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我真是文抄公>第二十四章 准备
坐在宿舍里看着帖子。他家里有钱,是学校里为数不多买笔记本电脑带到宿舍里来的。不过计算机发展初期的笔记本,内存还很小,干什么都很慢,学校里网速也不行,杨金文开一个帖子,也费了半天时间。

他刷新了半天,帖子只刷出来一半:

“这个身高不及我一半的小女孩,告诉了我,银色的眼珠里也是可以流出泪水的。”

这是源自潜藏在她们心底的善良,让迪妮莎和克蕾雅所结成的最深的羁绊。

这种羁绊,让这一篇篇幅只有两期的漫画故事变得极为动人。也让迪妮莎的魅力无限的放大。

帖子下面盖了一层一层的楼,倒是加载得很快。这些楼层已经被一句句台词占领:

克蕾雅:我不要,我不要这种东西,漂亮的衣服也好,漂亮的鞋子也好,我什么都不要,只想待在你身边,我想和迪妮莎一直在一起,其他我什么都不要。

迪妮莎:真是个有趣的家伙,竟然因为要与我分别就哭个不停;无论你被谁收养,也比和我在一起要好的多,因为最少能过上人类的生活。

迪妮莎:克蕾雅,如你所见,我的工作就是斩杀妖魔,不会做别的,也没有做别的事的理由,最终只会牵连你,让你遇到危险,我和你生存的世界始终是不一样的。在人类中作为人活下去吧,遇到你我很高兴,我不会忘记你的。

迪妮莎:不依赖妖魔的力量,并不渴望解放妖力,而是凭着自身的力量在战斗,才是最强的战士。

迪妮莎:比起斩杀同伴,我更喜欢斩杀觉醒者。

迪妮莎:不好意思,我果然还是不能死,我找到了生存的理由,今后我决定尝试为了她而生存,从今以后我会为了这个孩子活下去。

迪妮莎:规定也始终都是规定,遵不遵守也只是个人的意愿。

黑衣人:你会后悔的。

迪妮莎:不会的。

……

下面盖得楼层越多,杨金文看得越火大。尤其想到罗铮和姚瑶共处一室那么久,还做出一个这么火的漫画,杨金文就火冒三丈。

杨金文忍不住新建了一个帖子,啪啪啪打了一段话,一点发送,发表了出去。

于是乎,京都动画大学的校园论坛里出现了有一篇火热的帖子。

帖子题目是:

《大剑》算什么?《王爵》强他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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