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网络游戏>足球间谍>第七章 单挑(一)

文秦一路追寻着陈力新。他看着陈力新和拿着足球的萧笛并肩前行,走向了学校的足球场,一路上,金靴和银靴没有丝毫的交流。这种死一般的沉默显示了两人之间巨大的敌意。

萧笛手上的足球名叫“团队之星”,是2006年世界杯的比赛用球。它融合了传统与创新,采用黑、白、金三色。这其中,黑、白是东道主德国国家足球队的传统颜色,而金色则代表着世界杯冠军奖杯。这个比赛用球和刚刚过去的那届杯赛一样,令人印象深刻。

这个足球,是萧笛的爸爸在夏天出差德国期间,特地从当地买来送给他的礼物。

萧笛很是喜欢这个名叫“团队之星”的足球,它代表着那个炽热焦灼的夏天记忆,它有着世界杯的色彩和温度。平日里,他甚至不舍得拿它出来踢。可是,今天他却把它带到了校园。

“用什么样的球,你来定。”萧笛深深记着陈力新对他说的这句话。上周五的约定里,陈力新没有对单挑时的所用的足球提出什么特殊的要求。这让萧笛感到,陈力新是在有意地轻视他。

踢过球的人都明白,不同的足球对于踢球者来说,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球的重量偏轻,会让罚出的球轻飘飘的,犹如气球一般飞散开来;球要是比平时稍重,又会使罚出的球路低沉,对力道要求更大。

陈力新让萧笛带着自己的球来,摆明是告诉萧笛:我让你用自己习惯的用球也没关系,老子让你三分,也吃定你。

在萧笛的辞典中,“老子”这个词只能由自己使用,一旦有人胆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词,便是对他最大的挑衅。这是萧笛无法忍受的。

老子今天一定要赢你。萧笛在心里暗想。

在他身旁的陈力新,此刻对将要到来的对决,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他的对手可是初中联赛的金靴,一届比赛里轰入七球的射手王。陈力新虽然没有看过萧笛踢球,但也曾听朋友们有意无意地提起其人其事。他们称他作金靴亨利,因为他时常披一件阿森纳14号的球衣。

“那个金靴,好像很厉害,虽然踢球非常独,一有机会就自己射门,但他的水平确实比别人高一档。”

“戴着副眼镜也能进七个球,要是视力好一些,说不定看得更清,射的更准呢。”

陈力新只知金靴是个眼镜男,并不知晓他的样貌,更不会知道他的名字叫萧笛。

那届比赛陈力新所在的球队踢到了决赛,只差一步就能夺得冠军;而萧笛所在的球队在半决赛折戟。两个人的球队并没有直接交锋。这让一众看客有些失望,他们期待的金靴大战银靴并未上演。

有关萧笛的传说曾在一段时间围绕在陈力新身边。因为陈力新是那届杯赛的银靴,进了六个球。和金靴相比,那只是一个球的差距。但那一个球的差距,却时常成为别人调侃陈力新的谈资。

“银靴啊,真了不起。这个称号很适合你噢,毕竟你很‘淫’嘛。”

陈力新是那种花团锦簇的男生,身边总不缺少一堆女生的环绕。从这个方面来说,“淫靴”这个称号点中了他的特质。

“比戴眼镜的还少进一个,阿新还需努力啊。”

明明是进了六个球,发挥出色的陈力新,只是因为比金靴少进一个球就遭遇那么多人的数落,陈力新有时候会觉得那些球不如不进。

一时间,别人都不叫陈力新的名字,而是呼他作“银(淫)靴”。陈力新并不乐意别人这么叫他,可这个绰号却如影随形地伴着他度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看似褒奖,实则挖苦,像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银靴相比金靴,总有低人一等的感觉。这就好比大多数人只知道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山峰,却不知道第二高的山峰叫乔戈里峰。

陈力新就是那座乔戈里峰。

上周五中午的“团战日”,乔戈里峰终于遇到了让他耿耿于怀的珠穆朗玛峰。只是让陈力新始料未及的是,珠穆朗玛不仅高高在上,而且趾高气昂,十分张狂。

和萧笛约定星期一的单挑后,整个周末,陈力新都没有心思闲下来。他不想输掉这次对决。他要在珠穆朗玛峰前证明,自己更高一筹。

他抱着个足球,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去家楼下的广场,来到一块破旧的墙壁前。这块墙壁上张贴着密密麻麻的小广告,“老中医专治xx”之流的文字像繁茂旺盛的苔藓一般肆无忌惮地野蛮生长,爬满墙身。墙体表面因着岁月的流逝,早已沟壑纵横,显出或深或浅的裂隙。这堵历经风雨的老墙,于陈力新而言,有着特殊的记忆。那些裂隙,正是陈力新一脚一脚踢出来的。

在陈力新读小学的时候,足球偶像贝克汉姆的名字正被全世界无数的球迷提起。无数女人为之英俊潇洒的外貌疯狂,无数男人为之妙到毫巅的球艺倾倒。身为“圆月弯刀”的代言人,贝克汉姆式的任意球让幼小的陈力新头一次领略了足球的魅力。他梦想罚出如同贝克汉姆般精准的任意球,便在自家楼下建立起自己的根据地。这是广场边的一堵墙,上面印着深深的球印,他们见证着陈力新从小到大踢出的一脚脚任意球,见证着他由小男孩到高中生的成长。

在墙壁的一边,一棵古榕树静静地矗立着。这树高大挺拔,枝叶繁茂,无论春夏还是秋冬,它都是这般郁郁葱葱,遮天蔽日,青翠欲滴。它伸出的枝干粗壮有力,仿佛能承受千斤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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