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吾欲永生>第三百六十四章 冥河欲拜师【求月票】

万寿山,五庄观中。

‘燃灯’三人吃着人参果,喝着悟道茶,品着五针松果,论着道,好不快活。

镇元子问曰:“燃灯道友,何为混元大罗金仙,又何为圣人,不知可否解惑?”

“据贫道的师父所讲,两者都是另类的‘大罗金仙’。因为大罗金仙,是仙的极致,法力可无穷无尽,没有极限。所以,同样是‘大罗金仙’,强者很强,弱者很弱。”

“圣人,部分元神可寄托天道,可借一丝天道之力,所以他法力无边,神通广大,天地不毁,他可不灭。圣人元神一旦寄托天道,便再无真正的自由。混元大罗金仙,可悟法则,修己身,育世界之道等,皆可达到。”

“混元大罗金仙,圣人,孰强孰弱?”

“一般情况:在天道之下,圣人有天道之力,会略强。在大道之下,混沌之中,圣人比混元大罗金仙,会略弱。倘若两者换个世界,在不同的大道之下,混元大罗者,可视圣人如蝼蚁…….”

‘燃灯’看着镇元子,突然想到一后世传说,他作为一个人类的分身,对其忽增好感,情不自禁的说了很多。

那个传说就是,在人族大劫时,妖族杀人祭魂炼宝,屠戮亿亿人类,差点导致人类灭族。

女娲作为人族之母,偏爱妖族,不管人族死活,美其名曰:“天意如此!”

然人族大劫,女娲不出手,妖族大劫,女娲却频频出手,说到底,她还是一妖!

老子作为人教之主,成圣之后,对人族再不理睬,称:“人族大劫,乃天下大势,不可改”。

而仅存不到百万的人类,避难到万寿山,因镇元子出手,才得以幸存。

‘燃灯’心里想的是,老子、女娲,一神,一妖,毕竟不是人族。而我的本尊张凡,他是人族,所以,他看不惯两人,也是理所当然。

镇元子、红云两人,听了‘燃灯’的话,得知如此隐秘,皆躬身大礼道:“贫道镇元子(红云),多谢燃灯道友。”

“镇元道友,假如他日有一群弱小生灵,逃难至此,道友会不会伸出援手,救上一救?须知,他们的敌人,很强,很强!”

“救!”

‘燃灯’听到镇元子斩钉截铁、毫不犹豫的话,他思索片刻道:“很好,看在镇元道友的面子上,贫道就送红云道友一句话,‘紫霄宫让座,道友已和多人结下大因果,以后,小心点吧’。”

“等等,燃灯道友所说,莫非是鲲鹏、准提?”

镇元子脸色一变,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准提欠贫道因果,他不会害贫道,最多不相帮而已。至于鲲鹏,我们同为大罗,贫道自保有余。”

红云听了‘燃灯’的话,他脸色不变,有些很不以为然。

“道友难道忘了,那紫霄宫是谁的?座位又该是谁的?道友得到的机缘,却拱手让给西方,这可是圣人因果,道友好自为之。”

‘燃灯’说罢,转身消失不见,向血海快速赶去。

“贤弟,燃灯道友言之有理,那六个蒲团很有玄机,你以后,尽量待在这里吧。”

“道兄,不用担心,我看是他夸大其词,我和老师(圣人鸿钧),怎么可能会有因果?”

“以防万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话说天地初开后,盘古大神有感于天地间万物皆无,便身化洪荒。

他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头发成繁星点点;鲜血变成江河湖海,肌肉变成千里沃野;骨骼变成草木,筋脉变成道路;牙齿变成金石,精髓变成珍珠;气为风云,声为雷霆,汗成雨露。

盘古大神倒下时,头与四肢化成了五岳,而脊梁却成了天地间的支点不周山脉……肚济却化成了一片血海。

那血海方圆几万万里,里面血浪滚滚,鱼虾不兴、鸟虫不至,天地戾气全都聚在了此处,洪荒众人便将此处唤做幽冥血海。

冥河老祖,本是血海中一胎盘孕育。

他携阿鼻、元屠二剑,北方玄元控水旗一杆,十二品业火红莲一朵,共四宝伴生。可谓是得天独厚,上天之宠儿,相比一般的先天大神通者,算是天壤之别。

‘燃灯’此次到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北方玄元控水旗。

“本尊现在修为高了,不好意思抢夺小辈的东西,没办法,我只有亲自出马了。”

他看着血海这么大,想了想,还是直接大吼一声道:“幽冥血海,冥河道友,贫道燃灯来也,还请出来一见。”

几个弹指过后,哗啦啦一阵水声响起,在‘燃灯’面前,一道人从血海中浮出。

这个道人,他盘坐在水面上,高仍有五尺左右,一身黑色道袍,马脸鹰钩鼻,一脸邪气,表面上看,不像好人。

“燃灯道友,不知来此何事?”

“道友的北方玄元控水旗,贫道看上了,有什么条件,直说。”

‘燃灯’看着冥河,径直的来了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冥河沉吟少许,想起太一在祭起先天至宝混沌钟后,仍被燃灯一枪重伤。

他不仅打不过燃灯,还很难跑得掉,而且燃灯只是逍遥散人的第四徒弟,他越想心底越是发寒。

于是他就直接拿出宝旗,扔给‘燃灯’,并对其说道:“道友,接好了,这是玄元控水旗,可朦胧乾坤,遮天蔽日,诸邪避退,万法不侵。条件也很简单,道友只需向令师引荐一下贫道即可。”

“爽快,引荐倒是很简单,只是贫道好奇,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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