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少女在马车上聊得起劲,虽是刚刚见面,却甚是投缘,都觉得相见恨晚。
转眼间到了医馆,郎中为宛香复位,又敷了写草药,手臂上马上有了清凉的感觉,凌玥凑到宛香的胳膊近处闻了闻,“麝香!”
“知道此药为何物?”那郎中见这闺中女子居然知道中药之名,颇感诧异。
“麝香为雄麝腹间的腺囊的分泌之物,可以炭火焙干,干燥后呈颗粒,香气特殊,微苦,可制香料,亦可入药。外敷能镇痛、消肿,亦为治疗骨病之良药。”
郎中瞪大了眼睛,麝香本为家传医术,眼前少女怎能知其祖传秘方。
纹斌对凌玥的话语已经见怪不怪了,于是便对着郎中解释道,“凌玥本就是奇女子,对诸多事物皆有了解,知药理也是正常!”遂用欣赏的眼光望着凌玥,不慎喜爱。
脱臼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的疾病,脱臼之时虽有剧痛,复位之后已无大碍,宛香活动了活动胳膊,除淤青之处,基本上已是完好如初。
“看来得有些时日不能弹琵琶了!”宛香感叹道。
宛香臂肘复位之后,凌玥张罗着要请救命恩人吃饭,于是几人去了酒馆。
不过有件事情,确实在凌玥心中压抑了许久,今前的男子大大咧咧、放荡不羁,以此人的气质,实在是不像与宛香相配之人,在凌玥看来,宛香应该是与翩翩公子情投意合,既然实在不配,宛香为何又要递钱袋与他,此人到底与宛香是何关系,凌玥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她对宛香问道,“宛香,我有一事好奇,不知当不当问。”
“你我二人如此投缘,姑娘但说无妨!”
前呼唤你之人,到底与姑娘有何渊源。”纹斌轻轻咳嗦了一声,想阻止凌玥,毕竟是人家的私密之事,怎能轻易问之。
宛香笑了笑,表情依旧恬静淡雅,“我与张方本是同乡,青梅竹马,早已两情相悦,父亲嗜赌如命,已输光家产,将我卖于这花街柳巷之地,落入虎穴,张方此番前来,已是变卖家当,想要赎我——”
“既然他要赎你,你为什么不跟他走啊,难道是不喜欢他?”凌玥问道。
只想宛香叹了一口气,随即饮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我已堕入红尘,已不净之身,如何还能与他结缘,如今只希望他发奋图志,不再日日游手好闲,我也就放心了。”
“明明喜欢,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既然他不嫌弃你,你就应该随他而去。”凌玥显然忘了自己身处古代,以她的思维,女子失身显然不是什么大事。
倒是杜华觉得凌玥之言很是不妥,于是杜华接着说了一句,“如今宛头牌,身不由己,怎能轻易赎之?”
“那个钱囊,难道是你的积蓄?”凌玥二楼扔下了钱囊。
宛香点了点头,“是我的一些积蓄,只希望他能够迷途知返,早日做些有用之事。”
一旁的凌玥早已纷纷不平,是呀!曾经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她哪能忍受女孩子的逆来顺受,“那咱们凑点钱帮宛香赎身吧!”
“今日与凌玥相识,我已三生有幸,赎身之事,我亦不存幻想,已入地狱,如何脱身!”
两位少女很是投机,已过晌午,却不忍分离,仿佛交好已久。
时候已是不早,杜华提醒凌玥该回去了,本就是偷偷出来,回去太晚了自然容易被发现。
“改天定去拜访你!”凌玥对宛香说道。
宛香轻轻地摇了摇头,表情依旧优雅,“花柳之地,怎能劳烦姑娘大架,而以我之身份,不便去府上叨扰,近日于姑娘投缘,宛香已三生有幸。”
“你别这么说,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虽然现在父亲不让我出府,一有机会,我定去看你。”
宛香看着眼前的少女,行事豁达,虽不及常日里富家小姐的矜持,却也举止得体,丝毫不见矫揉造作之态,更难等可贵的是,既然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却没有避而远之,能够结交这样的朋友,也正是宛香所期盼的。
宛香慢慢地从怀中拿出了铜铃,缓缓地说道,“我终究呆在那见不得人的去处,你若不嫌我,哪日如要找我,可来阁楼之下,敲响铜铃三声,我若在阁中,定会出来相见。”
凌玥接过了铜铃,心里想着,早就听闻红尘女子身不由已,宛香居然能够做出如此承诺,显然不是等闲之辈。
虽说还有千言万语,但总要分离,宛香上了马车,回头冲着凌玥莞尔一笑,慢慢离去。
凌玥在回府的路上回想着宛香的样子,这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美得清丽脱俗,美得淡雅别致,全然不像花街柳巷之人,却沦为了尘世之女,想来十分可惜,“哎!”凌玥感叹了一声,“可惜了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了!”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旁的纹斌听到了这几个字,觉得甚是美妙,显然在他的眼里,凌玥的才情又增加了几分,不由得赞叹了一句,“凌玥,好句!”
看来自己又剽窃了成语了,是呀!作为一个文学系的大学生,掌握一些成语、诗词本就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到了古代,却忍不住时刻卖弄起来,让别人误以为自己是文豪,如果说以前的自己是古为今用,那么现在居然变成了今为古用了。
“凌玥,时候不早了,你还想去哪里么?”
“胭脂斋!”凌玥笑着回答道,心里想着要不是自己碰到了宛香,现在还不知道去哪里卖脂粉呢。
无奈古代护肤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