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他是白无常>第三百九十二章 仙姑

杂技王这一手玩的很俏,甚至比真的街头杂技都要花哨。

一把桃木剑,抹上胭脂,插在水中,胭脂融化时,像泛起血花。

胭脂下面是石灰,石灰里掺着硫磺,石灰遇水即沸,迎风横晃时,硫磺散出火光。

这是江湖上的小小障眼法,知道这些门子的人,只有江湖人。

道爷就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他并不是真正的道士,他是专吃死人生意的盗墓贼。

江湖上叫盗墓贼“吃臭的”。

要吃这碗饭,最好身材细小,因为可以钻进最小的盗洞。

每个吃臭的,恨不能自己长成老鼠一样的身材。

道爷既矮又瘦,一双手经常扒土,经年久月后,就变得粗糙。

一双脚经常蹬越攀爬,所以脚板奇大。

他的眼睛亮而有神,却常年布满血丝,因为总要在黑暗中视物。

做古董生意的和盗墓贼在一起,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道爷捉妖这场戏,是杂技王的计谋,他与吃臭的配合天衣无缝。

对周半城提出的三点要求,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第一个要求,能将一个破瓶子,卖出天价,狠狠赚了一笔不说,周半城救儿心切,竟然连一间商铺都送给了杂技王。

第二个要求,道爷对周半城解释过,所谓锦绣暖汤,就是用一百条锦鲤,炖成一碗汤,这是集百灵之力强治妖毒。

第三个要求更简单,所谓毁掉水妖的道场,就是将养锦鲤的池塘给埋了。

杂技王不但要坑周半城的钱,还要让他彻底断了养锦鲤这件事。

谁让他弄一池鱼,左请一桌席,右请一顿酒,臭招摇,让人烦,一切都是他活该。

道爷掐指算好除妖的吉日,让周半城快点准备,转过身与杂技王离开府院,两个人商量怎么分钱。

欢天喜地的摆了几桌酒席,现在变成这幅局面,怎么入席吃饭?

府里的客人们看到血丝火光,也都相信了池塘有水妖,对周半城说过安慰的话,纷纷逃走了。

周半城苦涩的望着池塘,这些锦鲤,是他的半生兴趣,但为救儿子,只能一把土给填了。

他的心如绞痛,在池塘边不知吹了多久的冷风,想仔仔细细的把每一条鱼记住。

最终忍痛,招来小春,吩咐他明早捞出所有的鱼,再将池塘掩埋。

周半城当晚受了风寒,茶饭不进,体热如炭。

小春的心里也不好受,他每天喂鱼儿,和鱼儿说话,给鱼儿读书,早已将鱼儿当成了知己朋友。

他甚至傻傻的给每条鱼儿都起了名字。

可怜这些朋友,就要被人开膛破腹,煮入锅中,最终熬成一碗汤。

夜半冷风,小春在捞鱼的时候,眼泪从未停过。

池塘里的鱼儿,共有一百六十三尾,小春只捞上来一百六十二尾,唯独不见断鳍银鲤。

鱼儿被放在数不清的大盆里,每只盆里挤着七八条,不能欢畅的嬉戏了。

小春将所有的盆,搬到自己的屋子里,他今晚添了许多柴,将屋子烧的很热。

鱼儿占了屋子里的所有地方,小春为鱼儿在寒风中露宿。

别人也许会笑他傻,但小春自己清楚,鱼儿是他的朋友。

寒风下,小春嘴唇发紫时,破被子里钻进来一个温暖的少女。

小春笑了,是他的银铃儿。

软软的小手,暖着小春的胸口,银铃儿皱起眉头:“傻瓜,你把暖房子让给鱼儿住,你自己都可能被冻死,值得吗?”

提到这件事,勾起小春的悲伤,他咽下苦涩,强作笑颜:“我不能死,我还要娶你呢。”

“说的好听,谁信你?”银铃儿捏捏他的鼻子,和他耍赖:“我看你对鱼儿比对我还好,你早晚会娶一条鱼。”

“除非那条鱼叫银玲儿。”小春努力的想讨好银铃儿笑。

“老实人,你越来越不老实了,变得油嘴滑舌。”

银铃儿亲亲小春的脸,从被子里面钻出来,她跑着离开的时候,紧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池塘填好了,道爷抓妖的吉日到了。

早晨厨子们到小春的屋子里端鱼时,小春躲起来了。

他恨自己无能,他恨自己懦弱,为什么不敢将鱼儿偷运出府,砸开冰面,放生在河里?

这个想法,其实在脑子里想过一万遍。

如果真的这样做了,也许害死了少爷,自己也要下大狱,又怎么对得起银铃儿?

所以,他现在只能偷偷流泪,用眼泪来洗刷心底的自私。

道爷站在很高的法台上,不停的用朱笔在黄裱纸上写着符咒。

用桃木剑插着黄裱纸,在红烛上点燃,迎风摇晃,道爷请神。

他唱了很长一段词,说了许多遍急急如律令。

一请六丁六甲。

二请护府门神。

三请荡魔仙人。

四请太上老君。

这实在有点太扯了,太上老君是什么人物,难道会听一个无名老道的调遣?

这种事情,信则有,不信则无。

但在此刻,所有人都相信了。

因为突然天降冬雨,浇灭红烛,雨中一个倩影,凌在半空。

她是一个少女,眉目如画,天人无双,只配仙界才有。

少女星眸闪烁,对道爷说笑:“你的上书请表,老君已经收到,特派我下界降妖,现在妖怪已除,你该沐浴还愿了。”

仙子一到,众人下跪。

道爷更是吓得哆嗦,整个人瘫倒在台上,连桃木剑都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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