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穿越之我成了一头猪>第56章 站在野草上的蝼蚁

众人各怀心思,决斗依旧继续。

大壮已是强弩之末,刚刚挥动圣法的确过瘾,几拳将那灵符光罩打碎,很是威猛,可圣法并未完善,这是粗坯状态,贸然使用出现了对身体超负荷危害,他这般强壮的身体也吃不消圣法消耗,已经显露出疲态。

反观察另一方,邪峰面露邪恶,手中连动,控制黑梭法器,玩弄大壮。

黑梭闪动,每一次飞出,都会在大壮身上割开一道伤口,口子不深,却有鲜血流出,对此,邪峰很感兴趣,他是邪修,不是修仙者,无需心存天下,拯救凡尘,他就是要释放心中邪念,才能让自己更加强大。

哈哈!

大笑传来。

邪峰面露不屑“你刚刚不是很强吗?连我防御灵符都能依靠拳头打碎,现在怎么了,还手啊!起来啊!看看谁能帮你,你们就是一群臭虫,妄想与天道争锋,你们也配,实话告诉你,你们所有凡人,都只不过是修炼者的养料罢了,当这个世界有大灾祸降临,你们就是灵力,供修炼者吸食,死都不会有人记得你们。”

哈!哈!哈!哈!

邪峰猖狂大笑。

众人雅雀无声,两个部落没有一个人说话,皆是低着头,气氛沉寂,似乎默认了自己是臭虫,早已经被天地所抛弃,是一群可怜孤儿罢了。

邪峰控制黑梭,在大壮身上留下新的伤口,一边抬目扫视众人。

“真是一群废物,你们能活在蛮荒山下就是奇迹,不,你们还没灭族就是奇迹,虽然是一群蝼蚁,垃圾都不如,可还有些用处,放心,我会将你们所有人炼化,洒在奇果园最好的一块灵田中,你们不是喜欢在一起吗?我就让你们死也都在一起。”

邪峰嘴脸狰狞,他本就对这群蛮荒之人厌恶,老天真是不公平,他从出生丧母,幼年丧父,从小是便是乞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之后遇到了师傅,不然他早已饿死街头,所以,当他十四岁成人礼时,动手杀了自己的师傅,改名邪峰,他从未忘记那些人对他冷眸相对,那些轻蔑的神态,那些高高在上的虫子,那些嘴脸深深刻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永生难忘,所以他暗暗发誓,我邪峰终有一天要站在世界之巅,将所有人踩在脚下,所以他选择了邪修。

邪峰高高在上,如君王俯视大地,下方上千人默不作声,低着头,奴隶一般,甚至有人被骂已有眼泪流出。

呵呵!

“山野之人就是山野之人,就算你们被我这邪修杀了,四大皇朝也不会为你们讨回公道,九大仙门也不会因为你们对我等开战,知道为什么吗?”

邪峰面露狰狞,极近病态。

“因为你们不配,在他们眼中,你们根本就不算是人,就算现在你们所有人都死了,也不会有人会记得你们!”

哈!哈!哈!哈!

邪峰疯狂发泄着压抑了十七年的怒火,这怒火已烧毁了他神智,让他灵魂扭曲,失去人性。

大壮浑身是血,被黑梭打的已不成人形,听到邪峰言语,原本那精光熠熠的双眼黯然失色,无神地看着邪峰,他是那样强大与高傲,自己恐怕一辈子也赶不上,也许自己真是一只臭虫,就算是死,也不会有人知道,不会有人记得,更不会有人伤心。

“我会记得他们!”一道声音传来,很轻,很轻,轻的如夏日清晨微风,吹走了夜晚,吹来了骄阳,让大地重获新生,也吹开了一扇门,门后是一颗颗跳动的心脏,和一张张充满希望的双眸。

这一刻,所有目光全部转向朱胜,那一双双原本无神的眼眸,在看到朱胜那严肃认真的面容后,如漂泊于大海上的难者,看到了一座岛屿,那是希望的岛屿,是他们心灵想要的归宿。

朱胜第一次如此严肃,没有玩笑,没有不靠谱,就这般看着邪峰,目不斜视,高傲地抬起头颅。

“也许这个世界会毁灭,我们都会死亡,魂归大地,可我们都曾真正的活过,可你呢!就算有一天成为了仙人又如何,你一辈子都活在自己的痛苦中,从你挥起屠刀的那一刻,你已经死了,我们死是微不足道,这世间也不会有人记得,不会像战神赵无极,狼王啸天那样轰轰烈烈,成为万古佳话,可我们有彼此,就算到了阴曹地府,十八层地狱,我们一同前往,有何拒哉,可你呢!你有什么,失去人性的你,连一只蟑螂都不如?却还苟活于世,难道你不觉得羞耻吗!”

朱胜呵斥,坚定的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回荡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化成一团火,点亮他们脚下的路,看清身边的人。

原来,我们并不孤独,因为我们有彼此,就算是臭虫,我们也是最幸福的臭虫。

邪峰没有想到朱胜会起身反抗,愣愣地看着朱胜,尖锐的言辞,戳破他心中最敏感的防御。

“你找死!信不信现在我就让你们都去死。”心中最不愿回忆的往事被朱胜点破,如潮水般痛苦的回忆涌上心痛,邪峰双眼通红,似要失去理智。

“说得没错。”老族长年岁很大,他是所有人中,唯一一个没有低头得人。

“你强大又怎样,抬手间灭杀我等又怎样,我们是臭虫是蝼蚁,你与我们有何分别,对于天地来说,我们都是臭虫蝼蚁罢了,只不过,你这蝼蚁站在了一颗野草上,就以为自己是神,是仙,却不知道,自己终归还是蝼蚁。”

“我是蝼蚁,我是蝼蚁,我是蝼蚁。”邪峰痛苦嘶吼,双手抱头。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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