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读档黄金时代>第11章、一定在哪里见过她

李赫首先想到的是一本名为《前夜》的末世小说。

在前世里,李赫看过的网文很多,不管什么题材他都有所涉猎,看得最多的是历史和都市类的,最喜欢的却是末世题材的小说。前世里,他经常在被生活压得喘不气来的时候,他也常常会想,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真的来了,也就一了百了,再也不用烦恼。

有一阵子他在自己的家里储藏了很多食物,有一下没一下的锻炼自己的身体,也是想着万一哪天突然遭遇了丧尸,也许自己就是那种极少数的能活下来的人。他喜欢看末世小说,喜欢看那种绝境中人性的卑劣或闪光,但很可惜他发现很多末世小说写着写着,就成了升级打怪文,甚至变成了披着末世外衣的奇幻小说。

在李赫看来,《前夜》虽然很小众,但至少是一本认认真真写末日的小说,可惜那个作者写到后面的时候,明显的写不下去了,而且这本书里的女主太逆天,让他觉得很不真实。

如果是他来写的话……

李赫决定试试,毕竟在98年,末日类小说在国内就是一片空白。

想做就做吧,经历过前世那种总是犹犹豫豫,患得患失最后裹足不前一无是处的人生,李赫真的下定决心这辈子不管最后会怎么样,也绝不能那么窝窝囊囊的过下去了。他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钢笔来,开始凭着自己的记忆整理他记忆中的这本小说的线索。他先写了主角两个字,然后在后面写上了:李赫。

既然决定抄袭,索性就连主角也变成自己吧,想象着真的有一天,整个世界都已经被丧尸淹没,想象着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主角,在末日的废墟中孤独的寻找着活下去的意义,他的眼中就流露除了一种森冷的味道。

现在的问题是,他家里没有电脑,网吧的电脑真正能上网的也不多,而且就算他写了小说也不知道往哪儿投,就算投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收钱,更不知道这时候的网文有没有版权保护……但是,管他呢。

李赫发现自己重生以后想要做的事情似乎很多,但能做的事情似乎很少,所以想到写小说这个点子但发现又是一个不能马上实施的鸡肋技能之后,他倒没有像之前几次那样郁闷,反而是兴致高昂的在笔记本上写开了。

他把自己决定抄袭的这本小说改名叫《末日足迹》。

他看到自己之前做的作业,记的笔记,发现自己的字迹烂得一塌糊涂,简直是惨不忍睹令他自己都无法直视。但还好前世他上班时似乎颇为无聊,不但读了很多网文,也花了些时间来练字,经年积累下来,临摹的欧体楷书竟也有几分像模像样。这时候他一笔一划的写了几行字,非常欣喜的发现自己前世的技艺竟然也跟过来了。大概这种细节,那个涂抹他脑中记忆的家伙根本就不屑于涂改吧。

在前世里,李赫是看了很多网络小说的,但他并没有去研究过网络小说的源头和发展。他知道98年有一本叫做《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网络小说出版,也知道这本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小说,更准确的说是一本描写网恋的小说,他不知道真正的收费阅读的网络小说究竟是从哪一年开始的,但反正不是98年。

他决定先写再说,可以把这看作是一个技能训练,原因是他虽然看过很多网络小说,但他不可能把那些小说原文背下来,他需要打磨自己的文字能力,他脑子里那些读过的小说就像段誉吸纳的不同人的内力,但他现在需要把这些内力变成自己能够控制的东西,他现在没有六脉神剑这样的绝世武功,所以他决定先从砍柴挑水练起。等他把文字理顺了,驾轻就熟了,接下来不管是写小说还是为李纯写歌,看起来就都名正言顺了。

哎,想想也有点累,虽然是重生了,可一切还是得靠自己努力啊。

李赫想了很久,觉得自己最好还是先睡觉。如果自己只是在做梦,不管是19年后梦到现在,还是现在梦到19年后,如果只是在做梦,那还是不要那么辛苦了。

合上历史书,一看书桌上的闹钟,已经晚上十一点了,连续的用脑让他觉得十分疲倦,即使他听到了开门声,似乎是自己的老爸回来了,李赫纠结了几下,到底没有起身去见自己现在的老爸,他有点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干脆先上床睡觉再说。不知道睡着以后还会不会做梦,不知道这梦中之梦又会是什么,别这会还在自己家里,一睁眼就跟他小说里写的那样,一不小心,就到了世界末日,千万不要,那样他的脑容量会爆的……

但是还好,这一夜无梦。

清早,李赫被闹钟叫醒,他去上学,他现在……还是一个中学生。

中学生李赫尽力的克制着身体里那个35岁的灵魂,遵循一个16岁的中学生该有的作息,用最快的时间穿衣洗漱,把球衣里,吃了年轻的后妈为他准备好的早餐,没有看到老爸,似乎还在睡,再不走就要迟到了,也顾不得那么多,急匆匆的就出门去了。出门去正好赶上公交车,又看到了那个嘴里叼着烟的售票员大妈,突然觉得这个大妈有点像《阿甘正传》里面那个开校车的,竟也不再那么恐惧,送上了一个很无害的笑容,结果大妈很欣赏他,还跟他说了很多话。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心里那种不知是梦是幻的感觉渐渐淡去,他也越来越接受重生这个事实,当他下了公交车,踩着点一路跑进教室的时候,这个青春洋溢的身体又让他感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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