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太初真仙>第二十八章 李太清

二十八章

“结束了?”白额吊睛的大虫看着面前的醉道人,不屑的说道。

叮叮,剑光飞过,向着大虫的头颅斩去,还未近身,一只虎爪就后发先至,拍在剑身之上,传出金铁相交之声。

“斩。”醉道人神情专注,不为大虫的话语所影响,操控着剑光,不停的在大虫的周身飞舞,围成一道剑网,将大虫困在其中。

“滚。”虎爪上浮现出一道黑气,冒着腥风,击中了白光,白光发出一道悲鸣,化作一道流光飞回了醉道人的手中。

醉道人摩挲着剑身,像是对待这情人一般,剑身的纹络穿过掌纹,微微一叹。

“完了?”白额吊睛的大虫冲着醉道人挑了挑嘴角说道。

“去。”手中古朴的长剑又被醉道人投掷而出,一道白光脱手而出。

“还是这种招数,没用的。”大虫面露讥讽,抬爪拍去。

白光还未到虎爪之前,忽然剑光一分,化作两道白光,一道冲着虎爪而去,一道袭向大虫的眼珠。

大虫发出一声嘶吼,从兽形又化作黑发男子,捂着自己的眼眶,那眼中鲜血滔滔汩汩的流出。

“剑光分化?”大虫吃痛的问了一句,有些难以置信的道。

醉道人沉默不语,拿起酒葫芦,拔开酒塞,仰头一口烈酒又灌了下去,睁开双眼醉眼更是朦胧。

手中长剑又是脱手而出,化作三道白光飞去,朝着三个不同的方向对着黑发男子袭去。

黑发男子又惊又怒,头发无风自动,露出额头的王纹,闪烁着紫光,张嘴发出一声虎吼,一道白色光球脱口飞出,和三道白光撞在一起。

三道白光一阵晃动,归于一道,飞回来了醉道人的手中。

“居然逼我用出了天赋神通。”虎狩有些惊怒,怒视着醉道人。

醉道人双颊有些涨红,像是酒醉了一般,惺忪的醉眼看着虎狩,目光有些涣散。

三十年前,洛水城内。

“这就是洛水城吗?”一白衣剑客打量着洛水城道。

“不愧是滁州中兴之地,果然繁华。”赞叹一声,朝着城内走去。

洛水城内人声鼎沸,街道之上叫卖之声不绝于耳,这一白衣剑客,倒是引来周围商贩的频频注目。

“身上带的盘缠不够了,看来只能找个地方露宿了。”白衣剑客摸了摸钱袋,有些无奈的说道。

“这个地方不错,今天就住在这里吧。”剑客打量着面前这个破道观,似乎已经废弃了,久经失修,墙壁有些都已经坍塌了,不过用来遮风挡雨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将身上为数不多的行礼放在破观之内,白衣剑客就走出了观内,观外是一片空地,种着一棵大大的枫树,想来也是有些年头了。

白衣剑客在这枫树之下,拔出了长剑,舞起了剑招,全神贯注,心神都沉浸在了剑招之中,连一旁的动静都未注意道。

最后一招演练完,收剑入鞘,旁边传来传来鼓掌之声,白衣剑客这才发现边上一素雅白裙的女子正看着自己演练剑招。

两人相视一笑,却是一言未发。

从此只要白衣剑客在此舞剑,这白衣女子定会前来观看,两人似乎生出一种默契,虽从未开口过,但只要一个眼神,便能知晓对方的意思。

白衣剑客也驻足在这洛水城中,再也未去其他地方游历,行走江湖。

枫树的树叶慢慢落光了,天空也飘起了鹅毛大雪,白衣剑客一套剑招演练完,抬首看了看枫树下,那白裙女子已经很久没来看过自己舞剑了...是厌烦了吗?

“或许我应该继续踏上旅程,磨砺剑道了。”白衣剑客微微一叹。

身为一个江湖人士,总是有手段能弄到钱的,白衣剑客背负长剑,提着钱袋走进一家酒楼之中,之前一直居住在破道观之中也是为了每天给白衣女子舞剑罢了。

一桌酒菜送上之后,白衣剑客品着美酒,桌上的食物却是未怎么动过。

“听说了吗,沈家的千金在城内被摸到城内的山贼杀了。”旁边一食客对着边上一人说道。

“可不是,那沈家的千金听说死相可是十分凄惨啊,衣衫不整,一袭白衣上全是血啊。”边上那人闻言不由夸张的说道。

“是啊,那吴家的千金摸样可真是娇俏,不过可惜是个哑巴啊。”那食客也回应道。

“哑巴...”

‘哐当’一声,酒杯落在地上,引来周围的食客侧目看到。

嗖的一声,长剑出鞘,指着那食客说道:“说,把那个沈家小姐的一切都说给我听,不然。”抖了抖剑锋,剑锋之上冷冽的寒光晃的那人睁不开眼睛。

“别,大爷,我说,我什么都说。”那人缩了缩脖子,额头冒着冷汗,声音颤抖着对着白衣剑客说道。

“连云寨...莫不是因为我?”白衣剑客有些失神道,因为自己气盛,害死了着沈素,本来那山贼应该是冲着自己来的...

洛水城外的坟地,一白衣剑客望着一座孤坟,上面刻着‘爱女沈素之墓’...

白衣剑客对着坟墓久久不语,后来总是有人传言这座孤坟闹鬼,总是会在这附近看见一白影提剑起舞。

白衣剑客对着沈素的孤坟,大醉十三日,每天都醉生梦死,沉浸在这种朦胧的感觉之中,用酒精麻痹着自己。

第十三日,白衣剑客提起长剑,消失在洛水城外。

“听说了吗,城外官道上的连云寨听说被人连根拔起了,寨子内一百七十二口人,无一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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