的少年却已经长大了。

在离长安不远的一处,河流边,一只白色的小狗欢快在那戏耍着。

而河边却坐着一个风度翩翩,剑眉星目,古铜色的脸犹如刀削出来一般一样的少年。

只见他单手拿着竹杆,正懒散的坐在地上,可那半迷着的眼睛却时不时看着水里的一片叶子,如果细看就会发现那叶子上连着一根细线。

正在此刻那片叶子动了动,只见少年突然间有了动作,动作麻利无比一下子一条大鱼已经提上岸了。

而那只狗此时也欢快的跑了过来,或许是看到那条大鱼显得兴奋吧。

“走吧小白,回去做去鱼吃去,嘘”

此少年正是李牧云和他的狗小白,奇怪的是他还打了一声口哨。

哨声一落,只见从天空飞下来一只双翼足有8岁孩童高的大鸟,它那锋利的爪子,格外引人注目。

只见他从空中呼啸而下,以势不可挡的姿势落在了李牧云伸开的左手上,可那大鸟势虽大,可好像力不足一般,就那么落在了手臂上,而李牧云的手却是一动不动。

“哈哈,你有重了好多了,是不是有去偷偷背着我偷吃了。真是坏鸟。去吧,蓝天。”只见李牧云左手一抖,那叫蓝天的大鸟顺势飞了上去,一直在他头顶上空徘徊着。

“别闹。小白,蓝天还是只小鹰而以,你看你都几岁的狗了,怎么还是这么小气那,拿出点大哥的气态来嘛。”

原来,小白看到蓝天落在李牧云手上,可能它气不过,所以咬着李牧云的裤角发脾气啊。

也不知道,这五年时间发生了什么,李牧云竟然有养了只鹰或许是雕也不为过啊,看情况,那只鹰如果在长大把李牧云带飞都是轻松的事了。

有得既有失,如今的少年早以不是往惜之人。

……

白落,已经离开他四年有余,可李牧云却依旧还在长安。

还有幸遇到并驯服收养了蓝天,曾经的一人一狗,如今更多了一鸟。

只见李牧云提着鱼,带着狗一路走进了长安城,并向一处华丽的府邸走去。而门口还站着两个小厮。

只见李牧云刚走到门口那俩小厮便说道:“您回来了啊,云少爷。”话一说完便恭敬的打开了门,让李牧云进去。

而在门顶正写着“杜国公府”四个大字,不知道的是李牧云怎么就成了少爷了那。

或许蓝天看到了李牧云进了府去,所以它直接飞进了府中一处隐蔽的地方去了,而小白也懒散散的跑开了。

李牧云拿着鱼直去府中厨房去,打开房门,里面有几个正在忙碌着的人。

这时有了中年妇女看到李牧云,连忙走了过去说道:“云少爷,又去钓鱼啊。把鱼放着您出去吧。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李牧云听后回答道:“吴妈,这次要清蒸的。”

吴妈听后回答道:“好好。先出去吧,男子来什么厨房嘛。老爷看到有要发飙了。”

如果有人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就会听到“少爷也真是的,每次都吃鱼,还每次都要清蒸,上次做了水煮鱼,被骂惨了,那么风度翩翩的人,怎么能那么对不起自己的外表那。哎,家仆难做啊,可在别人家更难做。”

当然,李牧云是听不到的,如果听到,他也只会对吴妈说:“吴妈,你家闺女好像到了出嫁的年龄了哦,嘻嘻。”

然后就会剩下懵圈了的吴妈在风中摇摆着,没办法。

虽然吴妈不怕她的云少爷惦记,可她女儿也太小了点,才八岁。然后她就会想到“qín_shòu”两字了,简直是不要不要的

此时,李牧云已经走到了偏厅处,看到了里面正在写字的中年人陷入了沉思中。

中年人,名叫杜府,字少陵。人称长安帝师杜国公,通常人们叫他杜少陵。

他是当今大唐皇帝,李玄宗的授业恩师之一,官居一品,还是大唐第一学府,翰林书院的院士之一,虽如此可他却从不沾染朝政,为人正派,一生致力于教人子弟,在长安颇有威望,育有一女。而李牧云正是他收的唯一义子,杜少陵夫妇待李牧云如己出,可谓劳心劳力了。(如果读者看到这里,就会说,你就扯吧,杜府那是唐玄宗的老师。这时我就要说,这是架空的,架空的,架空的,就是虚构的,就是这样谢谢。)

至于李牧云怎么成了杜少陵的义子还要从白落离开后说起。

白落的离开,让原本有点畏惧和害怕的李牧云更没了安全感。可为了让自己能有稍微点的安全感,除了人,也唯有钱能让自己有点充足感。

以是他终于动手了,目标正是他替白落凑银两的大元米铺。

原来他趁着替白落凑银两的空荡,弄清楚了大元米铺放银钱的地方,亦是在白落离开的那天晚上他夜盗大元。

可长安贵为大唐京师,谁有能随便在此地开铺做生意,没有一点看家本事想都不用想了。

而这也是他出道也来的唯一一次失手,结局也是很惨很惨。

被大元米铺的护卫打的不成人形,本来按照大唐不成文的规矩,大元米铺有绝对的理由和后台杀死李牧云而不用付出一毫的代价的。

大唐制度,人分三六九等。

而李牧云在大元米铺的人看来,是人都不如的存在。杀他好比捏死一只蚂蚁般容易。

可杜少陵的偶尔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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