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请叫我宗主大人>第三四零章 闻风丧胆

血玫瑰佣兵团驻地门口。

朱莉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相谈甚欢的走了出来。

这个高挑的女子就是血玫傀佣兵团的团长,知道她真名的人很少,所以火焰营地的许多人都是用血玫瑰来称呼她,血玫瑰三个字既代表佣兵团也代表她,做为一个女子,而且还是这个魔力位面的女子,能取得这样的成就,足以让许多男人汗颜。

魔力位面是奴/隶制社会,女人的地位真的不高,一般是做为附庸存在,女巫们会被教会和王国说成是异端,估计也有这方面的原因,这个位面的男人肯定不想看到女人爬到男人的头上。

血玫瑰长得颇为英气,剑眉朗目,如果是个男的,绝对是无数少女的白马王子,不过稍微有点可惜的是血玫瑰的脸上从眼角往下有一条很大的刀疤,刀疤占据了她的左半边脸,这条刀疤破坏了她脸形的完美,却带给她另一种美,就像是一头母豹子,伤口是它们身经百战的证明。

“凛风。”朱莉看到了林风,赶紧喊了一声,随后又对血玫瑰道:“玫瑰团长,凛风是最厉害的女巫,正是有凛风在,我们才能来这里。”

血玫瑰微微眯了下眼睛,从林风身上扫过,随后眼睛一缩,她感觉到了林风身上如渊如狱的庞大气息,点头笑道:“原来如此,想必黎明镇的那些王国/军队也是凛风所杀吧?”

“对啊。”贝蒂丝在边上道,神情很是骄傲:“凛风只出了一剑,就把那些军队的家伙全给杀掉了,还有刚才,一剑下去,连地面都破开了。”

这个位面的强者肯定是有的,但却达不到那种玄幻的地步,所以听完贝蒂丝所言,血玫瑰脸上一愕,哑然失笑,分明是不太相信,不过却也没有什么说什么。

来到林风面前,血玫瑰微微收了收下巴,表达出对强者的敬意:“凛风你好,我是血玫瑰。”

“你好。”林风点头示意,又看了看她们身后,那里有一个女巫,也正好奇的打量她,碰到林风的眼神,这个女巫不好意思的移开了目光,想必她就是被血玫瑰买回去的那个女巫了,血玫瑰待她应该不错,没受什么苦,否则朱莉等人也不可能和血玫瑰相谈甚欢。

洛克也结结巴巴的朝血玫瑰问好,血玫瑰温和了回了一句:“洛克,原来你也在这里?”

随后血玫瑰跟众人解释道:“洛克挺不错的,本来我还想着招他来我的佣兵团,可惜被克鲁汉抢先了一步,一直都有些遗憾,现在洛克是?”

洛克小心的瞅了林风一眼:“血玫瑰团长,洛克现在跟着凛风大人。”

“哦,那相当不错,克鲁汉那家伙就是个混蛋。”

妮可在边上道:“他已经死了。”

血玫瑰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闻言点了点头。

朱莉道:“找个地方坐一下吧,大家好好聊聊。”

“那去酒吧?”血玫瑰看起来有点像个酒鬼:“我对女巫早就很好奇了。”

“好,凛风,你看呢?”

“去吧。”

.............

血玫瑰对女巫很有好感,或许是因为她同样也是女人的身份,她说了一句很让女巫们感动的话:“我并不认为女巫是邪魔,相当,王国和教会才是。”

这样的话再加上她救助女巫的善举,朱莉等人马上便把她也当成了姐妹。

“玫瑰姐,我们要去南方精灵的领地,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吧?”朱莉邀请道。

“去精灵的领地?”血玫瑰很是讶然:“精灵不是传说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么?你们知道精灵在哪里?”

“达纳苏斯啊。”

血玫瑰哑然失笑:“传说精灵确实在达纳苏斯,但达纳苏斯在何处却无人知晓。”

“嗯,我们知道啊,只是去碰碰运气,随便走走,见识下这个世界。”

“其实如果你们想看精灵,呆在这里可能反而机会更大,因为营地的这棵圣树就是精灵们带过来的,虽然那些精灵已经离开了,不过他们应该还会回来的。”

“谁知道要等多久啊,而且这里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太热了。”

“那倒也是。”

“玫瑰姐,那你跟我们去嘛,凛风说了,我们这一路就是去玩,不光要看精灵,还要看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如果哪里好玩,就在那里多玩几天,就跟旅行一样。”

血玫瑰有点心动,不过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有佣兵团在,可不能拥下他们不管,你们去吧。”

“那太可惜了。”

“嗯,我也觉得可惜,我小的时候也曾想过像那些吟游诗人一样在世界各地旅行,但梦想始终是梦想,现实却很残酷。”

安妮开口道:“玫瑰姐,我准备写一本游记,等我从南方回来,我把游记给你看吧,这样玫瑰姐也相当于去了南方。”

“呵呵,好啊。”

女巫们在火焰营地呆了三天,随后便起程了。

这三天时间,火焰营地在女巫们的威压下,显得平静之极,连闹事儿的都没,生怕被女巫们找上门。

除了第一天,女巫们把猎豹佣兵团的克鲁汉杀掉之外,女巫们没有再杀人。

看到女巫们骑着魔火鳄扬长而去,火焰营地的那些人庆幸之余突然想着,其实女巫们也不是那么可怕。

克鲁汉会死的原因其实整个营地都清楚,因为克鲁汉杀了女巫,所以女巫们才会杀他,所以可以说克鲁汉其实是究由自取,也叫自作孽不可活。

营地的人开始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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