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秦朝大神棍>第171章 孟子根本住不起学区房

被强行捧成比孟子还高的存在,对钱谦这种厚脸皮的人来说,一会也就过去了。

何况想起孟母三迁的完整版故事,也让钱谦心中安定不少。

“诶,少羽,你知道儒家孟子最出名事迹是什么吗?”钱谦随口问道。丝毫没有身在险地的觉悟,优哉游哉地仿佛出来郊游。想也知道,一屋子灌满岩浆都躲过去了,还有什么怕的?

“额,孟子被称为亚圣,他的事迹很多啊,但具体最出名的是哪个,我倒真不知道。”少羽也读过不少书,但他毕竟并非儒家中人,对于孟子,所知还是不多。

“当然是孟母三迁呀!”钱谦一直对这个身残志坚一人抚养儿子长大成材的伟大母亲感到由衷的敬佩,“传说中孟子的家小时候在墓地旁边住着,孟子总学一些别人跪拜祭祀的事情,孟母觉得这样对孩子成长不利,于是就决定搬家了。”

“这有什么了不起,我小时候也经常搬家,他才搬了三次,我肯定比他多。”天明不服气地说道:“这么说,我应该也是比孟子厉害了吧?”

“闭嘴小子,好好听!”少羽毕竟不是天明这种草包,虽然不是儒家中人,但对儒家的这位亚圣的事迹,还是很好奇,很想好好地学习一下的。

“后来他的母亲就把家搬到了集市旁边,然后就发现孟子又开始学会了一些叫卖和屠杀牲畜的事情,觉得这样更加不好,于是就又搬家了。”钱谦继续说道。

“孟母果然是位伟大的母亲,为了孩子的成长,不惜一次次搬家。”少羽听了有些敬佩,要知道这个世道搬家可不怎么容易,金银细软暴露的危险、赶路的艰辛和路上的风险,都不足为外人道。

就连他们项氏一族全是青壮年,还背着通缉随时准备跑路,也能安定就安定下来,决不轻易搬家。中国人对土地的眷恋很深,安土重迁绝不是形容某一种特殊现象,而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普遍的观念。

“你说的很有道理。”钱谦继续说道:“所以后来孟母就打算把家搬到学宫旁边,让孟子跟着学朝廷上鞠躬行礼及进退的礼节。”

“所以后来他才能成为这么伟大的人物!”少羽肃然起敬,原来生活环境是如此能造就一个人,看天明这小子傻乎乎的,我以后是不是应该少跟他一起玩,万一智障也会传染呢?

“所以后来孟母发现学区房五万八一平米,买不起只好又回去给人看坟地了。”

钱谦丝毫没有顾忌少羽面子的意思,反手抡起巴掌来给他脸抽肿了,“你真以为孟子是土豪啊?他要是土豪他还游什么学,每天开跑车泡妹子轰趴不好么?”

“额……这个……”这突如其来的骚,闪了少羽一夜七次郎的老腰。大哥,你狠,你厉害,你们城里人都是这么说话的吗?

“所以说啊!”钱谦丝毫没有私下编排伟人的觉悟,提高了声音,一副教书育人的样子继续道:“你们这些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要树立职业平等观。职业没有高低贵贱,无论干什么,都是为人民服务。你掏大粪,我做主席,都是为人民服务嘛!”

也不知道刘主席听了这话会不会气的活过来再气死一次,不要以为你有个“膜法师”的称号就可以自称主席了啊喂!

不过少羽显然没见过什么世面,被钱谦忽悠的满眼小星星,“大哥,真是厉害!果然比儒家那群酸儒,强百倍万倍!做将军的,跟做小兵的,本来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上阵杀敌,又有什么高低贵贱了?偏偏儒家要弄那一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狗屁论调,自视甚高,真是胡扯八道!”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看来你悟通了!”钱谦很满意地点点头,对于这个小兄弟的悟性,他很是满意。

“不错,大哥,我悟通了!”少羽重重的点点头,“我今后一定要为天下百姓多做些实事,绝不会像孟子那个傻瓜蛋一样连鱼和熊掌都不能同时吃得起还敢装逼。”

“嗯,很好很好。”虽然孟子的本意不是这个,但为了塑造自己的形象,黑他一把也无所谓。钱谦一指不远处的铜环,道:“既然如此,你就把这千斤铜虎拉开吧。这种事情虽然简单,但是卖力气,最能贴近生活,都是修行,都是为人民服务嘛!”

说了大半天,就是为忽悠少羽动手拉这千斤铜虎。

要是原作之中的千斤铜虎,钱谦运起内力,随手一拽也就得了。不过现在禁地的难度等级显然上升了不止一个层次,那千斤铜虎还不知道有没有加重,而且万一随便拔出,再招来岩浆怎么办?

当然钱谦的理由也很充足,少羽力气最大,而自己武功最高,他去拉铜环,有突发事件,自己还能救援,万一自己去拉,自己有事,那就相当于是断送了在场的三个人的性命。自然还是要让少羽去的了。

少羽现在被钱谦忽悠的全身上下斗志都在熊熊燃烧,仿佛瞬间变成了日漫主角,再进一步估计都要变超级赛亚人了。毫不犹豫地一点头,走过去对着铜环就是一拽!

什么也没有发生。

“额,这个,呵呵呵……”少羽干笑了两声,暗中再加了两分力,将全力都用了出来。但那个铜环就仿佛长在墙上一样,还是纹丝不动。

“给我开!”少羽连着丢了两回脸,全力施为,连龙象般若功和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都全部运起,一张如同冠玉般地面庞涨的通红,仿佛要滴出血。

“喀拉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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